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第28號建議的答覆

趙學惠、陳邦珍、胡忠琴、楊昭儀、鐘文惠、劉 利、黃昭全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強對城市偏街小巷衛生管理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城市偏街小巷衛生管理按歷史上體制規定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在環衛清潔隊改制期間,曾計畫將其納入環衛公司管理範圍,但由於體制差別和人員身份、待遇差別,無法實施。根據國務院市容衛生管理條例和省人大關於市容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市政府已經明確偏街小巷衛生管理仍由街道辦事處負責。同時,對已經由物價部門批准的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不作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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