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省級基礎測繪行政管理行為和組織實施活動,加強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保證基礎測繪規劃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山東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1月4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
- 實施時間:2023年11月4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省級基礎測繪行政管理行為和組織實施活動,加強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保證基礎測繪規劃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山東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1月4日起施行。
《山東省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省級基礎測繪行政管理行為和組織實施活動,加強省級基礎測繪項目管理,保證基礎測繪規劃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山東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山...
基礎測繪實行分級管理制度。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下列基礎測繪項目:(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立、複測與維護;(二)1: 10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數位化產品的測制與更新;(三)省級基礎地理...
《山東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1990年8月1日印發的一份檔案。2024年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對該規章予以廢止。辦法廢止 2024年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對該規章予以廢止。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
山東省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登記管理辦法,印發於2021年11月22日。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保障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依據《山東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第十四條 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下列基礎測繪項目:(一)全省統一的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網和空間定位網的建設與維護;(二)全省陸域(含水域水下)以及近海(含灘涂及島礁)1∶10000至1∶5000基本比例尺地圖、影像圖、數位化產品的...
第一條 為規範省級國土勘探和治理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山東省土地整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五條 基礎測繪計畫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基礎測繪工程項目和基礎測繪政府投資必須納入基礎測繪計畫管理。第二章 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 第六條 基礎測繪中長期規劃是政府對基礎測繪在時間和空間上...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規劃 山東省基礎測繪“十一五”規劃 基礎測繪是為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基礎地理信息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基礎測繪獲得的基礎地理信息,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性信息資源,...
《山東省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提高項目質量、資金使用效益和績效管理水平,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由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於2021年9月28日印發,自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2009-8-13 法規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規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考核,依據測繪成果管理保密和測繪資質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測繪資質管理工作中對測繪單位測繪成果及...
(十一)負責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地理國情監測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管理測繪基準;指導、監督全省測繪標誌保護工作,擬訂測繪成果匯交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理信息獲取與套用等測繪活動...
(五)市級財政負擔的航空攝影與遙感測繪;(六)市級基礎地理底圖與地圖集(冊)的編制;(七)地理市情監測;(八)市級測繪應急保障;(九)省、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十條 下列基礎測繪工作,由區...
第二十六條 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在開展日常監管、基礎測繪項目招標、表彰評優等方面應將信用信息評價結果作為重要參考條件。第二十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對信用等級較高的測繪資質單位,可以採取下列...
基礎測繪應急保障預案的內容應當包括:應急保障組織體系,應急裝備和器材配備,應急回響,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應急測制和更新等應急保障措施。第三章 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下列基礎測繪項目,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申請人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二)項目批准檔案、任務書、契約書或其他可以說明使用目的的材料; (三)申請人簽署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安全保密...
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利用和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測繪成果,是指通過測繪形成的數據、信息、圖件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測繪成果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測繪成果。第三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
中央財政從1998年開始設立了基礎測繪專項經費,10年間,投入增長6倍多,並對西部測圖工程和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基礎測繪給予了專項經費支持。為提高基礎測繪的投資效益,國家測繪局專門制定了《基礎測繪項目管理辦法》《項目支出預算管理...
第三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其測繪產品均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質量監督檢驗。第四條 山東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以下簡稱省測繪質檢站)是全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負責測繪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省測繪...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辦法在1999.12.15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
(二十)國土測繪處。負責編制全省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管理省級基礎測繪和其他全省性重大測繪項目。建立和管理全省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統籌全省遙感影像獲取和利用,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衛星遙感和測繪地理信息標準化工作...
第六條 省外及跨行業在我市承攬勘測任務的單位,須持勘測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山東省勘測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許可介紹信和本單位所在地銀行的“資信”證明,經市勘測管理處進行資質複查、登記註冊後,方可參加投標和進行項目登記。第六條...
(三)省測繪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基礎測繪項目。第八條 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定期更新制度。省級基礎測繪成果,經濟發展較快地區的萬分之一地形圖每五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區每十年更新一次;省域內三、四等平面控制網和三、四等水準網每十年維護...
(五)按契約約定享有測繪成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委託方的義務:(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契約;(二)向承攬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可靠的基礎資料,並為承攬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三)向測繪項目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主管...
第二條 基建資金是指由省級預算安排的用於基本建設項目及相關領域費用支出的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第三條 基建資金重點用於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具體包括:(一)文化、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二)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