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

2004年9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4〕70號印發《關於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分提高認識,增強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責任感、緊迫感;明確全省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思路、目標、重點;加快改革創新步伐,增強企業發展活力;提升產業內在素質,提高建築經濟成長質量;加大監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築市場秩序;加強組織領導,為建築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04〕70號
  • 印發時間:2004年9月2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4年9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
魯政發〔2004〕70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工作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實現我省由建築大省向建築強省的轉變,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責任感、緊迫感
建築業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又是勞動密集型產業,經濟貢獻大、產業關聯度高、就業容量大,大部分固定資產投資需要建築業來實施,建築業發展水平直接影響經濟成長的質量。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有利於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推進城市化進程,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全省建築業改革和發展成效顯著。目前全省共有7106家建築企業、290萬從業人員,2003年完成建築業總產值2130.7億元,實現增加值799億元,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6.4%。但與先進省市相比,我省建築業總體上產業規模偏小,外向度較弱,經營機制不活,產業集中度較低,市場競爭力不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有待進一步提高。全省上下務必保持清醒的認識,切實增強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統一思想,抓住機遇,求真務實,改革創新,儘快把山東建築業做大做強。
二、明確全省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思路、目標、重點
(一)總體思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實施大建築業、大企業、大市場戰略,創新體制機制,調整產業結構,完善市場監管,確保質量安全,提升產業素質,實現我省由建築大省向建築強省的轉變。
(二)發展目標。建築業產業規模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明顯增大,市場競爭力和產業拉動作用明顯增強,各項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居全國前列。到2005年,全省建築業總產值達到2800億元,實現增加值900億元,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6.5%左右;到2010年,建築業總產值突破4000億元,實現增加值1500億元,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7%左右;到2020年,建築業總產值超過6000億元,實現增加值2500億元,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6%左右。
(三)戰略重點。一是實施大建築業戰略,橫向拓寬產業領域,突破以房屋建築業為主的局限,向市政、交通、水利、電力、礦山等專業工程拓展,儘快形成覆蓋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大建築業格局;縱向拉長產業鏈,向房地產、新型建材、服務業、製造業延伸,加速產業融合。二是實施大企業戰略,以優勢企業為依託,以資本和專業協作為紐帶,市場培育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推進企業規模膨脹與聯合重組,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綜合實力和融資能力強、有較高知名度的大企業、大集團,提高產業集中度。從2004年起,全省每年增加1?D3個特級資質、20?D30個一級資質建築企業。三是實施大市場戰略,以重點工程和高技術含量工程為主導,鞏固省內市場;以北京、上海、西部和東北為重點,拓展省外市場;依託國內外大承包商,以勞務合作和工程分包為突破口,開拓海外市場。各級建築業主管部門要為建築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幫助解決其開拓市場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四)加快結構調整,促進建築業協調健康發展。一是調整所有制結構,推進建築企業改制,積極鼓勵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促進建築企業向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最佳化建築企業資本結構。二是調整企業結構,加快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合理髮展專業承包企業,大力扶植勞務分包企業,儘快形成大中小企業合理配置、各類型企業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三是調整市場結構,引導優勢企業占領基礎設施和大型公共建築等高端市場,鼓勵中小企業拓展市政、路橋、環保、鋼結構、古建築、裝飾裝修、防腐保溫、地基基礎、建築智慧型化等專業市場,支持中西部縣(市)建立勞務基地、發展勞務輸出。四是調整經營結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骨幹企業開展資本運營,提高融資能力,拓寬經營領域,擴大多種經營,向承包商、投資商、開發商相結合的方向拓展。
三、加快改革創新步伐,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一)加快推進建築企業改制。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目標,以股份制、民營化、集團化為方向,以省屬、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為重點,加快推進全省建築企業改制步伐。到2004年年底,全省建築企業改制面達到85%以上,國有企業全部完成改制;2005年基本完成全行業改制。企業改制堅持因企制宜,鼓勵整體改制,也可分拆改制、分步實施。效益較好的國有和集體建築企業,可改組為混合所有制企業或轉為民營企業;困難企業可通過兼併、破產等辦法退出市場。在改制工作中,鼓勵民營資本受讓國有和集體產權,鼓勵股權適度集中,鼓勵優勢企業收購兼併弱勢企業,鼓勵有業務協作關係的企業相互持股。改制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規範運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切實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二)妥善解決建築企業改制中的資產處置問題。企業改制必須做好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工作,並委託具有相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評估,資產評估報告和土地估價報告應分別報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省屬國有建築企業改制中涉及劃撥土地處置的,可按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經貿委、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土地資產處置促進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04〕16號)的規定辦理。改制企業產權轉讓或資產出售,以資產評估值為基準,按市場原則確定轉讓價格。凡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和合法程式進入市場交易的,實際成交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評估價值,並在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購買方在付清價款前處理企業資產的,須經出售方同意。
建築業屬於一般競爭性行業,國有資本可以完全退出。通過國有產權出售、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期權及期股設定等多種途徑,加快國有資本退出步伐。社會法人、自然人、境外投資者可以部分或全部購買國有建築企業的產權或股權。國有產權、股權的出售轉讓,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省屬建築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處置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03〕62號)的規定執行。今後,各級政府不再批准設立國有獨資建築企業。建築企業集體資產的處置,可參照國有資產處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改制建築企業應按國家規定順序依法清償債務。改制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醫療費、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欠交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預留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等,企業改制時經中介機構核查,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確認後,從企業淨資產中扣除,由改制企業支付和繳納。改制企業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分期繳納協定,期限不得超過3年。企業未退還的職工集資款,以現有資產清償,也可在職工自願的前提下,轉為職工對改制企業的股金。
(三)依法規範勞動關係,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國有建築企業改制,應當依法規範勞動關係,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企業改制時,要制定職工安置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後實施。改制後的企業原則上應當全部接收安置原企業職工,並按照統籌管理的規定重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繼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銜接好職工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關係。省屬國有建築企業改制時,勞動關係、職工安置和勞動保障費用等涉及職工權益問題的處理,按照魯政發〔2003〕62號檔案及其他有關檔案的規定執行。
(四)加快建築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創新。深入推行項目法施工,建立以工程項目為基點的矩陣式組織形式,圍繞項目公司、項目部、項目經理配置企業資源,設定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機構,建立以項目部為核心的施工生產組織形式,形成以項目成本為中心的經濟核算體系,形成項目管理層與勞務作業層相對分離的機制。鼓勵具有高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和設計、監理單位,通過改造或重組,組建為專業化的工程總承包公司或工程項目管理公司,開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
四、提升產業內在素質,提高建築經濟成長質量
(一)大力推進建築科技進步。加大建築科技推廣力度,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建築業,推動傳統建築業向現代建築業的轉變。到2010年,使我省建築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40%以上,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率和信息技術套用率達到60%以上。制定完善建築業科技政策和發展規劃,定期公布推廣套用、限制使用和強制淘汰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目錄,組織實施各類科技示範工程,加強新型建材和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圍繞建築施工的關鍵技術,組織產學研聯合攻關,在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設立技術開發中心,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以骨幹企業為主體、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依託、以中介機構為紐帶的建築業技術創新體系。建立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大中型建築施工企業每年可從企業利潤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科技開發和獎勵技術創新中的有功人員。
(二)加強建築業人才培養和引進。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多渠道、多層次、多方式引進和培養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企業家、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精湛的技工隊伍。全面加強對建築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到2010年,全行業培養1000名優秀企業家、1萬名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10萬名優秀技術工人。組織實施“陽光培訓工程”,大力提高農民工的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從2004年起,全行業每年至少培訓10萬名建築農民工。
(三)發展壯大建築勞務隊伍。大力扶持發展建築勞務企業,規範建築勞務用工,實行勞務隊伍成建制、基地化管理。總承包企業、專業分包企業不準使用沒有資質的勞務隊伍。鼓勵總承包企業使用本省勞務隊伍,支持大中型企業在建築業較發達的縣(市)和中西部地區設立勞務基地。勞動力資源豐富的縣(市),要主動與建築用工需求較多的地區搞好對接,把建築勞務輸出作為發展縣域經濟的重要途徑。建築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建築勞務用工信息網路,及時發布供求信息。
(四)大力拓展省外、國外市場。將擴大外出施工作為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的重點來抓,不斷增加我省建築企業在省外和海外的市場份額,力爭到2010年,完成出省施工產值600億元,完成對外工程承包營業額10億美元。鼓勵大企業跨省、跨境謀求發展,發揮其骨幹和龍頭作用,打造山東建築業的良好品牌。積極倡導中小企業與省內外大企業開展工程分包和勞務協作,借力發展。充分發揮我省建築隊伍在電力、交通、設備安裝、防腐保溫等工程領域的市場優勢,不斷鞏固和擴大在國內外市場的占有率。財政、金融等部門要從政策、資金上大力支持建築企業外出施工,重點解決好授信額度等問題。加大建築業招商引資力度,支持建築企業積極與國內外大承包商合資、合作,引進資金、技術和管理,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五、加大監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築市場秩序
(一)完善建築市場監管體系。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民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嚴格履行工程建設法定程式,強化建築市場準入清出管理,嚴格實施招標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和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制度。繼續深入整頓規範建築市場秩序,重點約束業主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發包、倒手轉包、惡意拖欠、偷工減料、鑑證失信等行為。加強有形建築市場建設,規範招標、評標行為。堅決打破地方保護、部門分割,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體系。
(二)加強工程質量管理。以開展創建“質量誠信、用戶滿意”工程活動為總抓手,促進工程質量總體水平不斷提高。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指導督促企業完善工程質量的自我約束機制和內部控制體系,改進和加強工程監理,改革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體制。開展工程質量大檢查和巡查,對工程質量隱患和通病進行專項治理。重點抓好各類基礎設施、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質量,鼓勵企業多創精品優質工程。
(三)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在工程造價中計提安全施工設施費用,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保證和考核體系。改進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監管方式,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使用檢驗檢測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督察和檢查,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要嚴格依法查處
(四)整頓規範裝飾裝修市場秩序。加強裝飾市場監管,實行裝飾產品市場準入和室內環境檢測驗收制度,推行裝飾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依法查處裝修過程中破壞結構安全和使用有毒有害裝飾材料的行為,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規範家庭裝修市場秩序,培育發展家庭裝修有形市場和裝飾產品超市,推行家庭裝修“一條龍”服務。嚴格家庭裝修企業管理,對無資質承攬家庭裝修工程的企業,要依法堅決予以取締。
(五)推進工程造價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做好各種生產要素價格和費率的測算與發布工作,及時調整完善工程計價標準,加快建立由市場形成工程價格的機制。改進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推行企業定額,規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總承包企業與分包企業的結算行為。
(六)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建築勞務企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從2004年起,用3年時間全面清理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起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維護建築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開通農村勞動力進入建築業的綠色通道。各地要加大各項配套改革,清理針對農民從事建築業的各種不合理收費,切實解決進城農民工的子女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等問題。有條件的城市或企業,可以建立專門的農民工培訓和生活基地。
六、加強組織領導,為建築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一)加強對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指導。各級政府要把建築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綜合協調,統籌安排,研究制定扶持建築業發展的政策,科學規劃和指導產業發展。建築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加強對建築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和分析,搞好調控和服務。
(二)完善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健全市場各方主體和執業人員的信用檔案,組織開展對建設單位、建築企業、中介機構的信用評價,加快建立信用保證體系,完善建築市場信息系統。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與財政、金融、稅務、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形成更完善、更具約束力的社會信用管理新體系。
(三)樹立建築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在全省建築業廣泛開展學習海爾和許振超、爭創“三個一流”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團結協作、爭創一流,認真組織實施產業發展戰略和目標,不斷深化改革,推動科技進步,打造一流環境,樹立建築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建築業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建築強縣(市)和骨幹企業的宣傳推介,支持他們創立品牌、拓展市場、擴大影響。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為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作出應有的貢獻。各市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定促進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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