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縣文化和旅遊局

尼木縣文化和旅遊局

尼木縣文化和旅遊局是尼木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尼木縣文物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木縣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尼木縣人民路1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薛勇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拉薩市文化藝術、文物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制定尼木縣文化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景區旅遊工作。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全縣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指導縣域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管理全縣社會文化、文物、非遺展示中心、烈士陵園、博物館事業;指導全縣圖書館、綜合活動中心、文化站、寺廟書屋、農家書屋事業和基層文化陣地建設。承擔經營旅遊業務的行業管理工作;管理承擔特種旅遊、紅色旅遊、特色旅遊等旅遊項目的規劃及相關管理工作。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負責全縣民俗民間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擬訂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八)負責對網咖等娛樂場所發放經營許可證和管理。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評先創優工作;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主管全縣文物普查徵集、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歷史文化名鄉名城保護、文物維修、歷史文化研究,文物陳展及歷史文化資源開發利用,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承擔寺廟文物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縣文旅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一正一副)。

現任領導

局長: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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