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是2005年2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7號公布,根據2016年2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東省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等4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的治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 頒布日期:2005年2月4日
- 實施日期:2005年4月1日
- 修正日期:2016年2月26日
《山東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是2005年2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7號公布,根據2016年2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東省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等4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的治理辦法。
《山東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是2005年2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7號公布,根據2016年2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東省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辦法〉等4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的治理辦法。詳細內...
《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已經2022年2月15日省政府第14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長 周乃翔 2022年3月14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
山東省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 第一條 為有效治理煤礦重大事故隱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煤礦建設、煤炭生產以及...
《山東省單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是山東省實施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單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單建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預防和減少安全...
第一條為做好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預防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
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和《山東省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指令督辦制度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條例。2017年1月1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21年12月3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第...
省政府決定對《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260號)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二、第...
《菏澤市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是菏澤市2023年8月1日施行的辦法,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發布背景 據介紹,整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掛牌督辦程式規範化非常必要。2022年5月1日《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進一步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36號)要求,依照《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通則》《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通則》,全面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
《山東省衛生計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全省衛生計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而制定的管理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
對存在《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隱患認定指導目錄(試行)》所列重大隱患的企業,一律按照《山東省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辦法》掛牌督辦。第三十條 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嚴懲危險化學品領域違法行為。對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為了明確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健全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
2023年8月,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山東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通知內容 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燃氣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強全省城鎮燃氣安全風險...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在認真總結“十二五”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編制了《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本規劃主要闡述了“...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政府應當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半小時內通過直報系統報告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內容一般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性質、簡要經過、影響範圍(含環境影響)、人員傷(病)亡和失聯情況、房屋...
第一條 為加強燃氣安全檢查監督工作,規範檢查監督行為,依據《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和《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省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和與燃氣安全有關的燃氣規劃、燃氣...
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資源依法徵用與補償辦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在政策上扶持與應急管理相關的科研工作。要...
主要任務是: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系建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保障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十二五”安全...
《山東省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等納入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十三五”發展規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責任...
2008年11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8〕68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立和明確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
(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司法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制定《山東省自然災害風險管控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等規章。(省應急廳、省司法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
啟動實施工業質量品牌提升行動計畫,開展“山東工業之最”主題活動,帶動提升全省工業質量和品牌建設。加強商標註冊、運用、保護和管理,推動商標、字號和域名一體化註冊保護。繼續抓好放心產品生產基地、餐飲服務示範街區、示範市場等創建工作,...
(國辦發〔2013〕99號)、《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令第8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規定,結合山東省煤礦實際,修訂《山東省煤礦企業安全生產...
辦法全文 山東省煤礦衝擊地壓防治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煤礦衝擊地壓防治工作,有效防範衝擊地壓事故,保障煤礦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煤炭生產、加工管理,保障煤礦和煤炭加工企業安全生產,防止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