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開展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開展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的通知意在貫徹落實《林業經濟體制改革總體綱要》精神,實施《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山東省林業“十五”計畫和和到2015年規劃綱要》的基礎性工作,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並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林業分類經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開展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2001-04-24
  • 生效日期:2001-04-24
  • 文號:魯政辦發[2001]32號
具體內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林業分類經營是貫徹落實《林業經濟體制改革總體綱要》(體改農〔1995〕108號)精神,實施《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山東省林業“十五”計畫和和到2015年規劃綱要》的基礎性工作。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的重要性
林業是一項集生態、社會和經濟三大效益為一體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在實現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從2001年起,國家將實施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建設林業生態體系和林業產業體系,加快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步伐。
通過實施林業分類經營,落實公益林的建設範圍和責任,促進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以追求最大的生態和社會效益;使商品林建設實行企業化管理,自主經營,追求更大的經濟效益。
從而建立起新型的林業管理體制、經營體制和政策機制,以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各級政府要從全局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充分認識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做好宣傳和組織發動工作,保證該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的主要任務
林業分類經營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級要從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林業資源狀況出發,結合我省林業分類經營工作方案,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具體任務是:
(一)以我省林業分類經營工作方案和縣級林業發展規劃(二類調查)為依據,編制各縣(市、區)林業分類經營工作方案,把林業用地劃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並落實到山頭地塊,做到權屬、地類清楚,事權劃分和經營主體明確。
(二)按公益林所處生態區位的不同,對其進行國家、省、市、縣(市、區)、鄉(鎮)等各級事權的劃分,明確各級政府與經營者的責、權、利關係。
(三)區劃界定公益林要由當地政府、林地所有者、林木所有者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可,並現場簽定界定書,縣級政府要現地立碑公示。
(四)積極做好本地區的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研究制定工作。
國家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已制定出台,我省也將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各級政府也要結合本地實際,儘快制定出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五)嚴格執行國家、省等各級公益林的界定、申報工作程式,提供材料要滿足國家及省對成果的要求,並逐級申報。
全省林業分類經營工作要在2001年6月底前完成。
三、加強對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的組織領導
林業分類經營是林業發展模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業務量大的工作。
各級政府要儘快籌集所需資金,組織協調好這項工作的開展,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完成一系列技術工作。
各級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證按時上報有關材料,對未按時完成或質量達不到要求的市、縣(市、區),省林業主管部門原則上不再受理其省級公益林審批及國家公益林的申報工作。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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