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市自然資源局

榮成市自然資源局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榮成市機 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關於榮成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榮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榮成市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市自然資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榮成市林業局(以下簡稱市林業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成市自然資源局
  • 所屬部門:榮成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榮成市
  • 現任領導:周英俊(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規定,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定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制定全市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研究擬定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開展自然資源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負責林業、濕地和草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市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以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採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督促礦山企業對採礦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進行恢復治理。負責對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等礦山關閉工作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將安全生產規劃與城鄉規劃相銜接,指導高危行業建設項目規劃選址。
(十一)負責組織全市造林綠化工作。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森林城市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退耕還林還草、封山育林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地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森林、草地、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林地管理,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草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濕地的開發利用。
(十三)負責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落實國家、省級、市級相關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照程式報批。負責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申報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提出全市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者採集、馴養繁殖或者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五)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指導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地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督管理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保護和轉基因生物安全。負責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七)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擬定全市自然資源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八)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和森林、草地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地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草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
(十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負責規範自然資源市場秩序,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等活動進行監測和管理。
(二十)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及相關產業發展研究和招商引資(引智)促進工作。發揮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為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引智)促進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參與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政策制定,組織策劃、論證產業發展項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資(引智)計畫。組織宣傳推介相關產業政策和地方投資環境。牽頭組織產業對接活動,參與具體產業項目的策劃、聯絡、跟蹤與服務。
(二十一)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最佳化營商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2.根據國家規定統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加快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行政許可職責分工。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劃轉後,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建立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的通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劃轉事項的集中審批工作,市自然資源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2.關於河道采砂管理。市水利局負責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負責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進行監管。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辦理《采砂許可證》。市自然資源局負責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利用,根據《采砂許可證》和相關規定辦理《採礦許可證》。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及公路、地方鐵路橋樑安全進行監管。
3.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開採礦泉水、地熱水,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辦理《取水許可證》,市自然資源局憑《取水許可證》辦理《採礦許可證》。
4.關於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市水利局負責組織對地下水實施監測。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榮成分局負責組織對地下水環境質量實施監測。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監測因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榮成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應當建立完善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定期發布和共享地下水監測信息。
5.關於礦井關閉監管。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總體規劃、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產業政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井關閉以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應急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以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榮成分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以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發展改革局、市應急局、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榮成分局應當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市自然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礦井關閉以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會同威海市生態環境局榮成分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市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6.關於採空區治理。歷史形成、責任滅失、政策性關閉的非煤礦山採空區,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聯合各區鎮(街道)和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形成的採空區,由市應急局牽頭,督促各區鎮(街道)和礦山企業制定並落實治理方案。
7.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市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協調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海洋發展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地火險、火災信息。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以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指導森林草地火災預防和先期處置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按照要求參與森林草地火災應急處置。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照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市海洋發展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海洋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防災工作,開展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發布警報,按照要求參與較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海洋發展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8.關於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付、使用和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相關工作。
9.關於房地產市場綜合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房地產市場開發建設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房地產市場銷售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房地產銷售及配套設施價格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房地產銷售廣告的監督管理工作。
10.關於經濟林產業發展。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板栗、核桃等乾果類經濟林產業發展。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蘋果、梨、桃等水果類經濟林產業發展。
11.關於野生動植物保護。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市海洋發展局負責全市漁業資源、水生生物、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12.關於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食用林產品(含乾果,下同)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息、宣傳、保密、保衛、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國土資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
財務科。承擔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統計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政策法規科(執法監察科與其合署)。組織起草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局機關各類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推進全市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性政策調研和擬訂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聽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征地補償標準協調案件的有關工作。
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負責國土資源信訪調處工作。
規劃科(掛測繪管理科牌子)。負責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開發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等相關規劃的編制和制訂工作;負責全市基本農田劃定與調查、農用地分等定級與估價、變更調查、資料庫等技術性工作。組織全市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依法審核對外提供測繪成果;指導保護測量標誌;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和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
耕地保護科(掛征地管理科牌子)。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政策和計畫;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擬訂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土地徵收徵用安置補償管理工作;承辦報國務院、省、威海市及我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土地利用科(地租徵收科與其合署)。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擬訂並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土地供應計畫;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建設用地分等定級工作,組織實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地價制度,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承擔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
執行各級政府地租徵收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調查、測算市區內征繳年地租的各類用地情況,建立地租征繳檔案;負責對地租征繳工作的宣傳、解釋和地租徵收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擬訂地籍管理辦法;擬訂土地調查、監測、統計的工作方案及全市土地調查、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管理工作;擬訂土地確權、登記和權屬爭議調處辦法並組織實施;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爭議;負責全市土地資源基礎信息和資源利用情況以及變化趨勢動態數據的收集、整理與分析。負責行政許可審批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及行政許可服務視窗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礦產開發管理科。負責本市礦產資源開發和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辦理礦山企業關閉手續等工作;組織實施採礦權流轉制度;制定年度收費計畫,依法征繳礦產資源補償費及有關規費;負責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有關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依法查處無證開採、越界開採、非法出租、買賣、抵押採礦權和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依法調處有關採礦權屬爭議、糾紛;負責做好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保護礦產資源開發和勘探法人的合法權益。
地質勘查科(礦產資源儲量科與其合署)。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組織全市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勘查資質;承擔探礦權的管理工作;審核對外合作勘查區塊。
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和規程;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工作;承擔全市占用、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的審核;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及政策研究;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

現任領導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自然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四級調研員,榮成市林業局局長:湯楊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王洪陽(正科級)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姜丹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閆峰(正科級)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市規劃服務中心主任:李元翠(女)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中心主任:曲軍勇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林業發展中心主任:譚曉東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褚宗輝
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中心副科級幹部:高旭東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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