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小獸林王
- 別稱:小解朱留王
- 字號:丘夫
- 所處時代:十六國
- 民族族群:高句麗族
- 出生地:集安
- 出生時間:?
- 去世時間:384年
- 主要成就:引入佛教、開辦太學
簡介,內部改革和對外策略,集安高句麗碑“年定律”的猜想,關於大、小解朱留王的王號及王姓問題,參考文獻,
簡介
小獸林王355年被冊封為高句麗世子。故國原王被百濟近肖古王在戰場上殺死後小獸林王繼位。
內部改革和對外策略
小獸林王,名丘夫,是故國原王斯由之子,故國原王在位第二十五年,即東晉永和十一年(355)被冊立為太子,故國原王(在位時間331—371年)在位時間長達四十一年,可知,丘夫經過了十六年的太子生活,後因其父與百濟交戰中流矢意外歿亡而得以繼位。史載丘夫“身長大,有雄略”,[1]p221其在被冊為太子的重要原因之一概是“雄略”超於眾王子,故得冊立。
小獸林王在位時間不長,從東晉鹹安元年(371)冬十月即位,到東晉太元九年(384)年冬十一月薨世,前後一共十三年。從其當政的特點來看,可以分成前期的積極對內改革階段(371—375),中期的頻繁對外征伐階段(375—377),以及後期的因災緩和對峙階段(377—384)。
首先,小獸林王在位期間積極對內施行改革。小獸林王的繼位是比較特殊的,他是高句麗史上唯一因前王戰歿而得以嗣位的太子,其父故國原王也是高句麗史上唯一死於戰場的君主。作為一國之君,被宿敵射殺,不僅是國家之仇,對於其繼位子孫,更乃是家族之恨,集合國讎家恨於一身的小獸林王繼位後首要之事便是對百濟用兵,以雪國恥,報殺父之辱。然而,小獸林王並沒有急於向百濟尋仇。反而於繼位的第二年便積極地與前秦政權聯繫,採取一系列措施,以穩定西北部邊境及國內政治經濟,彌合因其父故國原王常年對外用兵而凋敝的經濟生產。百濟在進攻高句麗平壤城意外射殺了故國原王之後,近肖古王並未趁勢攻克平壤城,反倒是“引軍退”,且“移都漢山”。[1]p295顯然,百濟是做好了高句麗國王被殺而將舉國南伐的心理準備,所以才不僅勝而退兵,還將都城遷徙至漢山,以做好抵禦高句麗大兵壓境的防禦態勢。
此時的前秦政權國勢日盛,就在小獸林王即位的前一年(370),剛剛翦滅了高句麗的西部宿敵——前燕慕容氏政權。面對這樣一個正處於全盛期的上升勢力,高句麗順應時勢的與其保持著良好的政治關係,在前秦滅亡前燕之際,前秦太傅慕容評逃奔高句麗,為了不得罪勢頭強勁的前秦,高句麗果斷將其執送於前秦,[1]p221與前秦保持著密切的朝貢關係。
小獸林王在位時間不長,從東晉鹹安元年(371)冬十月即位,到東晉太元九年(384)年冬十一月薨世,前後一共十三年。從其當政的特點來看,可以分成前期的積極對內改革階段(371—375),中期的頻繁對外征伐階段(375—377),以及後期的因災緩和對峙階段(377—384)。
首先,小獸林王在位期間積極對內施行改革。小獸林王的繼位是比較特殊的,他是高句麗史上唯一因前王戰歿而得以嗣位的太子,其父故國原王也是高句麗史上唯一死於戰場的君主。作為一國之君,被宿敵射殺,不僅是國家之仇,對於其繼位子孫,更乃是家族之恨,集合國讎家恨於一身的小獸林王繼位後首要之事便是對百濟用兵,以雪國恥,報殺父之辱。然而,小獸林王並沒有急於向百濟尋仇。反而於繼位的第二年便積極地與前秦政權聯繫,採取一系列措施,以穩定西北部邊境及國內政治經濟,彌合因其父故國原王常年對外用兵而凋敝的經濟生產。百濟在進攻高句麗平壤城意外射殺了故國原王之後,近肖古王並未趁勢攻克平壤城,反倒是“引軍退”,且“移都漢山”。[1]p295顯然,百濟是做好了高句麗國王被殺而將舉國南伐的心理準備,所以才不僅勝而退兵,還將都城遷徙至漢山,以做好抵禦高句麗大兵壓境的防禦態勢。
此時的前秦政權國勢日盛,就在小獸林王即位的前一年(370),剛剛翦滅了高句麗的西部宿敵——前燕慕容氏政權。面對這樣一個正處於全盛期的上升勢力,高句麗順應時勢的與其保持著良好的政治關係,在前秦滅亡前燕之際,前秦太傅慕容評逃奔高句麗,為了不得罪勢頭強勁的前秦,高句麗果斷將其執送於前秦,[1]p221與前秦保持著密切的朝貢關係。
與高句麗選擇的外交戰略夥伴不同,百濟此時積極靠攏的是中原南部的東晉政權。為了應對高句麗的南伐,百濟在故國原王死後的第二個月,即東晉鹹安二年(372)春正月,便遣使入東晉朝貢,[1]p295顯然,這是與高句麗結交前秦出於同樣政治目的,就是希望找到強有力的中原王朝做外部支援,爭取更有利的外部環境。於是,便形成了高句麗積極結交北部前秦,百濟積極靠攏南部東晉的對峙局面。面對故國原王常年用兵,民生困苦的局面,小獸林王暫緩擱置了對百濟的報復打擊,而是力圖在創造外部良好環境的同時,積極對內實施改革,使高句麗的思想、文化、政治制度等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大變革。其措施有三:
一是引進佛教。據《三國史記》載:“小獸林王二年(372)夏六月,秦王苻堅遣使及浮屠順道送佛像、經文。四年(374),僧阿道來。五年(375)春二月,始創肖門寺,以置順道。又創伊弗蘭寺,以置阿道。此海東佛法之始。”[1]p221儘管從其它文獻可知,佛教作為一種宗教思想,在小獸林王以國家形式正式引入高句麗之前,民間已有所流入,如《高僧傳》和《海東高僧傳》所載記的關於東晉高僧支遁寄予高句麗僧人介紹竺法深書信的事件,[2]但民間力量對宗教的推動還是非常有限的,而小獸林王由前秦引進而來的佛像、經文,以及此後在國內奉迎高僧、興建佛寺,則是從統治階級層面,由國家的角度推行的宗教普及,這樣的推廣和表率作用是民間力量所不能企及的,所以,才稱此舉為“海東佛法之始”。此時,無論是中原內地,還是海東地區,都處於分裂時期,交戰頻仍,民眾備受戰爭荼毒。如此動盪不安、災亂不斷的時局,人民亟需思想上的解脫和尋求心理上的慰藉與精神寄託。而作為上層建築,中原諸政權以及海東三國的統治者也都需要強有力的理論支持和思想控制,來維護和鞏固其統治地位。而佛教恰恰滿足了此時大分裂的東亞世界的政治需要和社會大眾的訴求,在中原政權崇佛極盛之際,高句麗小獸林王看到了佛教利於國家統治和民眾教化的作用,於是率先在海東地區引入佛教,以鞏固和強化其統治。正是看到佛教積極的影響,百濟和新羅亦在高句麗引入佛教後亦紛紛效法,使佛教在海東地區得到了迅速且強有力的推廣。而小獸林王作為引入佛教的首推者,此舉無異於高句麗史上的思想大變革,影響了整個海東地區的宗教發展進程。
二是設立太學。小獸林王二年(372年),在其引入佛教進入海東地區的同時,還開啟了文化教育上的改革,首設太學於高句麗,以教育子弟。[1]p221太學類似於中國古代的大學,太學之名始於西周,漢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在長安設太學,始設五經博士專授儒家經典《詩》、《書》、《禮》、《易》、《春秋》。太學是傳授儒家經典的最高學府,主要是培養統治人民的封建官僚,但是在傳播文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據《舊唐書》載:高句麗人“俗愛書籍,至於衡門廝養之家,各於街衢造大屋,謂之扃堂,子弟未婚之前,晝夜於此讀書習射。其書有《五經》及《史記》、《漢書》、范曄《後漢書》、《三國志》、孫盛《晉春秋》、《玉篇》、《字統》、《字林》;又有《文選》,尤愛重之。”[3]儒學對海東地區的文化影響尤甚,乃至時值當今在朝鮮半島影響仍然十分深遠,而這正始於小獸林王遠見卓識的政治眼光和治政視野,才以高句麗為開端,迅速在海東地區開散傳播,同樣被新羅和百濟效仿和學習。後來,在中原儒學的基礎上,經過千年的演進和發展,“朝鮮半島學者對儒學進行了深刻的理解消化,創造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儒學文化。”[4]這一切都是基於高句麗儒學以及效法漢制設立太學的基礎上衍生髮展而來的,小獸林王的文化改革為海東地區儒學傳播乃至整體文化面貌的提升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三是頒布律令。小獸林王三年(373),高句麗“始頒律令。”[1]p221儘管文獻中未言明律令的詳文和細則,但相信一定與國家成文法有著密切的聯繫,據此有學者認為,此應為高句麗國家司法體制的健全,該律令的頒布“完全剝奪了五部部長的司法權。”至此,“五部耨薩雖然名義上被稱為各部‘軍主*,實際上並沒有調動本方部隊的權力。”[5]進一步確定了王權的鞏固。相信這是小獸林王繼其祖父美川王之後,對五部部許可權制,強化中央集權的重要手段。[6]雖然在《三國史記》中我們未能見到律令的條文,但在《舊唐書·高麗傳》中卻能見到載有:“其法:有謀反叛者,則集眾持火炬競燒灼之,燋爛備體,然後斬首,家悉籍沒;守城降敵,臨陣敗北,殺人行劫者,斬;盜物者,十二倍酬贓;殺牛馬者,沒身為奴婢。”[3]相信這裡所記的當為條文中主要之法令,但絕非全部,因傳文所限而記以梗概,但已然反映了其法令的多方面涉及。正是由於高句麗有了成文法,且“大體用法嚴峻,少有犯者,”才造就了其國“路不拾遺”[3]的良好風貌。
可以說,小獸林王當政初期的任何一項措施都是意義重大且影響深遠的,堪稱高句麗甚至整個海東地區里程碑式的政治改革,對東亞世界宗教、思想、文化、教育以及政治制度諸方面的促動都十分巨大。因此,小獸林王不遜色於高句麗史上任何一位君主,其政治口碑和歷史地位極高,與史上首位廣開疆土的大武神王一武一文,並稱大、小“朱留王”。
其次,頻繁的對外征伐。經過前期近四年左右時間的改革和休養,高句麗的國力有了極大的恢復,此時的小獸林王並未將亡父之仇忘記,待感覺時機成熟之際,在歷經四年的隱忍之後,終於等來了征伐仇敵,為國雪恥,為父報仇的時機。史載:小獸林王“五年(375),秋七月,攻百濟水谷城。六年(376),冬十一月,侵百濟北鄙。七年(377),冬十月,百濟將兵三萬,來侵平壤城。冬十一月,南伐百濟。”[1]p221從戰爭的結果來看,僅在小獸林王第一次南伐百濟的戰事中,便攻克了百濟北部重鎮水谷城。“近肖古王三十年(375),秋七月,高句麗來攻北鄙水谷城,隱之。王遣將拒之,不克。王又將大舉兵報之,以年荒不果。”[1]p295近肖古王欲以大兵奪回失城,但卻因國家遭受年荒而不果,隨後於同年冬天薨世。[1]p295小獸林王應該說在首次出兵便達到了其雪國恥、報家恨的戰略目標。但是,為了懲戒百濟,力求高句麗在半島壓制性的優勢,小獸林王並未因第一次出兵獲勝便息事收兵,而是接連在此後的第二年(376)和第三年(377)先後三次出兵百濟,如果不是因為遭受半島普遍且連續的災害年節,相信其一定會將對百濟的軍事施壓一直延續下去。相比較之下,百濟在首次應戰失利之後,儘管在近仇首王三年(377),曾嘗試反擊,由國王親自率兵侵襲高句麗平壤城,[1]p296但從同期百濟頻繁的災害情況來看,它已然無力應對高句麗的軍事打擊。
再次,消極的和平對峙。儘管高句麗與百濟有著三年四戰的膠著戰事,但在公元377年之後,雙方都偃旗息鼓,進入了和平對峙時期,直至小獸林王過世,都未再啟戰端。從文獻對四次戰役的戰況來看,雙方之損耗並不慘烈,尚不能對任何一方造成危及國本的局面,那么是什麼原因使得雙方都默認息兵了呢?前文已述,早在公元375年,小獸林王始肇南伐百濟,百濟就因“年荒不果”而丟失水谷城;在小獸林王第三次南伐百濟的同一年,高句麗也出現“冬十月,無雪,雷,民疫”[1]p221的災情。從同書的其他載記可見,此時乃至後續的幾年內,半島國家悉數遭受自然災害,史載:百濟近仇首王五年(379),“夏四月,雨土竟日。六年(380)大疫。夏五月,地裂,深五丈,橫廣三丈,三日乃合。”[1]p296新羅奈勿尼師今二十六年(381),“春夏旱,年荒民飢。”[1]p36百濟近仇首王八年(382)“春,不雨至六月,民飢,至有鬻子者,王出宮谷贖之。”[1]p296想必這便是造成各方勢力再無能力相互征伐,轉而專心賑濟和恢復國內經濟,穩定民情和統治的初衷。
一是引進佛教。據《三國史記》載:“小獸林王二年(372)夏六月,秦王苻堅遣使及浮屠順道送佛像、經文。四年(374),僧阿道來。五年(375)春二月,始創肖門寺,以置順道。又創伊弗蘭寺,以置阿道。此海東佛法之始。”[1]p221儘管從其它文獻可知,佛教作為一種宗教思想,在小獸林王以國家形式正式引入高句麗之前,民間已有所流入,如《高僧傳》和《海東高僧傳》所載記的關於東晉高僧支遁寄予高句麗僧人介紹竺法深書信的事件,[2]但民間力量對宗教的推動還是非常有限的,而小獸林王由前秦引進而來的佛像、經文,以及此後在國內奉迎高僧、興建佛寺,則是從統治階級層面,由國家的角度推行的宗教普及,這樣的推廣和表率作用是民間力量所不能企及的,所以,才稱此舉為“海東佛法之始”。此時,無論是中原內地,還是海東地區,都處於分裂時期,交戰頻仍,民眾備受戰爭荼毒。如此動盪不安、災亂不斷的時局,人民亟需思想上的解脫和尋求心理上的慰藉與精神寄託。而作為上層建築,中原諸政權以及海東三國的統治者也都需要強有力的理論支持和思想控制,來維護和鞏固其統治地位。而佛教恰恰滿足了此時大分裂的東亞世界的政治需要和社會大眾的訴求,在中原政權崇佛極盛之際,高句麗小獸林王看到了佛教利於國家統治和民眾教化的作用,於是率先在海東地區引入佛教,以鞏固和強化其統治。正是看到佛教積極的影響,百濟和新羅亦在高句麗引入佛教後亦紛紛效法,使佛教在海東地區得到了迅速且強有力的推廣。而小獸林王作為引入佛教的首推者,此舉無異於高句麗史上的思想大變革,影響了整個海東地區的宗教發展進程。
二是設立太學。小獸林王二年(372年),在其引入佛教進入海東地區的同時,還開啟了文化教育上的改革,首設太學於高句麗,以教育子弟。[1]p221太學類似於中國古代的大學,太學之名始於西周,漢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在長安設太學,始設五經博士專授儒家經典《詩》、《書》、《禮》、《易》、《春秋》。太學是傳授儒家經典的最高學府,主要是培養統治人民的封建官僚,但是在傳播文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據《舊唐書》載:高句麗人“俗愛書籍,至於衡門廝養之家,各於街衢造大屋,謂之扃堂,子弟未婚之前,晝夜於此讀書習射。其書有《五經》及《史記》、《漢書》、范曄《後漢書》、《三國志》、孫盛《晉春秋》、《玉篇》、《字統》、《字林》;又有《文選》,尤愛重之。”[3]儒學對海東地區的文化影響尤甚,乃至時值當今在朝鮮半島影響仍然十分深遠,而這正始於小獸林王遠見卓識的政治眼光和治政視野,才以高句麗為開端,迅速在海東地區開散傳播,同樣被新羅和百濟效仿和學習。後來,在中原儒學的基礎上,經過千年的演進和發展,“朝鮮半島學者對儒學進行了深刻的理解消化,創造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儒學文化。”[4]這一切都是基於高句麗儒學以及效法漢制設立太學的基礎上衍生髮展而來的,小獸林王的文化改革為海東地區儒學傳播乃至整體文化面貌的提升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動作用。
三是頒布律令。小獸林王三年(373),高句麗“始頒律令。”[1]p221儘管文獻中未言明律令的詳文和細則,但相信一定與國家成文法有著密切的聯繫,據此有學者認為,此應為高句麗國家司法體制的健全,該律令的頒布“完全剝奪了五部部長的司法權。”至此,“五部耨薩雖然名義上被稱為各部‘軍主*,實際上並沒有調動本方部隊的權力。”[5]進一步確定了王權的鞏固。相信這是小獸林王繼其祖父美川王之後,對五部部許可權制,強化中央集權的重要手段。[6]雖然在《三國史記》中我們未能見到律令的條文,但在《舊唐書·高麗傳》中卻能見到載有:“其法:有謀反叛者,則集眾持火炬競燒灼之,燋爛備體,然後斬首,家悉籍沒;守城降敵,臨陣敗北,殺人行劫者,斬;盜物者,十二倍酬贓;殺牛馬者,沒身為奴婢。”[3]相信這裡所記的當為條文中主要之法令,但絕非全部,因傳文所限而記以梗概,但已然反映了其法令的多方面涉及。正是由於高句麗有了成文法,且“大體用法嚴峻,少有犯者,”才造就了其國“路不拾遺”[3]的良好風貌。
可以說,小獸林王當政初期的任何一項措施都是意義重大且影響深遠的,堪稱高句麗甚至整個海東地區里程碑式的政治改革,對東亞世界宗教、思想、文化、教育以及政治制度諸方面的促動都十分巨大。因此,小獸林王不遜色於高句麗史上任何一位君主,其政治口碑和歷史地位極高,與史上首位廣開疆土的大武神王一武一文,並稱大、小“朱留王”。
其次,頻繁的對外征伐。經過前期近四年左右時間的改革和休養,高句麗的國力有了極大的恢復,此時的小獸林王並未將亡父之仇忘記,待感覺時機成熟之際,在歷經四年的隱忍之後,終於等來了征伐仇敵,為國雪恥,為父報仇的時機。史載:小獸林王“五年(375),秋七月,攻百濟水谷城。六年(376),冬十一月,侵百濟北鄙。七年(377),冬十月,百濟將兵三萬,來侵平壤城。冬十一月,南伐百濟。”[1]p221從戰爭的結果來看,僅在小獸林王第一次南伐百濟的戰事中,便攻克了百濟北部重鎮水谷城。“近肖古王三十年(375),秋七月,高句麗來攻北鄙水谷城,隱之。王遣將拒之,不克。王又將大舉兵報之,以年荒不果。”[1]p295近肖古王欲以大兵奪回失城,但卻因國家遭受年荒而不果,隨後於同年冬天薨世。[1]p295小獸林王應該說在首次出兵便達到了其雪國恥、報家恨的戰略目標。但是,為了懲戒百濟,力求高句麗在半島壓制性的優勢,小獸林王並未因第一次出兵獲勝便息事收兵,而是接連在此後的第二年(376)和第三年(377)先後三次出兵百濟,如果不是因為遭受半島普遍且連續的災害年節,相信其一定會將對百濟的軍事施壓一直延續下去。相比較之下,百濟在首次應戰失利之後,儘管在近仇首王三年(377),曾嘗試反擊,由國王親自率兵侵襲高句麗平壤城,[1]p296但從同期百濟頻繁的災害情況來看,它已然無力應對高句麗的軍事打擊。
再次,消極的和平對峙。儘管高句麗與百濟有著三年四戰的膠著戰事,但在公元377年之後,雙方都偃旗息鼓,進入了和平對峙時期,直至小獸林王過世,都未再啟戰端。從文獻對四次戰役的戰況來看,雙方之損耗並不慘烈,尚不能對任何一方造成危及國本的局面,那么是什麼原因使得雙方都默認息兵了呢?前文已述,早在公元375年,小獸林王始肇南伐百濟,百濟就因“年荒不果”而丟失水谷城;在小獸林王第三次南伐百濟的同一年,高句麗也出現“冬十月,無雪,雷,民疫”[1]p221的災情。從同書的其他載記可見,此時乃至後續的幾年內,半島國家悉數遭受自然災害,史載:百濟近仇首王五年(379),“夏四月,雨土竟日。六年(380)大疫。夏五月,地裂,深五丈,橫廣三丈,三日乃合。”[1]p296新羅奈勿尼師今二十六年(381),“春夏旱,年荒民飢。”[1]p36百濟近仇首王八年(382)“春,不雨至六月,民飢,至有鬻子者,王出宮谷贖之。”[1]p296想必這便是造成各方勢力再無能力相互征伐,轉而專心賑濟和恢復國內經濟,穩定民情和統治的初衷。
集安高句麗碑“年定律”的猜想
2012年7月29日,在集安境內的麻線河內出土了繼廣開土王碑之後的又一幢高句麗石碑,立刻引發了學界的強烈關注,這是一通銘刻高句麗守墓煙戶制度的石碑,為高句麗研究提供了新的文字資料,其碑刻釋文中的第七列為“□□□□□□□□自戊□定律教□發令□修復各於”,[7]對於“□自戊□定律”釋文學界中眾說紛紜,亦引起筆者極大的興趣,因為這不僅關係著對該碑的樹立年代及樹立者身份的確定,更關乎著高句麗歷史上一些重大事件的認定。碑文中“□□定律”的釋讀主要形成如下意見:耿鐵華、[8]張福有[9]和徐建新[10]等認為“□□定律”當為廣開土王十八年的“戊申”年(408);王飛峰則認為應是美川王二十九年的“戊子”年(328);[11]徐德源先生認為是廣開土王十九年的“庚戌”年(410),[12]等等。筆者則認為,該釋文當為小獸林王四年的“甲戌”年(374)。從《集安高句麗碑》[7]所刊碑文拓本來看,所謂“自”字更趨近於“甲”,“戊”亦有“戌”之可能,所以筆者亦比較認同徐德源先生的釋讀,即所謂“自戊□定律”當為“□戌年定律”更為合理,所不同者,是徐德源先生釋讀的“庚戌”筆者認為是“甲戌”。
據《三國史記》載,小獸林王三年(373),“始頒律令”,[1]p221從乾支紀年來看,該年為“癸酉”年,並不是“甲戌”(374)年,“甲戌”年當是小獸林王頒布律令的第二年。但是藉助“廣開土王碑”碑文與《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紀年對照可以發現,對於四世紀末高句麗王紀年的記載,《三國史記》是發生錯訛的。據“廣開土王碑”可知,廣開土王即位為辛卯年,即公元391年,而《三國史記》卻錯誤記成了故國壤王九年,即公元392年。因此,《三國史記》中故國壤王九年是錯誤的,其末年應為八年,與廣開土王即位年同年。藉此,筆者有兩種揣測:一是,基於金富軾《三國史記》中該階段紀年有前後錯位一年時間的筆誤,那么小獸林王頒布法令的時間可能並非是“癸酉”年(373),而可能是“甲戌”(374)年;二,《三國史記》並未明載公元373年,小獸林王是於具體什麼月份頒布的律令,可能正逢年底,而於次年正月之際傳達全國,故習慣上高句麗人稱其為“甲戌年定律”亦為可能。因為,能夠被銘文在碑碣中的法條定律,相信在高句麗史上必定是影響極廣且重大的事件,應當在眾多文獻中得到印證,而從其他文獻中我們除了小獸林王在位時所頒布的律令外,並未見到或提起有其他法令頒布事件。故此,碑文中所記之定律,當為小獸林王所頒律令更為合理,只是在紀年上,文獻所記可能尚有疏虞,而這種錯訛金富軾在撰寫時不在少數,錯載於“癸酉”年(373)絕非個案。
所以,結合《舊唐書·高麗傳》中的法條、《三國史記》中的“始頒律令”、“集安高句麗碑”煙戶法銘文及“甲戌年定律”釋文,可以相對清晰的勾勒出小獸林王於在位初期,制定並發布了高句麗首部系統且規範的成文法的事件軌跡。該律令涉及了國家機構完善和政治架構的諸多方面,所以被後來的廣開土王所津津樂道,甚至銘文於碑碣之上予以傳頌,因為此措施堪稱是高句麗發展史上里程碑的事件。
據《三國史記》載,小獸林王三年(373),“始頒律令”,[1]p221從乾支紀年來看,該年為“癸酉”年,並不是“甲戌”(374)年,“甲戌”年當是小獸林王頒布律令的第二年。但是藉助“廣開土王碑”碑文與《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紀年對照可以發現,對於四世紀末高句麗王紀年的記載,《三國史記》是發生錯訛的。據“廣開土王碑”可知,廣開土王即位為辛卯年,即公元391年,而《三國史記》卻錯誤記成了故國壤王九年,即公元392年。因此,《三國史記》中故國壤王九年是錯誤的,其末年應為八年,與廣開土王即位年同年。藉此,筆者有兩種揣測:一是,基於金富軾《三國史記》中該階段紀年有前後錯位一年時間的筆誤,那么小獸林王頒布法令的時間可能並非是“癸酉”年(373),而可能是“甲戌”(374)年;二,《三國史記》並未明載公元373年,小獸林王是於具體什麼月份頒布的律令,可能正逢年底,而於次年正月之際傳達全國,故習慣上高句麗人稱其為“甲戌年定律”亦為可能。因為,能夠被銘文在碑碣中的法條定律,相信在高句麗史上必定是影響極廣且重大的事件,應當在眾多文獻中得到印證,而從其他文獻中我們除了小獸林王在位時所頒布的律令外,並未見到或提起有其他法令頒布事件。故此,碑文中所記之定律,當為小獸林王所頒律令更為合理,只是在紀年上,文獻所記可能尚有疏虞,而這種錯訛金富軾在撰寫時不在少數,錯載於“癸酉”年(373)絕非個案。
所以,結合《舊唐書·高麗傳》中的法條、《三國史記》中的“始頒律令”、“集安高句麗碑”煙戶法銘文及“甲戌年定律”釋文,可以相對清晰的勾勒出小獸林王於在位初期,制定並發布了高句麗首部系統且規範的成文法的事件軌跡。該律令涉及了國家機構完善和政治架構的諸多方面,所以被後來的廣開土王所津津樂道,甚至銘文於碑碣之上予以傳頌,因為此措施堪稱是高句麗發展史上里程碑的事件。
關於大、小解朱留王的王號及王姓問題
廣開土王碑中出現了高句麗前三王的王號,分別為“鄒牟王”、“儒留王”和“大朱留王”,顯然,所謂“大”者,乃與廣開土王之伯父“小朱留王”,亦即“小獸林王”之“小”向區別和對應,所以正確的解讀就是“朱留王”。有學者認為,“朱留”即為“朱蒙”,而儒留亦為朱留的同音異書。[13]顯然,這種解讀完全將前三王王號混淆在了一起,作為高句麗人自己樹立的記功碑,不可能對自己的祖先有如此混沌的表述,其三王之“鄒牟”、“儒留”和“朱留”當為不同意思的三個王號是沒有問題的,不然不會同時出現在同一碑文之中。那么,對應來看,拋去大小的區分,朱留王字意應該正好分別對應著武神王和獸林王。從《三國史記》將“鄒牟王”、“儒留王”和“朱留王”前三王分別溢美稱為“東明聖王”、“琉璃明王”和“大武神王”來看,鄒牟對應為東明,儒留對應琉璃,朱留對應則為“武”。所謂聖王、明王、神王皆為後來的修飾詞,其與冉牟墓誌中又稱好太王為“聖王”、“聖太王”如出一轍,實質上都是對王的一種尊稱,沒有特別的意義,在高句麗語中亦無實際上的差別。從大武神王和小獸林王分別葬於大獸林原和小獸林村可知,朱留所對應的就是武和獸林,獸林實際上應簡化為“獸”,所謂“獸林”中的“林”乃衍生詞。而獸者,從高句麗文獻中稱光武帝亦為光虎帝、[1]p187稱大武神王亦為大虎神王[18]p3可知,其行文中“武”與“虎”通用,一如中原文獻中“元”、“玄”避諱通用一樣,其本意是相同的。所謂“虎”者,高句麗發源之地便為玄菟郡,玄菟,本意“北方之虎”。虎作為海東地區食物鏈的最高等級,指代那些賢君雄主便不難理解,其實質是讚頌大武神王和小獸林王俱為高句麗史上雄才大略之君王。
那么,可見兩者王號有著如下的對應關係:
大 武 神王
大 朱留 王
小 獸林 王
小 朱留 王
《三國史記·地理志》中載,新羅“遇王縣”本為原高句麗縣“皆伯縣”,而又載“王逢縣,一雲皆伯,漢氏美女迎安臧王之地,故名王迎”。日本學者板橋義三據此認定“王逢”當為對應“皆伯”的漢譯,“王”對應的是“皆,“逢”對應的是“伯”。[14]羅新先生以此認為,“皆”便是高句麗語“王”的讀音,進一步提出,“皆”與“解”同,非指高句麗初期王姓,而是官號“加”(即“兄”系官爵)的異寫,高句麗早期的“解”(皆)實際是“加”,後來稱王后,將“加”爵轉遞授予了官員。[15]顯然,這是一種非常生硬的的語音對應,以“王逢”來對應“皆伯”完全是用漢語意境下的臆想,更無法解釋“遇王縣”與“皆伯縣”的對應,因為再從“遇王”來對應“皆伯”的話,王字對應的就不是皆,而是伯了。況且,“加”的官號夫余早已有之,而夫余王姓解同時存在,因此便推翻了“解”初為國王官號,後以王稱之而將“解”(加、兄)之官號降而為大臣官爵的可能。此種以漢字音譯而來的民族語言地名,絕不能再以漢字對應而加以解讀,如滿語“窩集”為“森林”,“畢拉”為“河流”,無論如何不可以窩對釋森、集對釋林、畢對釋河、拉對釋流,否則將謬之千里。且,從大武神王所記為“一雲大解朱留王”,小獸林王所記為“一雲大小解朱留王”,可以分析,若將“解”理解為高句麗早期王稱的官號,那么便成了大王朱留王、小王朱留王,顯然這從語言表達方式上是說不通的,“解”只有從姓氏的角度出發,才能詮釋這樣的記載。此外,關於“解”的發音,究竟是“jiě”還是“xiè”?通過《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中烽上王條的記載便可發現,當讀“xiè”(謝)音,而不是“jiě”(皆)音。烽上王元年條載:其“諱相夫,或雲歃矢婁”,[1]p213從其名字首字可知,無論是“相”還是“歃”,其發音都近似“謝”音,而非“皆”音。可見,直至小獸林王時期,其王室仍沿襲著以“解”為王姓,而非許多學者認為的那樣,在高句麗太祖大王時期便存在一個由“解”姓轉變為“高”姓的過程,[16]從中國正史可知,中原最早以“高”姓稱謂高句麗王的是《宋書》中之長壽王“高璉”。[17]如此,也印證了高句麗並非建國伊始便“以高為氏,”[1]p175至於所謂“國史高麗本記云:‘始祖東明聖王帝姓高氏*”[18]p37之載,皆為高句麗全盛時期,為前人修史之需要,或為高句麗亡國後,後人撰寫附會之作,不足為征。
因此,從小獸林王的王號我們可以看出高句麗的王姓及王號特徵,了解到高句麗中期發展的社會情況,尤其是王室政治日趨成熟的脈絡。
綜上所述,小獸林王因其在位期間大刀闊斧的進行改革,韜光養晦的發展國力,在高句麗史上是一位當之無愧的賢能之主。因為他所引進和實施的包括宗教、教育、政治律令等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句麗的封建化進程,強化了王室的統治地位,促進了整個高句麗、乃至海東地區的文化發展和進步,所以能與開國前三王之一的大武神王並稱為高句麗史上的“大、小朱留王”。正是基於其卓越的施政方針,才使得高句麗在海東地區優勢的明顯提高,其採取的相關政策長期影響著高句麗政治的發展走向,為高句麗各項制度的完善開創了先河,更為後來廣開土王時期高句麗全盛局面奠定了基礎。
那么,可見兩者王號有著如下的對應關係:
大 武 神王
大 朱留 王
小 獸林 王
小 朱留 王
《三國史記·地理志》中載,新羅“遇王縣”本為原高句麗縣“皆伯縣”,而又載“王逢縣,一雲皆伯,漢氏美女迎安臧王之地,故名王迎”。日本學者板橋義三據此認定“王逢”當為對應“皆伯”的漢譯,“王”對應的是“皆,“逢”對應的是“伯”。[14]羅新先生以此認為,“皆”便是高句麗語“王”的讀音,進一步提出,“皆”與“解”同,非指高句麗初期王姓,而是官號“加”(即“兄”系官爵)的異寫,高句麗早期的“解”(皆)實際是“加”,後來稱王后,將“加”爵轉遞授予了官員。[15]顯然,這是一種非常生硬的的語音對應,以“王逢”來對應“皆伯”完全是用漢語意境下的臆想,更無法解釋“遇王縣”與“皆伯縣”的對應,因為再從“遇王”來對應“皆伯”的話,王字對應的就不是皆,而是伯了。況且,“加”的官號夫余早已有之,而夫余王姓解同時存在,因此便推翻了“解”初為國王官號,後以王稱之而將“解”(加、兄)之官號降而為大臣官爵的可能。此種以漢字音譯而來的民族語言地名,絕不能再以漢字對應而加以解讀,如滿語“窩集”為“森林”,“畢拉”為“河流”,無論如何不可以窩對釋森、集對釋林、畢對釋河、拉對釋流,否則將謬之千里。且,從大武神王所記為“一雲大解朱留王”,小獸林王所記為“一雲大小解朱留王”,可以分析,若將“解”理解為高句麗早期王稱的官號,那么便成了大王朱留王、小王朱留王,顯然這從語言表達方式上是說不通的,“解”只有從姓氏的角度出發,才能詮釋這樣的記載。此外,關於“解”的發音,究竟是“jiě”還是“xiè”?通過《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中烽上王條的記載便可發現,當讀“xiè”(謝)音,而不是“jiě”(皆)音。烽上王元年條載:其“諱相夫,或雲歃矢婁”,[1]p213從其名字首字可知,無論是“相”還是“歃”,其發音都近似“謝”音,而非“皆”音。可見,直至小獸林王時期,其王室仍沿襲著以“解”為王姓,而非許多學者認為的那樣,在高句麗太祖大王時期便存在一個由“解”姓轉變為“高”姓的過程,[16]從中國正史可知,中原最早以“高”姓稱謂高句麗王的是《宋書》中之長壽王“高璉”。[17]如此,也印證了高句麗並非建國伊始便“以高為氏,”[1]p175至於所謂“國史高麗本記云:‘始祖東明聖王帝姓高氏*”[18]p37之載,皆為高句麗全盛時期,為前人修史之需要,或為高句麗亡國後,後人撰寫附會之作,不足為征。
因此,從小獸林王的王號我們可以看出高句麗的王姓及王號特徵,了解到高句麗中期發展的社會情況,尤其是王室政治日趨成熟的脈絡。
綜上所述,小獸林王因其在位期間大刀闊斧的進行改革,韜光養晦的發展國力,在高句麗史上是一位當之無愧的賢能之主。因為他所引進和實施的包括宗教、教育、政治律令等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句麗的封建化進程,強化了王室的統治地位,促進了整個高句麗、乃至海東地區的文化發展和進步,所以能與開國前三王之一的大武神王並稱為高句麗史上的“大、小朱留王”。正是基於其卓越的施政方針,才使得高句麗在海東地區優勢的明顯提高,其採取的相關政策長期影響著高句麗政治的發展走向,為高句麗各項制度的完善開創了先河,更為後來廣開土王時期高句麗全盛局面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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