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

2013年9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3〕25號印發《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該《意見》分鼓勵支持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全面提升創業就業服務能力3部分11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3〕25號
  • 印發時間:2013年9月18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3年9月18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
魯政辦發〔2013〕2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支持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
1.設立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2014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從失業保險滾存結餘基金中安排不少於10億元,作為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各市在按規定留足支付失業保險待遇資金和應對失業風險資金的基礎上,每年從失業保險滾存結餘基金中安排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主要用於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和促進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建設等。
2.提高創業補貼標準。支持各類初創期自主創業小微企業,提高創業成功率和存活率,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從2014年起,對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小微企業,給予不低於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所需資金,由各地從就業專項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安排,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對各地一次性創業補貼給予40%的補助。
3.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力度。2013年年底前,省級擔保基金增加到5億元,各市擔保基金增加到不低於1億元,有條件的縣(市、區)擔保基金增加到不低於1000萬元。擴大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不足部分,可從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資金中安排。從2014年起,全省各類創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提高到10萬元,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300萬元。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後,中央財政貼息不足部分和省財政貼息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對還款及時、無不良信貸記錄的,允許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原則上不再貼息。要簡化程式,降低門檻,即時受理,快速辦結。
4.加強創業載體建設。各地要通過政府投資、鼓勵高校和企業建設、社會共建等多種形式建設一批孵化條件好、承載力強、融創業指導服務為一體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給予孵化效果好、企業存活率高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一次性獎補,所需資金從省、市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每年評估認定20處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根據入駐企業個數和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處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資金。提升創業型城市創建水平,啟動創業型街道(鄉、鎮)、社區創建工作。對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對省級創業型城市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創業型街道(鄉、鎮)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創業型社區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安排。
二、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就業
5.深入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制定出台財稅、外貿、中小企業發展等相關政策,要徵求就業主管部門意見,要有利於促進就業並與就業優惠扶持政策相銜接。完善政府公共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對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將落實情況作為對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國有大中型企業公開招聘制度,切實做到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計畫、程式和結果須向同級就業主管部門備案。
6.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以推動素質就業,服務產業轉型升級為主線,整合各類培訓資源,建立覆蓋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體系。完善政府購買培訓成果機制,全面推行“企業訂單、勞動者選單、培訓機構列單、政府買單”的培訓模式。制定實施山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規劃,採取多種措施加強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培訓,使素質與崗位需求相一致。從2014年起,城鄉各類勞動者均可在戶籍所在地或求職、就業地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技能鑑定補貼。提高省級培訓補助標準,初級工、中級工和高級工分別提高到350元/人、400元/人、450元/人,創業培訓補助提高到800元/人,增加部分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建立職業培訓補貼標準與社會需求程度、培訓成本相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初、中級技能免費培訓。提高企業定額職業培訓補貼,新錄用符合條件人員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經培訓後取得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將企業定額職業培訓補貼提高到80%。
7.積極促進就業公平。推進就業機會平等,採取切實措施,消除性別、民族、年齡、戶籍、畢業院校類型等就業限制和歧視。依法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確保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要求,用工人數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比例。以農民工等群體為重點,依法保障同工同酬權利。以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為重點,提高勞動契約簽訂率。保持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增長,一線職工工資增長不低於企業平均工資增長水平。加大專項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及時調處各類勞動爭議,堅決打擊拖欠工資、不簽勞動契約、違法逾時加班、非法用工等違法行為。
8.努力確保就業穩定。對列入省市節能減排、淘汰落後產能計畫範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的企業,在實施“轉、調、創”過程中,組織職工依託定點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轉崗培訓或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不向社會輸出失業人員的,根據培訓合格人數,參照當地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數額不超過該單位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加強失業動態監測,科學分析研判,及時預警預報,對可能出現的區域性、行業性集中失業風險,制定應急預案,切實將失業率控制在社會可承受範圍。因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時,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給予政策扶持,確保崗位不流失,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三、全面提升創業就業服務能力
9.強化創業指導服務。依託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為創業者從項目推介到成功創業提供全過程跟蹤服務,並落實房租和水電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建立創業導師隊伍,注重創業培訓師、創業諮詢師等師資培養深造,所需資金從省、市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加強創業培訓、實訓,2014年至2018年每年組織20萬人參加創業培訓。繼續開展創業助推“1+3”行動,為每一個有創業意願且創業培訓合格的城鄉勞動者推薦一個創業項目、協助落實一處經營場地、幫助辦理一筆小額擔保貸款,幫助創業者成功創業。
10.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依託街道(鄉、鎮)和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台,以2公里為半徑、半小時為時限,著力打造“山東半小時公共就業服務圈”。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數位化就業社區,儘快實現勞動者求職、崗位招聘等信息“一點登錄、全省查詢”。加快推進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化建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人員培訓,全面實現勞動保障協理員持證上崗,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更加便捷、及時、高效的公共就業服務。
11.加強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幫扶。開展“充分就業縣(市、區)”和“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工作。落實就業援助措施,對就業困難人員做到全員登記認定、全員免費服務、全員崗位提供、全員特困安置。統籌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拓展崗位設定,發揮好托底安置作用。確保靈活就業的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落實到位,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實現動態消零,就業困難群體基本實現就業。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就業創業工作的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實,積極推進“創業齊魯·樂業山東”建設,實現更多勞動者創業、更高素質就業、更充分就業、更公平就業、更和諧就業。2014年至2018年,確保創業成功率年均增長5%以上;年培訓城鄉勞動者120萬人以上,培訓後就業創業率達到85%以上;年度城鎮新增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均穩定在1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到2018年,各類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5%以上。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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