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5號建議的答覆

塗仕平、謝廷江、趙永芬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降低用電入戶費的建議收悉,感謝對我市電力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5號建議的答覆
  • 代表:塗仕平、謝廷江、趙永芬
  • 時間: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 單位:赤水市電力公司
一、居民一戶一表申請新裝用電,收費標準電力部門是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黔價經營字[1997]58號《關於我省供電系統對外作業業務收費的批覆》和赤水市物價局頒發的《貴州省收費許可證》所規定的執行的,收取費用共439.00元,其中:安裝費400.00元,初勘費5.00元,裝表搭火費20.00元,驗收費4.00,用電核准證10.00元。
二、在安裝費400.00元中包含了電力企業為用戶配置電能計量箱及配套設備和25米下戶線費用,電力部門承擔質量責任,依法納稅,不存在強賣電錶情況。
三、供電服務承諾時限:受理客戶申請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答覆低壓供電方案,10個工作日內答覆高壓供電方案,對已竣工驗收合格,具備供電條件的客戶裝表接電時間,低壓客戶不超過3天,高壓客戶不超過5天,居民客戶從提出申請到裝表接電不超過5個工作日,但排除因用戶原因造成時間的延誤。
如有超出以上承諾時限和收費標準,請撥打客戶投訴電話,電力部門將嚴格按照相關考核制度對其責任人及責任單位進行經濟考核和批評通報,歡迎各界人士進行監督舉報。
赤水市電力公司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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