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是80402於2001年1月2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文號】晉政辦發電[2001]11號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併圖冊
【生效日期】2001-01-21
【失效日期】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煙花爆竹
【檔案來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晉政辦發電〔2001〕11號)
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為了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由煙花爆竹引起的爆炸事故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做好我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煙花爆竹屬民爆物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和安全經營工作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整頓生產經營秩序,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廠家。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標準,對現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安全資質、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吊銷有關許可證證件;符合要求的,重新核發有關許可證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由省公安廳負責審批核發《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各地主管部門要對煙花爆竹生產廠進行一次清理整頓,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違章生產的企業,要責令其立即停產,限期整改;對無證、無照生產企業和個體加工戶,要堅決予以取締。各地應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予以政策扶持,以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供銷社日雜公司要積極扶持本地產品,使我省煙花爆竹逐步形成產、供、銷一體化模式,促進我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健康發展。
三、嚴格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進一步落實歸口經營統一管理專營政策。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煙花爆竹歸口經營、統一管理的專營政策。煙花爆竹經營管理是國家賦予供銷社的一項重要職責,縣級以上供銷社是煙花爆竹經營的主管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的基本要求對現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進行重新審查確認。煙花爆竹的批發業務由經地市級公安機關審查批准並核發《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縣以上供銷社日雜公司或供銷社所屬的煙花爆竹專營公司統一經營,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的批發業務。供銷社日雜公司也不得將煙花爆竹批發業務承包給個人經營。煙花爆竹的零售網點,由市、縣供銷社日雜公司結合當地情況,本著從嚴控制數量的原則統一布設,並經市、縣級公安機關審查批准後核發《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嚴格實行省外煙花爆竹的定點進貨制度。省供銷社要切實加強對省級煙花爆竹經營企業的建設,對省級日雜公司要從政策、資金等方面進行扶持,發揮省級專營公司的龍頭作用,按市場經濟的原則構建全省範圍的煙花爆竹行銷網路體系。
四、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和平經營有序進行。 公安機關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經營資格的審查和安全監督檢查,對《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進行嚴格管理。本省生產的煙花爆竹產品在省內銷售的,必須與批發經營企業簽訂購銷契約,經省供銷社日雜公司審查後,加蓋“山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專用章”,到運往地市、縣公安部門申領《爆炸物品購買證》和《爆炸物品運輸證》,方可運輸、銷售;從省外入煙花爆竹,必須統一由省供銷社日雜公司辦理調入或代理訂購手續,併到省公安廳申請領取《爆炸物品購買證》和《爆炸物品運輸證》後,方可進入。凡無證進入我省的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依法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假冒偽劣產品。 為進一步強化對煙花爆竹市場的安全管理,由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供銷社聯合成立“山西省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供銷社。主要負責對全省煙花爆竹的歸口經營、統一管理及安全行銷工作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市場流通秩序。在銷售旺季和重大節日組織聯合檢查組,對非法運銷和經營假冒偽劣產品進行專項檢查,加大打擊力度,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檢測制度,建立健全質量檢測機構,切實搞好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監控。
六、搞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經營單位法人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第一責任人制度,確保生產經營環節中的安全。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人員實行崗前培訓,組織學習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規及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身素質。各級供銷社要進一步加強對本系統經營企業的規範管理,做好歸口經營工作。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對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監督、市場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大質量監控和對偽劣、違禁產品的查禁力度。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加強日常安全監督管理,形成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保證我省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活動規範、有序進行,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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