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一)將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今年我省畢業生總量達56萬人,位居全國前列。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等諸多因素影響,畢業生就業難度增加,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認識做好當前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實將畢業生擺在就業工作的首要位置,作為當前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將措施想得更實,將工作抓得更緊,全力以赴做好各項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二)確保畢業生就業水平不降低。要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善於結合實際做好創新性工作,加強就業市場供需銜接和精準幫扶,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發展新經濟,不斷催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創造更多適合高素質年輕群體的就業崗位。要緊密結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形勢、新要求,引領更多畢業生投身創業創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千方百計完成2016年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促進畢業生就業形勢持續穩定。
二、完善落實政策,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
(一)充分釋放政策促進就業效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的系列政策,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新型創新創業平台建設獎補、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等政策,落實好就業見習補助、求職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政策,促進畢業生實現多渠道就業和創業。
(二)多渠道開拓畢業生就業崗位。拓寬重點領域就業渠道,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到新興領域、到小微企業就業。統籌實施好“三支一扶”計畫和“社區就業”計畫等基層項目,認真落實基層崗位服務人員崗前培訓、生活補助、社會保險、職稱評定、服務期滿就業等政策,做好人事檔案、人才集體戶口免費管理服務工作,確保畢業生“下得來、留得住”。各地、各高校要簡化審批辦理流程,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微信等信息化平台,推行一站式、網上辦理等服務,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提供便捷優質服務。
(三)打通校地大學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渠道。開展“高校畢業生精準就業服務年”活動,各地要主動與高校對接,在扶持政策、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就業見習、創業服務等方面實施重點推送。根據屬地化原則,各地將本地範圍內駐地高校在校大學生列入就業創業幫扶範圍,將落實在校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列入2016年度工作重點,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等,按規定為其辦理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貸款貼息,鼓勵其進駐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區。各高校要定期調度符合條件人員情況,及時與地方做好對接。廣泛開展就業創業政策進校園等宣傳活動,充分利用新媒體、校園網等渠道推送政策信息,讓畢業生對就業創業政策應知盡知。
(四)繼續做好大學生徵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及全省大學生徵兵工作會議精神,與兵役機關密切配合,建立定期會商機制,及早部署2016年大學生徵兵工作,認真落實大學生徵兵任務。
三、健全體制機制,精心實施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
(一)促進畢業生離校前充分就業。多渠道搭建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接平台,促進畢業生離校前充分就業。充分利用國家“一帶一路”和我省“兩區一圈一帶”發展戰略,挖掘更多適合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搭建網上網下、綜合性和專業化相結合的立體化招聘平台。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民營企業招聘周、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服務周、大中城市聯合招聘及省級畢業生就業集中招聘等活動載體,搭建好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人才供需平台,探索專業性、行業性等具有針對性的招聘活動,提高求職成功率。充分利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山東省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網、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高校校園網等網際網路平台,打造優質高效的“網際網路+就業服務”新模式,提升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對接效率。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各高校要按照未就業畢業生統計機制工作要求,切實把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求職中、簽約中、擬參加公招考試、擬創業、擬應徵入伍)、暫不就業畢業生(暫不就業、擬升學、擬出國出境)作為統計服務工作重點,組織其在離校前完成未就業實名登記,並確保登記信息完整、準確。各地要聯合社保信息平台、就業信息平台進行比對,獲取社保信息、享受就業政策及接受服務畢業生信息,並及時錄入統計系統中,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服務。
(三)積極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服務工作。各地要依託離校未就業實名制登記管理服務系統,精心組織實施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要積極與高校對接,建立信息銜接機制,及時、準確、全面地掌握畢業生基本情況,聯合開展就業服務活動,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來。對信息登記不全或聯繫不上的人員,各地要通過查找檔案、公安戶籍比對、基層入戶摸排等多種方式取得聯繫,並對其提供就業服務;對已登記的未就業畢業生,各地要主動服務,針對其特點和需求推送崗位信息、職業指導信息,提供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全省重點建設100家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四、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
(一)加快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緊密結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形勢,圍繞我省關於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以及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工作部署,將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體系,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從2016年起各高校都要設定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對在校大學生開發創新創業教育必修課和選修課,納入學分管理。對有創業意願的學生,開設創業指導及實訓類課程;對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開展企業經營管理類培訓。加強創業師資隊伍建設,聘請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兼職教師,豐富教育形式,為準備創業的學生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服務。支持大學生成立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舉辦創新創業講座論壇,鼓勵大學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激發創業意識。高校應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並在現有相關評優評先項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於表彰在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從2016年起,結合全國推進高校創新創業工作開展和促進大學生到農村創業,全省每年總結宣傳20所左右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典型院校。
(二)強化大學生創業培訓實訓。面向在校大學生,開展網路實戰、沙盤模擬、創業團隊協作等實訓項目。建立創業導師團,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實施創業信心、創業項目、創業規劃和創業技巧等“一對一”指導服務。積極與專業培訓機構合作,創新培訓實訓方式,推行創業模組培訓、創業案例教學和創業實踐模擬。高校實驗室、實驗設備等各類資源,原則上向在校大學生開放。進一步拓寬服務手段,為大學生提供項目對接、產權交易、培訓實訓等服務。
(三)升級發展大學生創業實踐和孵化平台。各地、各高校要統籌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農業產業園、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閒置廠房等現有資源,建設和利用好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區、大學科技園、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等創新創業平台,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孵化或經營場所。各高校要通過合作、轉讓、許可等方式,向畢業生創設的小微企業有限轉移科技成果。要通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省里將每年評估認定10家左右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並予以資金獎補。對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或示範園區加強績效評估,不斷強化其對大學生創業工作的持續帶動能力。
五、強化精準幫扶,多渠道提供畢業生就業服務
(一)加強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各地、各高校要針對不同層次、專業畢業生的特點和需求,充分利用就業APP、微信、校園網、人才服務網站等新媒體渠道為畢業生廣泛開展個性化的諮詢推介服務。各高校要建立完善以課堂教學為主,講座、論壇、培訓為輔,以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山東省師範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創新創業設計大賽、創業大賽等活動為載體的多形式就業指導課程體系。各高校要重視就業創業指導工作隊伍建設,做到機構、人員、辦公場所、經費“四到位”。
(二)做好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各高校要準確掌握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實際情況,實行“一生一策”動態管理,開展信息諮詢服務和個性化指導。切實做好睏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確保補貼在畢業生離校前發放到位,杜絕虛報冒領現象發生。
六、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合力
(一)健全協調機制。各地要健全畢業生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發揮部門合力,協同最佳化營商環境,共同推進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各高校要與各地做好信息接續和銜接工作,確保未就業畢業生離校後能夠繼續得到就業創業指導幫扶,儘快實現就業創業。
(二)完善督查機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督查機制,定期對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情況開展自查,把各項政策落實和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作為督查重點。開展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實,確保總體就業率和創業人數實現年度計畫目標任務。加大對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問責力度,對落實不力的,要限期整改並追究領導責任。
(三)建立反饋機制。各高校要進一步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確保每年年底編制和發布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將創新創業情況及有就業意願尚未就業畢業生、升學、暫不就業等內容納入就業質量報告,更加科學、客觀地反映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和特點。積極發揮就業創業對教育教學的反饋作用,健全就業與招生計畫、專業調整等的聯動機制,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四)加強政策宣傳。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學習各項就業創業政策,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根據畢業生需求,以喜聞樂見的方式,分時段、分類別地推送基層就業、自主創業、困難幫扶等政策。探索建立地方部門和各高校、院系、班級四級聯動的政策宣傳網路,廣泛宣傳就業創業政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良好氛圍。
2016年7月26日
內容解讀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為了做好201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5月20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傳達了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馬凱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李克強總理批示指出:高校畢業生是國家的寶貴財富。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各高校主動作為,千方百計促就業扶創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一直保持較高水平,成績來之不易。今年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高校畢業生人數再創歷史新高,各級政府一定要把促進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當前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措施想得更實,工作抓得更緊。要進一步實施大學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加強就業市場供需銜接和精準幫扶,多方拓寬就業渠道;進一步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和商事制度改革,為廣大畢業生投身創業創新清障減負,以創業帶動就業;進一步加快發展新經濟,不斷催生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創造更多適合高素質年輕群體的就業崗位。各方面同心協力,確保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水平不降低,為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做出新貢獻。
會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省政府要求,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代起草了《通知》初稿,並徵求了省編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等5個部門的意見,經省政府批准後,於7月26日正式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6〕117號),對我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通知》根據國務院會議精神和有關檔案要求,進一步加大創新力度,完善了各項扶持政策。全文共分六個部分共十八條。
第一部分是切實增強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求全省各級政府將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確保畢業生就業水平不降低。
第二部分是完善落實政策,大力促進畢業生多渠道就業。通過充分釋放政策促進就業效應、多渠道開拓畢業生就業崗位、打通校地大學生就業創業政策落實渠道、做好大學生徵兵工作等有力措施,大力促進畢業生實現就業和創業。
第三部分是健全體制機制,精心實施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要求各高校結合民營企業招聘周、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服務周、大中城市聯合招聘及省級畢業生就業集中招聘等活動載體,搭建網上網下、綜合性和專業化相結合的立體化招聘平台,做好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對接工作,促進其離校前充分就業。同時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統計工作,與各地搞好畢業生離校前後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充分利用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制就業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全面實現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動態跟蹤管理服務,力爭是每一名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在畢業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第四部分是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動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快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強化大學生創業培訓實訓、升級發展大學生創業實踐和孵化平台等,推進高校創新創業工作開展,為大學生提供創業課程、項目對接、產權交易、培訓實訓、創業孵化或經營場所。
第五部分是強化精準幫扶,多渠道提供畢業生就業服務。通過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等,利用各類新媒體渠道為畢業生提供個性化諮詢推介服務,對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做好重點幫扶,確保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及時到位。
第六部分是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推進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合力。各地要健全畢業生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發揮部門合力,共同推進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督查機制,確保總體就業率和創業人數實現年度計畫目標任務。各高校要進一步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發揮就業創業對教育教學的反饋作用。探索建立地方部門和各高校、院系、班級四級聯動的政策宣傳網路,廣泛宣傳就業創業政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營造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