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6日湖北省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1995年8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0月17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改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2月19日
- 頒布單位:武漢市人大常委會
1995年1月6日湖北省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1995年8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0月17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改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修改。
1995年1月6日湖北省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1995年8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0月17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一、制訂《武漢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是十分必要的 市人大常委會曾於1995年公布施行了《武漢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施行,對於促進我市集貿市場的建設和發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活躍我市的經濟,方便人民...
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三十七條 各項罰沒收入管理,按《湖北省罰沒收入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套用中的問題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漢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武漢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修改為:“凡在本市江岸、江漢、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臨街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居民區管理單位、集貿市場和...
2013年2月18日,武漢市宣布,自3月1日起,《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據悉,這將是我國首部城市綜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對城市管理明確了精細化的管理標準。該《條例》共分5章79條,涵蓋建築景觀、...
1991年10月19日武漢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1992年3月14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1997年10月17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及1997年12月3日...
《武漢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是武漢市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武漢市實際,制定的管理辦法。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武漢市...
第五十六條 本條例的具體套用問題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五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7月11日武漢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武漢市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3月26日武漢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武漢市技術市場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鄂國稅函[2010]168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繳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國稅函[2010]200號)兩份檔案,根據《稅收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的規定,應該採用公告的形式發布,現予修正。
1997年10月17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實施辦法》等8件地方性...
根據1994年9月22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4年12月2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武漢市文化市場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
在長江、漢水武漢段河道,東湖風景區和二、三類地面水域質量區內水域沿岸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不得設定廢渣和其他污染物堆放場。第十五條 各類環境噪聲控制區分別按照以下標準管理:(一)療養區、風景名勝區和市政公用設施齊全、...
《石家莊市市區集貿市場管理辦法》是1989年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一份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加強市區集貿市場管理,保護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鄉集市貿易...
南昌市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修正案 1994年3月29日南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4年4月16日江西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批准 一、第三條修改為:“集貿市場管理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實行公平...
為加強對黃岡城區集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繁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北省集貿市場管理條例》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黃岡城區集貿市場管理辦法》。該《...
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 根據2002年7月27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