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人大五屆三次會議第105號建議的答覆

《關於核心景區民眾生態補償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們對赤水景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人大五屆三次會議第105號建議的答覆
  • 簡稱:答覆
  • 內容:核心景區民眾生態補償
  • 文體:套用公文
我市能夠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是全市人民的光榮。按照國務院頒布的《風景名勝區條例》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風景名勝資源的義務,在景區內禁止採伐森林資源。為了共同保護景區,讓景區資源得到永續利用,造福子孫後代,我們必須處理好與資源所有者的關係。因此,您們提出的對核心景區民眾生態補償的建議是對的,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符合以人為本的要求,符合景區永續發展的要求。市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正式開展工作之後,就如何處理好景區民眾利益問題,正在認真思考和調研。因涉及到景區的管理體制、經營體制、補償資金的渠道等問題,我們通過調研後,將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就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問題專題向市人民政府報告,預期在近年內能得到實施。
赤水市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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