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2022年7月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山西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山西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5日

內容全文

為推進全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夯實基層治理基礎,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我省《關於加強黨的領導全面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水平的實施方案從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積極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統籌發展與治理,逐步探索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基層治理髮展路徑﹐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黨建引領不斷深化。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主任“一肩挑”比例逐步提高。逐級健全黨建聯席會議、四級聯動體系、調度通報、動態管理﹑跟蹤問效等制度。探索黨建共同體、黨建聯盟等做法﹐建立起條塊融合、雙向用力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工作格局。
——體制機制不斷創新。指導3個區、4個街道及3個社區開展社區治理創新實驗。選樹鄉鎮政府服務示範樣板﹐推廣易地搬遷社區治理經驗﹐引領提升為民服務能力。加強社區物業黨建聯建,探索推行“三下沉、兩融合”的物業管理服務模式。
——服務設施不斷完善。加大投入力度,籌措資金近⒉億元,撬動市縣投入,大力改善社區服務設施。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70%。
——服務供給不斷擴大。城鄉社區普遍能夠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辦理、代辦等服務﹐便民利民服務辦理更加便捷﹐志願服務蓬勃發展。城鄉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網路不斷完善﹐城市社區便民生活圈建設持續最佳化﹐基層公共服務更加精細便捷。
——居民自治不斷規範。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開展省級鄉村治理服務示範社區創建和善治示範村建設活動。全面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推行“紅黑榜”“積分制”和村(居)民代表聯繫戶行動,推進全過程基層民主。規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推進社區減負增效。
——人才隊伍不斷壯大。截至2020 年底,全省城鄉社區工作者15.5萬人,村(居)民委員會班子成員11.2萬人;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人數7515人;志願者隊伍26473支,306萬餘人;社區社會組織29443個,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8個。
——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推動“網際網路+城鄉社區服務”深度融合,運用網上辦事大廳和移動客戶端﹑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構架格線化社區服務新模式。啟動智慧社區科技增能分層級試點工作,太原市“網際網路+社區養老”、晉城市智慧社區建設﹐推進了社區治理信息化智慧型化。
(二)面臨形勢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提出﹐要建立起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職、各類組織積極協同、民眾廣泛參與的基層治理體系。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面對“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人民民眾新期待、基層治理新任務,我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主要表現在: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體制機制還不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城鄉社區服務缺乏長效機制﹔服務項目單一,服務資金投入有待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技術套用還比較薄弱﹔社區工作者專業化水平還不高。必須牢牢把握我省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補短板、強弱項,進一步深化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滿足村(社區)居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強化為民﹑便民、安民功能為重點﹐以不斷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需求為目標﹐加快完善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增強服務供給﹐補齊服務短板﹐創新服務機制,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讓基層更加和諧穩定﹐讓黨的執政基礎更加穩固﹐為推進我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將黨的領導貫穿於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促進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發揮黨員服務民眾帶頭示範作用,厚植黨的執政基礎。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回應民眾新期待新需求﹐推動創造就業崗位,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努力做到民眾有需求、社區有服務。
——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調動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和慈善資源等社會力量﹐引導市場力量﹐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多方參與格局﹐讓人民共享發展成果。
———堅持城鄉統籌.科學把握城鄉發展差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推進社區服務制度城鄉銜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動社區服務機制城鄉聯動、基礎設施城鄉銜接、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統籌。
———堅持分類指導.堅持因地制宜,突出問題導向,把握政府、市場和社會不同定位,區分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社區特點,重點突破、分層推進、分類實施,全方位提升社區服務水平。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黨建引領社區服務機制更加健全,城鄉社區為民﹑便民﹑安民服務功能更加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布局更加最佳化,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更加融合。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黨建引領持續強化。健全以村(社區)黨組織為核心,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為主導,村(社區)居民為主體,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協同開展社區服務的體制機制。
———服務機制持續創新。完善服務統籌機制、服務即時回響機制、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服務評價機制和村(居)民自我服務機制。
———服務內容更加豐富。一體推進為民服務﹑便民服務﹑安民服務﹐強化社區服務功能﹐擴大城鄉社區服務有效供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社區均等化。
———服務設施更加完善。補齊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短板,最佳化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布局﹐促進社區服務資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輻射。
———人才隊伍更加最佳化。以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和村(社區)專職工作者為骨幹,社區志願者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日益壯大。社區服務人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信息化套用效果更加明顯。推進“網際網路+社區服務”,逐步構建服務便捷、管理精細﹑設施智慧型﹑環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區。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格局
1.強化黨建引領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黨(工)委牽頭、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黨對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健全村(社區)黨組織引領﹐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主導,村(社區)居民為主體,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協同開展社區服務的體制機制。落實黨領導下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創新形式和載體﹐圍繞民眾關心的民生實事和服務事項廣泛開展議事協商。加強黨建引領社區服務能力建設﹐紮實做好服務民眾﹑教育民眾﹑凝聚人心工作﹐組織引領民眾聽黨話、跟黨走。健全駐區單位黨組織﹑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民眾服務長效機制﹐創新工作載體﹐豐富服務內容。推動有物業服務的社區建立健全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強化社區黨組織領導能力、居民委員會指導能力、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能力。加強鄉鎮(街道)黨(工)委及村(社區)黨組織對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領導,健全黨建引領社區社會組織工作機制。
2.健全多方參與機制。強化政府主體地位,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支持群團組織積極參與城鄉社區服務。健全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激勵政策﹐組織實施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服務行動,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開展服務。健全政府購買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明確購買服務項目立項、經費預算、信息發布、項目管理、績效評估等長效配套措施﹐鼓勵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廣泛參與城鄉社區服務。探索通過“以場地換服務”等方式,鼓勵駐區企事業單位、個人捐贈或興辦社區服務事業產業。引導駐區單位向村(社區)居民開放停車場地、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資源。
(二)擴大城鄉社區服務供給
1.完善城鄉社區為民服務功能。以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專業服務機構為依託,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讓居民就近就便辦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加強社區托育、助殘服務供給,注重對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關愛照護。構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網路﹐助餐服務、生活照料等日間照料服務實現社區全覆蓋。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站建設﹐發揮綜合服務平台和樞紐作用,推動供銷、金融、郵政等各類服務入駐整合﹐實行“一站式服務”。加強村(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點和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統籌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兒童保健等工作,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保障服務能力。加強城鄉社區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建設﹐優先為村(社區)居民中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殘疾人等重點群體提供服務。建立健全城鄉社區教育服務站點,大力發展城鄉社區教育服務。擴大城鄉社區文化、體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加強新型婚姻家庭文化服務。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增加行政村和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重點加強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和“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區的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養老、未成年人保護、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配置。
2.最佳化城鄉社區便民服務供給。全面推進城市社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服務圈”建設。推動物流配送、快遞、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設施輻射符合條件的村(社區),鼓勵發展社區物業﹑維修﹑家政、餐飲﹑零售﹑美容美髮等生活性服務業,支持相關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雙向選擇機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職責。依託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開展農資供應、日用品銷售﹑農產品購銷等服務。
3.強化城鄉社區安民服務保障。以綜治格線為主,依託村(社區)統一划分格線﹐加強格線化服務管理。及時了解民眾困難和訴求﹐掌握城鄉社區動態情況,感知化解風險﹐精準提供服務。深化城鄉社區警務戰略﹐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治安保衛委員會建設,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制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提升村(社區)平安建設能力水平。加強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加強應急和安全教育培訓,做好用氣、用電、用火以及地震、洪災等防災監測﹑預警發布和應急避險安全防護工作。完善村(社區)應急組織體系和工作預案﹐強化應急和風險防範物資儲備保障,健全應急廣播體系﹐拓展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村(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點),推動創建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應急處置。推動村(社區)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證等法律服務全覆蓋。加強村(社區)反邪教工作。強化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人員幫扶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建立健全發現報告和家庭監護監督制度,加強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支持各類組織﹑機構在村(社區)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完善疏導機制,強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推進建設各民族互嵌式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引導各民族民眾互嵌式居住生活,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三)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
1.補齊社區服務設施短板。實施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工程,通過換購﹑劃撥﹑租借等方式,統籌利用社區各類存量房屋資源增設服務設施。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網路﹐統籌利用益農信息社等村級服務站點﹐增強村級綜合服務功能。推動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確保2025年實現全覆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開展城市社區綜合服務體建設﹐提升城市社區生活品質。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到2024 年,每年投入3000萬元支持建設30個城鎮社區養老幸福工程項目。
2.最佳化社區服務功能布局。將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推進新建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確保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比例不低於10%,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根據社區人口結構﹐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優先的原則,合理布局社區醫療衛生、養老、文體等基本公共設施﹐促進服務功能差異互補、服務內容銜接配套。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毗鄰建設﹐推進社區設施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和無障礙建設。充分利用社區現有綜合服務設施,切實提升服務設施運轉效率。精簡整合村(社區)辦公空間,推行開放式辦公,增加居民活動區域面積。農村要合理規劃民眾舉辦紅白喜事等活動的公共場所,統籌考慮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務設施。
(四)推進城鄉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
1.提高城鄉社區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規範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和代辦政務服務事項,推行“一站通辦”“一網通辦”,實現政務代辦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加快部署政務通用自助服務一體機,完善村(社區)政務自助便民服務網路布局。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人口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發揮村(社區)信息為民服務實效。充分依託已有設施,鼓勵多方參與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增加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辦理數量和種類。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家庭終端和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發展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套用。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習慣和特點,推動網際網路套用適老化和無障礙改造。
2.構築美好數字城鄉社區服務新場景。開發社區協商議事、政務服務辦理﹑養老、家政、衛生、托育等網上服務項目套用,推動社區物業設備設施﹑安防等智慧型化改造升級。集約建設智慧社區信息系統,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套用服務﹐加速線上線下融合。推進數字社區服務圈﹑智慧家庭建設,促進社區家庭聯動智慧服務生活圈發展。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鼓勵發展無接觸配送。推進“網際網路+社區服務”,逐步構建服務便捷﹑管理精細、設施智慧型﹑環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區。以縣級為單位,支持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深入組織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高效匹配社區全生活鏈供需﹐擴大多層次便利化社會服務供給。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智慧社區,運用5G、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智慧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五)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規範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全面落實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資格聯審機制。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庫﹐依法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通過選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立崗位薪酬制度﹐完善薪酬動態調整機制﹐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待遇。支持社區工作者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考試和社會工作學歷教育﹐完善對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的給予職業補貼的制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到村(社區)就業創業。實施“鄉村振興萬人計畫”,為每個村招聘至少1名30周歲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生到村工作﹐到2023年底,基本實現全省行政村全覆蓋。綜合考慮服務居民數量等因素﹐合理確定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到2023年底,努力推動實現每萬名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16人,逐年增長﹐到2025年底,實現每萬名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18人。
2.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培訓管理。健全完善分級分類培訓制度﹐依託現有培訓基地和線上培訓平台,採取入職培訓、專題調訓、定期輪訓等方式,通過案例教學、同步課堂﹑實戰實訓等載體﹐推動優質培訓資源直達村(社區)。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社區服務人才培養和社區工作者培訓,強化社區服務人才供給。加強對社區工作者民族、宗教相關政策法規的培訓,培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促進民族團結。加快培育發展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社區志願者﹐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建設。結合農民工自身特點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引導農民工從事社區服務業。加強社區服務人才培訓管理,強化服務意識﹐規範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滿足社區居民差異化需求。
(六)推進城鄉社區服務創新
1.創新社區服務機制。完善服務統籌機制﹐以縣級為單位統籌用好各項支持社區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區的服務資金、資源、項目等﹐以村(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發揮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增強綜合服務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辦理”,實現政務代辦服務村(社區)全覆蓋。完善即時回響機制﹐推廣“接訴即辦”等基層經驗,社區服務設施開放和服務時間一般不少於每天8小時,民眾關切項目應開展24小時線上服務﹐保留必要線下辦事服務渠道,及時回響居民需求。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明確購買服務項目立項、經費預算﹑信息發布、項目管理、績效評估等長效配套措施﹐鼓勵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完善服務評價機制,健全完善民眾滿意度調查評估制度﹐實現社區服務民眾滿意度調查村(社區)全覆蓋。推廣社區服務“好差評”評價激勵制度﹐普遍建立精準匹配村(社區)居民需求的評價機制。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務機制,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引導居民民眾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增強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務水平。
2.深化社區減負增效。以市級為單位開展社區減負工作,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實行社區工作準入制度。釐清基層行政事務﹐屬於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要求社區承擔;應由社區協助的事項,應當為社區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屬於社區居民自治的事務﹐要充分尊重居民委員會的自主權。制定社區印章使用範圍清單,清理村級組織機構牌子,規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
3.完善基層民主協商。以縣級為單位制定村級議事協商目錄﹐到2023年底﹐制定完成率不少於80%;到2024年底﹐制定完成率不少於90%;到2025年底,制定完成率實現全覆蓋。定期開展民主協商,合理確定協商主體、拓寬協商形式,規範協商程式﹐擴大協商渠道﹐強化協商成果運用,及時公開協商成果落實情況﹐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開展民眾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協商活動,有序引導民眾參與。由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村(居)民集思廣益,在社區公共環境衛生、困難民眾幫扶方面﹐以及村集體經濟收入如何支出等方面﹐聽取民眾意見,形成村(居)民委員會辦事清單或要點,推進村(社區)民主協商走深走實,讓村(居)民收穫全過程民主的主角感和幸福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作為民生項目,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謀劃和推動。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做好資金統籌﹑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落實工作。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的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定規劃實施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跟蹤和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各市依照本規劃,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細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推進規劃落實。
(二)強化政策支持
按規定落實經費保障,確保村(社區)組織有錢為民辦事,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社區服務項目和設施建設。鼓勵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城鄉社區治理領域。切實保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落實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和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社區服務網點的水、電、氣、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
(三)健全法治支撐
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我省實施辦法。執行農村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強化村級綜合服務功能。完善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及準入制度,全面規範、清理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事項。加強社區服務質量綜合評價和管理,完善村(社區)志願服務、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重點領域社區服務信用管理體系。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社區服務標準。加強村(社區)服務檔案建設,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完善考核評估
建立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考核督促制度﹐將本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發揮城鄉社區治理議事協調機構(機制)作用,強化部門統籌協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做好跟蹤指導和分析研判,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情況。堅持試點引路、以點帶面、有序推進,總結推廣各市好經驗好做法。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機制﹐定期組織開展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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