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提高項目質量、資金使用效益和績效管理水平,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由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於2021年9月28日印發,自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 印發日期:2021年9月28日
- 發文字號:魯自然資規〔2021〕4號
《山東省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管理,保障項目順利實施,提高項目質量、資金使用效益和績效管理水平,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的辦法。由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於2021年9月28日印發,自2021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7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3號 《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1月9日省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省 長 郭樹清 2014年2月10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 (2014年2月1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其中,專項資金任務清單、省級確需保留審批權的項目以及大額資金分配和重大項目安排情況,應由省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分管省領導同意。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主要按以下方式分配:(一)支持開展公益性地質調查勘探和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資金,根據山東省...
(三)已經領取勘查許可證的勘查項目,滿六個月未開始施工,或者施工後無故停止勘查工作滿六個月的。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取得採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由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開採,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
地質勘查單位不得轉包其承擔的地質勘查項目,不得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地質勘查活動。地質勘查單位在委託方取得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前,不得為其進行礦產地質勘查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地質勘查資質...
管理省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承擔礦產資源勘查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省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工作。(十六)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處。負責全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
《山東省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管理辦法》是為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重要礦產資源,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而制定的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山東省1:250000區域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是由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八〇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擔任主要完成單位,李常鎖、游其軍、彭玉明、林廣奇、尚宇寧、秦品瑞、張海林、王濤、王重、徐聰聰擔任主要完成人的一項科技項目。項目...
地質勘查從廣義上可理解為地質工作,是根據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運用測繪、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探礦、鑽探、坑探、採樣測試、地質遙感等地質勘查方法,對一定地區內的岩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 政策落實 關於認真落實《土地復墾條例》和《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全面做好我省土地復墾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土地復墾條例》(以下簡稱復墾條例)和國土資源部《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成立於1958年,是省政府直屬正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省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工作,開展核地質、水文地質、生態環境地質、城市地質、新能源地質、海洋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
4·2 地質勘探單位,應為野外地質勘探作業從業人員配備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為艱險地區野外地質勘探項目組配備有效的無線電通訊設備。4·3 禁止單人進行野外地質勘探作業,禁止采、食不識別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質勘探作業人員應按約定時間...
第五條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在資質證書許可的範圍內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的單位...
2.地質勘探單位,應為野外地質勘探作業從業人員配備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為艱險地區野外地質勘探項目組配備有效的無線電通訊設備。3.禁止單人進行野外地質勘探作業,禁止采、食不識別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質勘探作業人員應按約定時間和路線...
第五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五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分別根據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一九九二年九月十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
(一)建立省級地質勘查基金。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發〔2006〕4號檔案切實加強地質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06〕65號)精神,儘快建立省級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其來源主要包括:省留成的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採礦權...
《山東省區域地質》是山東省第四地質礦產勘查院為主要完成單位,宋明春、王沛成、梁邦啟、劉明渭、楊恩秀、劉建文、宋志勇、萬中傑、范躍春、徐均強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基礎信息 項目摘要 該項目屬地質科學領域之基礎地質研究範疇。項...
山東省煤田地質局是山東省省屬正廳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省煤田地質行業管理和技術管理,組織和實施全省煤炭資源規劃、調查、勘查和評價,承擔國家和省級出資的基礎性、公益性和戰略性煤炭地質勘查工作。機構實力 山東省煤田地質局現有職工4000...
山東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六地質大隊(以下簡稱“六隊”)始建於1958年,為省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基礎地質調查、地質礦產勘查、水文地質與環境地質勘查、物化探勘查、探礦工程、生態環境修復、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察與施工、...
預算定額和預算標準的研究制定,以社會通用模式與地質調查工作特點相結合,依據中國地質調查局有關地質調查項目設計預算管理辦法和檔案、地質調查有關規範和技術要求及實際資料,對基礎定額、預算定額和預算標準的模式進行了開拓性地構建。按照...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保證國家地質勘查計畫一類項目的登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計畫主管部門制定。需要探礦權申請人修改或者補充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資料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通知探礦權申請人限期修改或者補充。準予登記的,...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市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十)負責全市礦產資源...
擬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政策;擬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管理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和省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庫和新增耕地儲備庫建設。(八)地籍管理處。擬訂全省地籍管理辦法以及土地調查、動態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