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綜改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辦法

《山西綜改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辦法》是為推動山西綜改示範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實施人才強區戰略,聚焦先進制造業、數字經濟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主導產業體系,吸引集聚急需緊缺高精尖人才,提升本土專業技術和技能型人才能力素質特制定的辦法。由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於2023年8月25日印發,自2023年9月2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綜改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25日
  • 實施時間:2023年9月26日
  • 發布單位: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
  • 發文字號:晉綜示規發〔2023〕4號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印發信息,辦法全文,

印發信息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山西綜改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辦法》的通知
晉綜示規發〔2023〕4號
各工作機構,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派駐機構:
現將《山西綜改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辦法》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山西綜改示範區管委會
2023年8月25日

辦法全文

山西綜改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山西綜改示範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實施人才強區戰略,聚焦先進制造業、數字經濟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主導產業體系,吸引集聚急需緊缺高精尖人才,提升本土專業技術和技能型人才能力素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才範圍。
(一)符合山西綜改示範區產業發展需求的A、B、C、D、E、F、H類人才。(見附屬檔案)
(二)在山西綜改示範區申請太原市來並工作補助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的高校畢業生(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技能人才(技師、高級技師等)。
上述人才應與企業或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用契約(或勞動契約、勞務契約),申報時仍在契約期限內。
第二章 人才引進支持
第三條 工作生活補貼配套獎勵。
(一)對於A、B、C、D、E類人才,經山西綜改示範區培育申報國家、省人才項目獲得國家、省經費支持的,或由山西綜改示範區引進人才獲得省級經費支持的,按照人才獲得經費的50%給予配套獎勵。
(二)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工作的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生、技師、高級技師,按照其當年已享受太原市來並工作生活補助和租房補貼的30%給予配套補貼。
第四條 重點企業F類人才獎勵。
對所屬企業或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F類人才,按照人才個人上一年度薪酬(不含股權分紅)給予定額獎勵:
(一)上年度工業產值或營業收入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或單位。
(二)新入區工業企業按協定約定完成投資進度的“一事一議”重大項目。
獎勵標準為:人才個人上一年度薪酬,30萬元(含)-40萬元,獎勵8000元;40萬元(含)-50萬元,獎勵1.4萬元;50萬元(含)-70萬元,獎勵2.2萬元;70萬元(含)-100萬元,獎勵3.8萬元;100萬元(含)-300萬元,獎勵6.8萬元;300萬元(含)以上,獎勵10萬元,按年兌現。
第五條 企業引才獎勵。
區內企業全職或柔性引進省級以上人才計畫入選者,按照企業實際支付人才薪酬的40%給予獎勵,全職引進每人每年最高獎勵企業20萬元,柔性引進每人每年最高獎勵6萬元。累計獎勵期限3年。
企業通過中介機構引進省級以上人才計畫入選者,按照雙方正式契約約定給予中介費獎勵,每引進一人最高獎勵20萬元。
第三章 人才公寓支持
第六條 全職引進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或單位)工作的人才,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中,A類人才200㎡內免費入住4年;B、C類人才160㎡內免費入住4年;D、F類人才140㎡內免費入住3年;E、H類人才100㎡內免費入住兩年。同一企業或單位可申請免費使用人才公寓F類人才累計不超過5套、H類人才累計不超過3套。
人才免費入住人才公寓產生的水、電、氣、暖、物業管理費等由個人繳納。
第七條 柔性引進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或創新研發平台通過顧問指導、短期兼職、項目合作、飛地模式等形式柔性引才,推進解決發展難題、技術難關、科研成果轉化。柔性引進並在山西綜改示範區全時工作的人才與全職工作的人才在免費入住人才公寓方面享受同等政策。柔性引進的A、B、C、D類人才不定時來山西綜改示範區工作,根據在並天數,安排免費入住人才公寓。
第八條 重點項目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對於累計完成工業投資達5億元以上的新引進項目(不含財政投資、或以代建等形式投資的國有平台公司),上年度年產值達10億元以上且增速不低於10%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含年度新投產新入統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山西省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國家級創新研發機構等企業(或單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可免費入住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100㎡內、碩士研究生50㎡內免費入住兩年。
第九條 緊缺高端人才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山西綜改示範區引進的急需緊缺高端人才,經批准,免費入住人才公寓,期限3年。
第十條 臨時租房補貼。
對人才公寓數量無法滿足入住需求在外租房的,可給予租房補貼。A類人才補貼標準不超過3600元/月;B、C類人才不超過3000元/月;D、F類不超過2600元/月;E、H類人才不超過2000元/月,補貼期限與人才公寓免租金入住期限相同,按年兌現。
第十一條 人才公寓市場化租賃。
在充分滿足招商引資項目和園區企業引進人才住宿需要的前提下,區屬國有平台公司可通過市場化方式為區內企業或單位提供公寓租賃服務。
第四章  人才培育支持
第十二條 院士工作站創新獎勵。
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或單位),獲批省、市級院士工作站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建站獎勵,其中50%的獎勵金額可由院士自主支配,用於工作生活補貼等支出。
第十三條 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獎勵。
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或單位),獲批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批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四條 高技能人才及團隊獎勵。
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開展技術創新並做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及團隊,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獲得“中華技能大獎”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三晉技術能手”的,給予兩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并州技術能手”稱號的,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
獲批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批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十五條 本土人才能力素質提升補助。
對山西綜改示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在職在崗職工,取得《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所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取得上一級學歷學位(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職(聘)人員,根據其當年已享受太原市來並能力素質提升補助給予30%的配套補助。
第五章 人才配套服務
第十六條 人才配偶生活服務。
A、B、C類人才其隨遷配偶暫未安置工作無工資性收入的,可參照省級關於引進人才隨遷配偶生活補貼有關規定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兩年。
第十七條 人才子女教育服務。
為符合條件人才的子女開闢入學專屬“綠色通道”,推薦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第十八條 醫療體檢服務。
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或單位)引進的人才納入醫療健康管理平台,享受高效、高質、高水平的醫療綠色通道優質服務,在山西綜改示範區健康管理中心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為A、B、C、D、E類人才提供1張體檢卡。其中:A、B、C類人才體檢費用2000元,D、E類人才體檢費用1000元。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服務。
人才引進交流服務中心可為企業提供人事代理、職稱評審、技能培訓、人才引進等服務,協助提供人力資源外包、管理諮詢、教育培訓、勞務派遣、員工招聘等第三方服務;為外籍人員“一對一”協助辦理就業、居留證件等事項。
第二十條 協助申報上級人才補助資金。
積極協助符合條件企業申報省、市有關就業創業補助、人才激勵(培育、培訓)補貼等資金扶持。
第二十一條 重點項目“一事一議”人才支持。
屬於山西綜改示範區主導產業(先進制造業、數字經濟產業及現代服務業)的重大項目,經“招落一體”機制入區流程審定,通過“一事一議”扶持協定等方式約定的人才政策內容,按照協定約定履行。
第六章 職責分工
第二十二條 相關事項認定部門。
(一)列入山西省重點產業鏈的“鏈主”“鏈核”企業,列入山西綜改示範區省級重點工程項目或重點項目工作專班的企業,山西綜改示範區新引進“一事一議”協定支持的重大項目(包括按協定約定完成投資進度的項目)等,由投資促進中心(重點項目辦)認定。
(二)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上年度工業產值或營業收入做出貢獻的企業,累計完成工業投資達5億元以上的新引進項目(不含財政投資、或以代建等形式投資的國有平台公司),上年度年產值達10億元以上且增速不低於10%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不含年度新投產新入統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經過國家和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由創新發展部認定。
(三)國家級創新研發機構和在山西綜改示範區自主經營的金融機構總部(不包括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等,由科技金融部認定。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兌現流程。
政策兌現、人才服務納入“一網通辦”系統,人才認定、申報、兌現等全流程實現網上辦理。
第二十四條 監管措施。
國家、省級經費配套資金使用,參照國家、省級經費使用辦法執行。本辦法規定的同一獎勵或補貼事項同時符合省級(或市級)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本辦法扶持政策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山西綜改示範區專項資金管理、財政扶持政策監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9月2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1年10月11日印發的《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支持人才發展實施辦法》(晉綜示發〔2021〕86號)同時廢止。之前其他有關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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