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於2017年6月9日印發。本辦法共五章三十六條, 自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9日。《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魯財資〔2011〕78號)同時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7年6月9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財政廳
- 實施時間:2017年7月10日
《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於2017年6月9日印發。本辦法共五章三十六條, 自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9日。《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魯財資〔2011〕78號)同時廢止。
《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於2017年6月9日印發。本辦法共五章三十六條, 自2017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9日。《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魯財資〔20...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培育和發展本省產權交易市場,規範國有產權(以下簡稱產權)交易行為,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廉政建設,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從事產權交易活動...
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 為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意見》(魯發〔2014〕13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幾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魯辦...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5〕146號)要求,現制定實施計畫如下:一、實施範圍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範圍是省國資委尚未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省屬企業國有資產,具體包括省直...
《山東省國有企業產權轉讓管理辦法》是為了推動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國有資產合理流動,提高國有資產營運效益,保證產權轉讓活動依法、有序地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31號 《山東省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姜大明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規範...
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業務工作不中斷的前提下,上述各類資產處置和各項辦理程式可以壓茬進行,並聯推進。十三、協同推進轉企改制工作 (一)各轉制單位要嚴格執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工作...
為加快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產權制度,規範省屬國有企業改革中不實資產核銷程式,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03〕62號)、財政部《企業資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財企〔...
的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可以根據《監管條例》和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備案。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山東省經濟委員會會同山東省國有資產管理局組織實施。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規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而制定的管理辦法。中文名 山東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企業等組織利用...
省財政廳負責執法執勤用車改革以及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測算、制定和發放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擬訂相關配套政策,按照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辦法規定,辦理已處置車輛的賬務核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司勤人員安置等方面的工作,研究擬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管企業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損失,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其他依法...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09〕22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魯發〔2009〕14號),設立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省國資委),為省...
《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是2011年11月25日經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檔案。檔案發布 第101號 《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1年11月25日經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嚴格依法依規履行國有資產處置、產權交易和股權轉讓等程式,規範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嚴禁低價轉讓國有資產...對清理後確需保留的扶持企業財政資金,要制定規範的資金管理辦法,嚴格加強監管,並實行資金申報評審、分配使用、績效...
省質監局對山東特檢集團履行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等職責;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職責,授權山東特檢集團對所屬企業資產進行運營管理並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省財政廳對山東特檢集團與公共財政預算相關的活動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
《山東省省屬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是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擬訂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承擔全省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承擔廳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負責有關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政府有關部門或事業單位進行國有資產處置時涉及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應徵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意見,並將宗地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當事人。 第三章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
擬訂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承擔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負責廳機關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承擔廳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
改制企事業單位土地資產處置,可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省屬國有工交企業改革脫困意見的通知》(魯政發〔2000〕44號)的有關規定,規範土地資產處置。淨資產中不夠提留改制成本的,可將其原使用的劃撥土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省屬建築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處置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03〕62號)的規定執行。今後,各級政府不再批准設立國有獨資建築企業。建築企業集體資產的處置,可參照國有資產處置的有關規定執行。改制...
第三十一條公務用車處置後,省級機關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在登記變更手續的同時,通過山東省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資產信息變更。對調劑、拍賣車輛應當及時辦理過戶手續。第三十二條省級機關要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各項...
12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13山東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4山東省財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5山東省農業發展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16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山東鐵路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8山東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19...
省屬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其土地資產處置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規範土地資產處置促進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04〕16號)的有關規定辦理。六、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推進國有糧食...
《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條例》旨在統籌發展和安全和加強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2020年11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通過,共九章九十三條,自2021年1月1...
《辦法》中所稱的黨政機關,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是指黨政機關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確認屬於機關資產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