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是山東省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政府
《山東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是山東省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
《山東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分類分級管理辦法》是山東省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落實監管責任,保障公眾用械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醫療器械經營監督...
第四條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全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管理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編制年度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山東省重點監管醫療器械目錄》。第五條 設區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一條 為提高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管理科學化水平,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提升監管效能,保證公眾用械安全,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分類分級...
工商行政管理、技術監督等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在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行業管理中的職責。第五條 生產、經營醫療器械,應確保產品質量,嚴禁假冒偽劣醫療器械。第六條 開辦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一) 具有與醫療器械生產能力相應的...
《山東省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辦法》是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推進分級分類管理,規範藥品零售...
《山東省醫療器械多倉協同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是2022年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的政策檔案。全文 山東省醫療器械多倉協同經營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展醫療器械經營新模式,規範醫療器械多倉協同經營行為,整合醫療器械倉儲運輸資源,...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的行業管理,確保藥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醫藥總公司是全省醫藥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全省中西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的行業管理...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管理辦法》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管理辦法,於2000年3月27日審議通過,自2000年4月20日起施行。第19號 註:二○○四年八月九日《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辦法》(局令第15號)發布,本辦法已經廢止。國...
《指導意見》提出了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級別劃分原則和檢查要求,藥品監管部門可以按照風險將醫療器械企業劃分為四個監管級別,對不同監管級別的企業實施相應監管措施。對於長期以來監管信用狀況較好的企業,可以酌情下調監管級別;對於...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本辦法,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檢查驗收標準,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第八條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列明的經營範圍應當按照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規定的管理類別...
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可以自行銷售,也可以委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銷售其註冊、備案的醫療器械。第四條 按照醫療器械風險程度,醫療器械經營實施分類管理。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實行許可管理,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實行備案管理,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
第五十二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山東省醫療器械抽查檢驗管理辦法〉的通知》(...
《山東省醫療器械抽查檢驗管理辦法》是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份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器械抽查檢驗工作,強化技術監督,保障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
第七條 企業生產醫療器械,必須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企業生產第一類、第二類醫療器械,必須依照本辦法第二章分類管理規定向國家醫藥管理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醫藥管理局或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藥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