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是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1986年頒布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6年1月21日
- 實施時間:1986年1月21日
- 發布單位:81502
- 頒發時間:1986年1月21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地方:山東省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是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1986年頒布的條例。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是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1986年頒布的條例。檔案內容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外國公民...
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2月27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的《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的決定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規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7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徵稿通知 省政府法制辦關於《山東省經濟開發區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
《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是山東省於1989年7月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於1989年7月2日生效。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 (1989年7月2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山東省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
第二十條內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可按契約規定招聘或由各方派出。一般職員和普通工人,由開發區勞動服務公司在當地協助招收。其管理按《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內聯企業合作期滿後...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72號)《山東省私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業經省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李春亭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日 山東省私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私營企業的勞動管理,維護私營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
企業按實有勞動契約制工人的實得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補交;契約制工人按本人實得工資的百分之二補交;經濟 技術開發區的企業一九八八年三月份以前從社會上招收的勞動契約制工人,按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原規定補交。
1985年12月27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8年5月24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正〈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有關條文的決定》修正 1988年5月26日重新公布...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6-01-21。【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6-01-21 【生效日期】1986-01-2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12月27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88年5月24日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正有關條文的決定》修正,1988年5月26日重新公布的《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是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內容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2002年9月12日,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05年12月,通過國家發改委審核定為省級開發區,定名“山東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2010年5月, 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正式獲批成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濰坊濱海西城大家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