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是一部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3年11月1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1501
- 發布日期:1993-11-18
- 生效日期:1993-11-1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是一部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3年11月1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是一部山東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3年11月1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發布單位】81501【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3-11-18【生效日期】199...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是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內容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一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的決定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山東省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
第三十九條本條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7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徵稿通知 省政府法制辦關於《山東省經濟開發區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內聯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是1987年12月26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1988年1月15日公布印發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5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8-01-15 【生效日期】1988-...
第十三條高新技術企業的考核:省、市科委會同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高新技術企業考核一次,達不到規定條件者,限期整頓,第二年仍不符合條件者,收回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第十四條開發區內,按國家規定全部核減行政事業費實行經濟自立的全民所有制...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規定》是1994年4月21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通過印發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5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4-21 【生效日期】1994-04-2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
開發企業包括專營開發企業和單項開發企業。第九條 設立專營開發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註冊資本不低於一千萬元;(二)有八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建築工程等專業的技術經營管理人員和兩...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外國公民、華僑、台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在開發區投資興辦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區企業)的勞動計畫由...
1994年10月13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勞動管理,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十四條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是指經國務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以促進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和產業化為目的的特定區域。高新區應當成為引領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和參與國際競爭、帶動區域經濟結構調整的載體。?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