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國際自主品牌的實施意見

當前,世界經濟深刻變革,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傳統外貿競爭優勢弱化,我省國際自主品牌產品市場占有率偏低,競爭力不強。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快培育我省國際自主品牌,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國際自主品牌的實施意見
  • 文號:魯政辦發〔2016〕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國際自主品牌的實施意見
魯政辦發〔2016〕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當前,世界經濟深刻變革,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傳統外貿競爭優勢弱化,我省國際自主品牌產品市場占有率偏低,競爭力不強。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快培育我省國際自主品牌,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實施國際自主品牌發展戰略,以打造自主品牌為引領,以強化自主創新為核心,以推行國際標準、國際認證為基礎,搭建載體平台,完善政府推動、企業主導、社會服務的聯動機制,積極營造有利於國際自主品牌發展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產品質量檔次提升,加快培育以品牌為核心的國際競爭新優勢,促進外貿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增強外貿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提升我省出口產品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二)工作目標。用3—5年的時間,全省出口企業國際商標註冊率由目前的不足20%提高到40%以上;重點培育500個山東省國際自主品牌,打造50個產業聚集度高、帶動作用強的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國際競爭力的地域品牌;加工貿易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占比由目前的不足20%提高到30%,國際品牌產品出口占全省比重力爭達到20%以上;提升“山東出口農產品安全示範省”品牌的國際影響力。
二、工作重點
(一)加快提升產品的科技含量和質量檔次。引導企業走科技創新、商標運用與品牌提升的融合發展之路,加快推動創新成果向國際自主品牌轉化。支持企業制定品牌管理體系,圍繞研發創新、生產製造、質量管理和行銷服務全過程,提升內在素質。支持企業在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的基礎上,消化吸收再創新。運用現代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勞動密集型產品質量、檔次和技術含量,推動傳統產業向國際同行業的中高端邁進。支持企業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產品,提高與產品質量、安全、節能環保等相關的設計製造環節的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技術成果占有量。支持傳統外貿產業利用資本市場收購兼併和重組改造,著力構建產學研貿相結合的技術創新平台,在機電、紡織服裝、輕工、生物醫藥、石油化工及農產品等重點出口領域、地區和龍頭企業建立實驗室、研發中心、品牌孵化推廣中心,夯實國際自主品牌發展的基礎。(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推廣國際標準和國際認證。主動適應出口目標市場行業及產品標準需求,努力研製開發一批關鍵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產品技術質量標準。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國際和國內先進標準的研發和制修訂工作。在重點產業形成一系列國際先進、國內一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標準,提升自主品牌的國際認可度。支持企業對標和接軌國際一流標準,開展馬德里體系、歐共體協調局、比荷盧聯盟等境外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實行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認證。加大國際標準認證的推廣力度,支持企業開展各類國際認證活動,獲得地理標誌保護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取得產品質量專項認證。鼓勵企業開展個性化定製、柔性化生產,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整合檢測資源,引進第三方認證機構,提高企業國際認證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進“中韓食品安全示範區”建設,推動魯韓加強實驗室合作,推進雙方檢測結果互認。(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貿促會、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拓展品牌國際行銷渠道。培育打造重點行業知名國際自主品牌,推動品牌企業聯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重要節點城市、非洲、拉美等新興市場和自貿區市場設立山東品牌常年展銷中心或公共海外倉,最佳化海外市場布局。集中辦好日本大阪山東商品展、山東品牌產品中東歐展覽會,打造我省自主國際品牌的海外展示平台。在國外舉辦的專業國際展會、中國品牌海外展中設立山東國際自主品牌專區,樹立我省自主品牌形象。支持品牌企業參加廣交會、華交會、東協博覽會等境內國際展會,提高在我省舉辦的國際性展會中品牌企業的參展比重。支持開展工貿聯營,通過定牌生產、監製生產等形式,拓展自主品牌外銷渠道。鼓勵企業與國外渠道商合作,發展品牌連鎖經營,建立多層次的出口銷售體系。引導品牌裝備製造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和國際產能合作,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打造中國製造金字品牌,帶動技術、設備、半成品和原材料出口,提升品牌國際影響力。支持品牌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合作等方式在目標市場建立銷售、服務、配件供應、用戶培訓和信息反饋“五位一體”的行銷網路,實現由一般貿易向本地化運營轉變。(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業廳、省外辦、省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企業開展品牌國際併購。引導品牌出口企業通過自創、收購、代理國際品牌等模式,打造國際知名品牌,加快向價值鏈高端延伸。支持骨幹優勢企業通過股權併購、合資合作等方式實施高端整體併購,獲取國外高端品牌、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和銷售渠道。鼓勵有實力的企業併購擁有核心技術的歐美中小企業,取得其技術成果和智慧財產權,並實現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自主品牌的“含金量”。推動有條件企業與全球知名跨國公司深度合作,以信用許可方式租用或公用品牌,以國際一流標準為引領,倒逼自身技術、質量、管理和服務的不斷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網際網路+品牌”等品牌行銷新模式。綜合運用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等新興業態打造面向海外推廣山東品牌的公共服務平台。加強與阿里巴巴、敦煌網等具有豐富國際客戶資源的跨國電商企業合作,以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外貿轉型升級基地、農產品示範區為基礎,設立山東品牌產品館,打造具有山東整體特色的自主品牌產業集群,實現“線上產業鏈、線下產業園”國際行銷模式。支持企業在歐美日韓等傳統市場建立公共海外倉、產品分撥中心,通過實體店與B2B、B2C網路銷售的結合、品牌虛擬經營、新型生活體驗館等多種方式,健全品牌產品海外行銷渠道,融入境外零售體系。支持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加強品牌建設,開展境外商標註冊,打造“前店後廠”的出口產業鏈。(省商務廳、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對國際自主品牌的宣傳培訓。新聞宣傳、媒體等單位要主動參與策劃,以論壇、講座、經驗交流等形式總結、宣傳、推廣各類市場主體的好做法和國內外的好經驗,在全社會形成“對外有影響、對內有特色、月月有活動”的國際自主品牌宣傳推廣大格局。支持企業開展自主品牌的推介和傳播,加強對重點自主品牌在質量、信譽和服務等領域的宣傳力度,通過開設海外貿易視窗、建設產品展覽展示中心、利用多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等手段,提高自主品牌產品的國際知名度和美譽度。藉助和發揮駐外商務機構作用,為自主品牌企業海外推廣提供更多的貿易投資和交流合作機會。加強對企業品牌設計、研發、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國際認證、品牌推廣、智慧財產權保護等的培訓,提升品牌創建的整體水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委外宣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智慧財產權的培育和保護。把創建國際自主品牌和自主智慧財產權有機結合起來。支持企業對智慧財產權的創造和運用,激發企業自主創新活力,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產品,構築企業國際競爭新優勢。完善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體系,培育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代理服務機構,提高智慧財產權的管理與服務水平。提升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能力,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完善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機制,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支持企業開展維權工作,加大對企業智慧財產權涉外維權援助力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貿促會、濟南海關、青島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完善“省級—市級—縣級”自主品牌梯隊培育機制,推動相關區域、產業的國際自主品牌建設發展。商務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國際自主品牌培育工作協調機制,各部門要按照“目標一致、集中投入、合力建設、渠道不變”的原則,整合促進國際自主品牌建設的各項扶持政策、措施及資金,形成國際自主品牌培育工作的合力。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落實工作措施,積極為國際自主品牌培育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公共服務。支持品牌運營、質量諮詢、認證等專業機構,開展品牌管理諮詢、市場推廣等專業服務,幫助企業制定品牌國際化發展戰略和品牌管理體系。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作用,建立健全國際自主品牌保護機制,完善海外市場信息和預警平台建設。加強自主品牌培育人才隊伍建設,發揮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社會培訓機構作用,推動校企合作,培養品牌策劃、國際行銷、設計、標準化管理等專業人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資金支持。統籌利用各級相關財政資金培育國際自主品牌,支持重點品牌企業開展境外商標、專利註冊申請、標準認定、設立境外研發中心和行銷網路、兼併和收購境外品牌等。支持品牌企業開展自主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大對品牌企業的政策宣傳和培訓力度,對在境內外相關展會中開展的品牌推廣、宣傳等活動給予支持。金融機構在信貸、證券、保險等政策上向品牌企業傾斜,優先提供各項增值服務和融資便利。(省財政廳、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貿易便利化。對重點培育的國際自主品牌企業優先辦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和原產地證書籤證等手續。根據自主品牌企業及產品的實際情況,幫助優先獲得中國出口質量安全示範企業和一類企業資質。支持自主品牌企業享受進出口貨物通關便利措施,支持自主品牌企業享受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通關一體化等優惠措施。針對自主品牌企業特點,“量身定做”適應其進出口和生產需要的監管和檢驗檢疫模式。(省口岸辦、省貿促會、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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