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第64號建議的答覆

關於增加村級經費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村級自治組織及其相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第64號建議的答覆
  • 簡稱:答覆
  • 內容:增加村級經費
  • 文體:套用公文
一、村級包乾經費實施標準,大村包乾經費2.5萬/年,小村包乾經費2.2萬/年,是為確保村級組織基本支出,經市委、市政府廣泛調研,,認真分析,反覆研究基礎上確定的,資金來源主要由農業稅附加轉移支付部份和市財政專項財力補助部份構成。在確保村級組織工作正常開展,調動村乾工作積極性方面起著巨大作用。至於村級包乾補助經費薄弱問題,可通過發展和壯大村級經濟,增加收入來彌補。市級財政在今後財力好轉的情況下,將作適當調整補助。
二、村乾報酬過低問題。根據《組織法》第九條:“村委會成員不脫離生產,根據情況,可給予適當補貼”之規定,制定、執行村乾月報酬240—300元標準,比撤小並大前,也有很大提高,目前,這一標準符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今後,隨著我市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村乾報酬將會相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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