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私營企業工人監督

對私營企業工人監督是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工人通過適當的組織形式,對私人資本主義企業的生產經營和分配實行監督的措施。是對資本主義經濟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國有化的重要步驟。中國對私人資本主義企業實行工人監督開始於1952年的“五反”運動以後。在私人資本主義各行業和企業內部分別建立勞資協商會議,增產節約委員會和工人監督委員會等組織機構,通過這些組織對資本主義企業的生產和流通進行監督、並推動企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工人監督組織在企業共產黨組織或工會的領導下,與政法、稅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國營經濟各部門密切配合,監督資本家執行公私契約及所承擔的國家生產任務;防止和檢舉資本家的違法行為,保障國家法令的貫徹執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利;討論和決定行業或企業的重要經濟活動。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後,工人監督轉向工人民眾的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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