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本市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關於本市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實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本市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實施意見的通知
基本信息,意見內容,一、擴大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效應,二、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三、穩定外貿增長規模,四、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五、強化政策措施保障,六、加強組織實施,意見實行期,

基本信息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19號),積極應對當前外貿嚴峻形勢,穩定本市出口規模,擴大進口貿易,保持服務貿易快速增長,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型升級,現就本市支持外貿穩定增長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意見內容

一、擴大中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效應

(一)深化貿易監管改革
整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各類貿易監管制度創新成果,搞好政策統籌銜接,發揮政策組合效應。簡化進出境備案清單和檢驗檢疫申報單證,創新試點進出口集中申報、內銷選擇性徵稅等政策措施,完善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採信制度。擴大貨物狀態分類監管模式試點覆蓋面和企業參與範圍,將“先進區、後報關”試點業務從海運整箱進口擴展至拼箱貨物和空運貨物。(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口岸辦。配合部門和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
(二)複製推廣經驗做法
總結自貿試驗區內貿易監管成熟經驗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方案。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將海關關於區內企業貨物流轉“自行運輸”、工單式核銷、保稅展示交易、期貨保稅交割、統一備案清單、集中匯總納稅、批次進出集中申報、倉儲企業聯網監管、簡化進出境備案清單、卡口智慧型化管理、內銷選擇性徵稅等監管制度分批覆制推廣至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場所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將檢驗檢疫關於區內貨物預檢驗制度、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制度、全球維修產業監管制度、動植物檢疫審批負面清單管理、進境生物製品風險管理、中轉貨物原產地簽證制度等創新措施推廣至本市具備條件的其他口岸和企業。(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口岸辦。配合部門和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

二、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一)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
認真落實國家關於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稅收政策,跟蹤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有效予以解決。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平台)納入市政府有關外貿支持政策的範疇,鼓勵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加大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支持力度,鼓勵本市融資擔保、再擔保等專業擔保機構進一步豐富服務產品、擴大擔保範圍,加強對外貿綜合服務平台融資擔保等服務。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相應評級管理措施,在報關、報檢等環節設立“綠色通道”。(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完善上海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支撐體系,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監管制度創新,最佳化商品進出境報關、檢驗檢疫、結匯、退稅等環節的監管和服務。強化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協會等機構的作用,研究制定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統計辦法和數據分析制度。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最佳化物流、分揀、倉儲功能,形成集聚和示範效應。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有序競爭。(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地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三)發展新型貿易業態
完善與新型貿易特點相適應的管理模式,支持和促進新型貿易發展。推進全球維修、檢測基地建設,引進國際知名檢測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無污染的境內外維修業務,推動全球維修業務發展。完善與融資租賃相關金融、稅收等政策制度,推進融資租賃規模化、多元化、集聚化發展。發展中轉集拼業務模式,實現國際貨物可入區和國內、國外以及保稅貨物共庫集拼中轉,支持企業擴大國際轉口、中轉、中轉集拼和沿海捎帶業務。(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交通委、市口岸辦、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提升總部經濟能級
制定促進貿易型總部發展政策,最佳化總部經濟發展環境,吸引和集聚一批貿易型功能總部。鼓勵跨國公司及本土跨國企業建立集銷售管理、供應鏈管理、資金結算為一體的國際營運中心,支持跨國公司開展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五)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積極推進外貿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在行業協會建立自律、信用評估平台,推動完善外貿企業信用記錄管理,加大對各類外貿失信、欺詐行為的懲戒和打擊力度。支持外貿企業保護智慧財產權,支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預警、組織、協調、公信等作用,規範企業行為,努力營造國際化、法制化的外貿營商環境。(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地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三、穩定外貿增長規模

(一)穩定出口規模
做強一般貿易。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的服務,對產品質量提升、海外商標註冊、特色產品研發設計等加以扶持。加強對外貿轉型升級示範基地的動態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加強統計監測和績效考核。提升加工貿易能級。進一步簡化手續,推進加工貿易聯網管理和無紙化作業,推動出口加工區保稅倉儲、物流、展示、檢測、維修等功能拓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延伸加工貿易價值鏈條。擴大積體電路全程保稅試點企業範圍。支持企業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支持推動企業在境外建立各類零售網點、產品展示交易中心、倉儲式物流中心、售後服務網點等境外行銷網路,參與商務部和本市推薦的境外行銷網路平台。編制支持本市企業出國(境)展覽項目目錄,優先支持本市中小企業品牌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參加境外展會,重點開拓新興市場和“一路一帶”沿線市場。(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擴大進口貿易
深化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發揮傳統專業貿易平台優勢,重點推進工具機、文化平台發展。發展保稅展示交易功能,探索推廣“前店後庫”保稅展銷模式。制定國別商品中心認定標準,建設國別商品中心線下體驗店,促進國別商品中心線上線下同步發展。建立3-5家符合條件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將在滬期貨保稅交割試點品種擴大至上海期交所全部上市品種。開展平行進口汽車試點,完善現有進口汽車行銷體系。落實國家進口鼓勵政策,加大數位化、智慧型化等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資源能源、節能環保產品和服務進口支持力度。研究探索進口信用保險政策。爭取國家賦予上海原油加工企業原油進口和使用資質。(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和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
(三)保持服務貿易快速增長
出台《上海市服務貿易促進指導目錄》,完善服務貿易統計分析體系。認定和培育一批本市服務貿易示範基地,建設服務外包、文化貿易、中醫藥服務以及教育服務等領域的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台。推進創意設計、軟體信息服務出口和技術貿易,培育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探索發展中醫藥旅遊等新模式、新業態,支持本市生產性服務企業“走出去”。結合“營改增”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跨境應稅服務實施退免增值稅。利用出口信貸,探索多元化擔保方式,加大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力度,支持服務外包企業通過境外收購和兼併重組建立國際行銷網路,開拓國際市場,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和交付中心。(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上海海關)
(四)加快“走出去”步伐,培育本土跨國企業
鼓勵企業通過併購、綠地投資等創新方式,開展對外投資。支持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參股、合作等多種方式,參與境外供應鏈投資、整合和拓展,深度融入國際市場體系。支持企業參與境外互聯互通基礎設施建設,帶動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設備、產品、服務出口,擴大本市貿易規模。簡化因公出國審批手續,提高企業人員出境便利化水平。加快培育本土跨國公司,改善公共服務政策環境,建立“走出去”服務平台,提升上海國際貿易中心集聚能力。(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政府外辦)

四、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

(一)加快推進國際貿易信息互聯互通
深化推進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推動貨物申報、船舶進出口岸監管手續功能完善和拓展。實現“單一視窗”和自貿試驗區信息平台的對接,簡化外貿經營者資格備案流程。啟動自貿試驗區貨物進出區相關項目上線運行。積極推動構建貿易便利化國際合作機制,啟動APEC亞太示範電子口岸網路建設試點工作。(牽頭部門:市商務委、市口岸辦。配合部門:市地稅局、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邊檢總站)
(二)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
深化通關無紙化改革,推動許可證件聯網。年內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率達到80%以上,並研究推進以電子申報、電子支付、電子簽證、電子放行為一體的檢驗檢疫全流程無紙化。結合“單一視窗”建設,在上海口岸全面推廣“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完善“三個一”合作機制和實現方式。嚴格按照海關分類分流查驗作業要求,提高查驗針對性和有效性,降低出口查驗率1個百分點。總結“通報通放”、“快檢快放”、“即查即放”模式試點經驗,拓展工作模式運用範圍。(牽頭部門:市口岸辦、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加快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
推動上海與沿江、內陸、沿邊地區口岸通關協作與優勢互補,儘快啟動滬、寧、杭、甬、合5個直屬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使企業可自主選擇申報、納稅、驗放地點。深化完善長三角、川渝滬以及上海與中部六省的通關協作機制,擴大上海電子口岸與長三角以及長江流域地方電子口岸的互聯互通和信息數據資源共享。研究創建長江流域大通關體制,探索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新模式。(牽頭部門:市口岸辦、上海海關、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部門:市地稅局、市政府合作交流辦)
(四)進一步簡化外匯管理手續
簡化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支持開展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和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完善結售匯管理,簡化經常項目收付匯手續,在確保服務貿易交易真實、合理的基礎上,企業可直接在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相應收付匯手續。將自貿試驗區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至銀行辦理,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願結匯。放寬自貿試驗區對外債權債務管理,取消對外擔保和向境外支付擔保費行政審批,放寬區內企業境外外匯放款金額上限,取消境外融資租賃債權審批,允許境內融資租賃業務收取外幣租金。(牽頭部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五、強化政策措施保障

(一)加快出口退稅進度
完善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復函工作協調機制,提高出口貨物稅收函調質量和效率。簡化出口退稅審批流程,下放出口退稅審批許可權,縮短稅款退付在途時間。對按照規定審核未發現涉嫌騙稅疑點的出口退稅加快辦理進度,確保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從退稅申報受理到退稅審核審批的全程業務處理。試點建立“出口退稅誠信分級管理制度”,對通過認定的稅收誠信企業提供出口退稅便利。(牽頭部門:市地稅局。配合部門:市商務委)
(二)完善出口退稅分擔機制
結合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完善本市出口退稅分擔機制,合理調整區(縣)新增出口退稅分擔比例,緩解區縣出口退稅壓力,增強外貿主體競爭力。(牽頭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商務委、市地稅局)
(三)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力度
擴大本市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加大對外貿穩增長重點企業、小型外貿企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出口以及新興市場出口的支持力度。用好“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保險專項安排”政策,加大對本市海外工程承包企業和大型成套設備出口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拓展政策性海外投資保險,鼓勵企業開展跨國經營。推動出口信用保險機構進一步改善服務、最佳化流程,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和覆蓋面,爭取全年承保規模突破245億美元。(牽頭部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和單位:市金融辦、上海保監局、中信保上海分公司)
(四)改善融資服務
支持本市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非金融債券債務融資工具,拓寬上海中小企業在內的進出口企業融資渠道。支持本市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等方式擴大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有效運用外貿領域信用和擔保平台信息,開展進出口信貸業務,創新貿易類信貸融資,加大對有訂單、有效益、有競爭優勢外貿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結合貨幣信貸政策導向綜合評估,對支持外貿穩定增長工作表現突出的金融機構,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實施正向激勵,提高外貿融資的投放意願和供給能力。(牽頭部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配合部門:市商務委、上海銀監局)
(五)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最佳化完善現有相關專項資金,修訂上海市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聚焦外貿發展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重點支持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國際市場以及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基地、進口貿易促進示範區、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建設,培育出口自主品牌,建設對外貿易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通過多種途徑及時全面發布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擴大企業客群面,逐步建立項目庫,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牽頭部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六)清理進出口環節收費
推進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措施,全面調研梳理本市外貿企業進出口環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規範和清理相關收費行為,形成收費項目和標準清單,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減少收費環節,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牽頭部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部門:市口岸辦)
(七)加強貿易摩擦應對
充分利用本市進出口公平貿易行業工作站網路和行業組織應對技術性措施示範基地,加強貿易摩擦應對的組織協調。發揮進出口公平貿易公共服務的支持和引導作用,支持和鼓勵企業應對各類貿易摩擦案件。完善中小企業集體應訴機制,提高中小企業應訴率。加強與中央部門、商協會以及本市各相關單位的協同、配合,提升貿易摩擦應對成效。加強貿易摩擦數據統計分析,跟蹤產業運行情況,及時反映本市產業、貿易、市場監測信息等情況。(牽頭部門:市商務委。配合部門: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六、加強組織實施

(一)建立聯動機制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深化對外貿作用地位的認識,把外貿發展作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內容,作為擴大社會就業、促進經濟發展的有效手段。要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本區域實際和各自工作職責,主動作為,出台有針對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橫向緊密銜接、上下有效聯動的外貿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服務意識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要把落實支持外貿穩增長政策措施與開展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強化服務意識,增強服務能力,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手段,提高企業對政策的知曉度,做好服務工作。要深入企業、了解企業,充分發揮上海外貿調查監測系統作用,掌握外貿發展政策效應和企業訴求,按照問題導向、需求導向、項目導向的原則,服務到位。
(三)加強督導檢查
各區縣、各相關單位要圍繞各自承擔的任務,抓好具體落實。市政府將組織對有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意見實行期

本實施意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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