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管理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加所管地段集市貿易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按其商品交易的成交額收取的費用。1983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除國營商業、供銷合作社商業在集市上進行議購議銷業務外,對進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取少量的市場管理費。工業品、大牲畜費率按成交額計算不得超過1%,其他商品不得超過2%,並應規定合理的起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管理費
- 出處:《新編會計大辭典》
市場管理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加所管地段集市貿易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按其商品交易的成交額收取的費用。1983年2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除國營商業、供銷合作社商業在集市上進行議購議銷業務外,對進入集市交易的商品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取少量的市場管理費。工業品、大牲畜費率按成交額計算不得超過1%,其他商品不得超過2%,並應規定合理的起點。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是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徵收的,主要用於建設集貿市場,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費開支。工商管理費的收取源於1983年6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答: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依據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向個體工商戶徵收的。集貿市場管理費是依據1983年國務院發布的《城鄉集貿市場管理辦法》的規定,向進入集貿市場進行商品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在我國經濟...
2008年9月1日起全國統一停徵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下稱“兩費”)的政策實施後,全省工商系統態度堅決,認真執行政策規定,積極做好停徵“兩費”工作。中文名 關於做好停徵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後有關工作的意見 ...
第二十八條 集貿市場的商品交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成交額收取市場管理費,大牲畜、工業品不超過百分之一,其它商品不超過百分之二。農民自產自銷農副產品價值在二十元以下(含二十元)的,免收市場管理費。第二十九條 市場攤位使用權...
生產資料市場,經營性服務和中介服務的市場管理費繳納標準,按照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省政府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九條 向經營者收費,必須出示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件,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收費票據或監製的專用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
(六)按規定繳納市場管理費;(七)維護市場的環境衛生;(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第十九條 市場交易的商品,其質量、標識、計量、包裝裝潢及廣告宣傳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第二十條 下列物品禁止在市場上交易:...
十三、未按規定交納體育市場管理費的。第四十條 違反本規定,阻撓、抗拒、傷害體育市場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
第二十三條開辦集貿市場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規定向經營者收取市場設施租賃費,對提供勞務性服務的,經物價部門批准,可以收取服務費。市場管理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統一收取。任何單位不得在市場上巧立名目亂收費。第...
舊機動車輛按成交金額百分之一由賣方繳納市場管理費。五、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監督管理,協調各方的經濟關係;物資部門和汽車工業銷售服務公司,要提供信息,搞好服務;公安、交通監理部門要嚴格發照和過戶手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把汽車...
第十九條 經營者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繳納市場管理費。經營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加入所在地區個體勞動者協會的基層組織,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加強對...
第二十七條 進入集貿市場交易的物品實行划行歸市,擺放整齊,不得亂擺亂放或占道經營。第二十八條 進入集貿市場的經營者,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繳納市場管理費;向有關管理部門繳納經省物價、財政部門核准的其它費用。依法設立的收費...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集貿市場設定符合國家標準的計量器具,並接受消費者投訴。第二十七條 集貿市場監督檢查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公開市場監督檢查人員姓名、職務,公開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和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公開舉報電話和違法...
第三章 市場交易活動 第二十條 進入市場從事商品交易活動的經營者,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並在核定的攤位上亮證經營。農民在集貿市場出售小宗自產農副產品的,可以不辦理營業執照,不繳納市場管理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十一條 進入集貿市場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向有關管理部門依法繳納市場管理費和經物價、財政部門核准的費用。上述各種費用應統一收取,再行分解。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集貿市場亂收費、亂集資及進行各種...
裁定性收費。對經濟主體之間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爭議的事項進行協調和裁定的收費。如經濟契約仲裁費、勞動仲裁費等。交易行為管理費。對經濟主體的市場交易活動進行管理和控制的收費,如市場管理費、攤位費、舊車交易市場管理費等。2、懲罰...
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徵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約170億元,國家採取的減費措施可直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約360億元。未來還有1440億元減稅空間,財政部綜合司負責人介紹說,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落實當前中央...
(1)原形出售的農產品產地批發價格。原形出售的農產品批發價格,其購銷差價主要包括委託代購手續費、代購損耗、短途運雜費、包裝整理費、市場管理費、資金利息、銷售損耗、經營管理費、批發企業利潤和稅金等。計算公式為:產地農產品批發價格=...
2005年,木材市場管委會與某公司簽訂開發協定,約定:由該公司在涉案土塊上新建市場(包括交易大廳和配套的辦公、商住、餐飲、物流等建築),並承擔3萬元/畝的征地費;建成後,市場管理費統一紮口管理,10年內由該公司向木材市場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