岳陽市河道采砂管理暫行辦法

岳陽市河道采砂管理暫行辦法,作用是砂石開採權出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陽市河道采砂管理暫行辦法
  • 外文名: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and excavation of rivers in Yueyang City
  • 地點:岳陽市
  • 作用:砂石開採權出讓
管理條例,砂石開採權出讓,采砂許可,

管理條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2〕1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的河道管理範圍內從事砂、石採挖和取土活動及與采砂船或機具(以下簡稱采砂船)一體的岸上分篩砂場的管理適用本辦法。在長江幹流岳陽段內從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動的,按照《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第三條 河道采砂管理建立“政府主導、水利主管、部門配合、社會監督”的管理體制。全市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出讓、統一許可、統一執法、統一收費、統一票據、統一考核、統一分配”的“九統一”管理模式。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成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市人大聯繫水務工作的副主任、市政府分管水務工作的副市長、市政協聯繫水務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組長,市政府分管水務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水務、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地方海事、財政、監察、安監、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市水務局所屬的河道采砂綜合管理機構合署辦公。人員從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門抽調,實行集中辦公、聯合執法,負責河道采砂綜合管理的日常工作。
相關縣、市、區參照市級機構的設定,設立相應的領導、工作機構。
第六條 縣級人民政府是轄區內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河道采砂綜合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採區開發建設和生產現場監督管理,以及禁採區和禁采期管理、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等工作。
第七條 市、縣兩級各相關部門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及上級有關規定,分別履行以下職責:
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河道采砂防洪影響評價,牽頭組織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有償出讓、聯合執法和稽查及考核考評工作,負責河道砂石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具體執收、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采砂統一監督管理等工作。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河砂資源地質調查評價、資源儲量管理、資源權益價款評估,參與河道采砂規劃的編制,參與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出讓過程並對有償出讓工作進行監督,參與河道采砂許可的會簽。
地方海事部門負責采砂船、運砂船的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出讓過程並對有償出讓工作進行監督,參與河道采砂許可的會簽。地方海事及航道管理部門負責出讓河段采砂通航安全、技術論證及補救方案審定,參與河道采砂規劃的編制。
公安機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河道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河道采砂、砂石運輸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並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履行采砂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 湘水幹流、洞庭湖岳陽水域的河道采砂規劃由省級編制審批。
汨羅江及縣級交界河段的河道采砂規劃由市水務局會同市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地方海事等部門進行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縣管河道采砂規劃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縣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地方海事等部門進行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河道采砂規劃年限不得超過3年。

砂石開採權出讓

第九條 湘水幹流、洞庭湖岳陽水域,汨羅江幹流及縣級交界河段的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出讓由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其他相關部門參與。
其他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出讓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由各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其他相關部門參與。
第十條 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進行出讓。
第十一條 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出讓方案須報省水利廳審批。報批時應提交河道采砂規劃及批覆、出讓河段防洪影響及補救方案、河砂資源地質調查評價報告及批覆、資源權益價款評估報告、資源儲量,涉及通航的還應提交出讓河段采砂通航安全、技術論證及補救方案。
第十二條 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出讓期限為3年以內。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受讓申請人應按不低於資源權益價款評估結果的40%繳納保證金。
未獲得河道砂石開採權的,在招標或拍賣、掛牌出讓活動結束之日起3日內予以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取得河道砂石開採權的,保證金轉入出讓價款。
第十三條 在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有償出讓契約簽訂之日起3日內,受讓人應與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保護河道防洪安全責任書》,涉及航道的還應與有管轄權的航道管理部門簽訂《保護航道安全責任書》。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按規定程式向依法取得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的受讓人的采砂船發放《湖南省河道采砂許可證》,並按許可的開採量發放“岳陽市河道砂石採運票”。

采砂許可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及個人在未取得《湖南省河道采砂許可證》之前,一律不得進行經營性河道砂石開採活動。
第十五條 河道采砂許可證由牽頭組織河道砂石資源開採權出讓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放。在發放前應徵求同級國土資源、地方海事部門意見,發證後應及時將發證情況書面告知同級國土資源、地方海事部門。水務、國土資源、地方海事部門不再發放河道內生產作業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和水上水下活動許可證。
第十六條 采砂船主在申請采砂許可時,應當如實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並對其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在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後,對采砂船的裝機功率等不得進行改造。違者,水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收回河道采砂許可證。
第十七條 采砂船實行一船一證,與采砂船一體的砂場實行一場一證,河道采砂許可證實行年度登記管理。
河道采砂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或累計采砂量達到許可開採總量的,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註銷手續,終止該采砂船采砂行為。
第十八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采砂船統一進行編號管理。采砂船及分篩砂場應當安裝監控設備,並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監控系統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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