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 24407-2012)是2012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 24407-2012)規定了專用校車術語和定義、類型劃分、要求及試驗方法。《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 24407-2012)適用於幼稚園階段 3 周歲以上及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受教育的群體所乘坐的專用校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
- 外文名:The safety technique specifications of special school
- 標準號:GB 24407-2012
- 發布日期:2012-04-10
- 實施日期:2012-05-01
- 全部代替標準:GB 24407-2009
- 標準類別:安全
- 中國標準分類號:T59
- 國際標準分類號:43.020
- 歸口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修訂依據
修訂情況
- 標準名稱修改為《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
- 標準範圍進行了修改,修改為“該標準適用於幼稚園階段3周歲以上及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受教育的群體所乘坐的專用校車。”;
-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個術語“校車school bus”、“小學生校車school bus for school children”、“專用小學生校車special school bus for school children”、“護板fender”;修改了“專用校車special school buses”;增加了“幼兒專用校車special school bus for infants”、“小學生專用校車special school buses for primary student”、“中小學生專用校special school buses for junior middle school students”、“停車指示牌stopping signal card”;
- 增加了“專用校車類型劃分”;
- 增加了前碰撞結構的要求和車外標識、車高限值、行李艙體頂部離地高度限值;
- 增加了動力性要求;
- 增加了幼兒專用校車的幼兒質量和中小學生專用校車的學生質量,修改了照管人員的質量,新增了各類專用校車的最大乘員數;
- 增加了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傳動系統、行駛系統、前後保險槓、側傾穩定性、車身結構、頂部結構強度的要求;
- 修改了上部結構強度的要求;
- 修改了出口的種類、位置、數量和尺寸的規定:重新規定了乘客門的數量和位置,乘客門尺寸按照輕型和大中型分別進行了規定;增加了“應急門和應急窗不應位於排氣管出口的上方,應急窗也不應位於停車指示牌的上方。”的要求;重新規定應急出口的種類和最少數量,其中應急門為基本應急出口;應急門、應急窗和撤離艙口的最小尺寸按GB 13094規定;
- 修改了側窗的結構要求:增加了側窗透明度的要求;
- 修改了出口的技術要求:增加了車輛後圍上的應急門開啟方式;乘客門和應急門上裝玻璃窗的要求;高度小於1700mm的乘客門和應急門對乘員的安全防護要求;出口技術要求按輕型和大中型分別規定;加嚴了大中型專用校車對乘客門的要求;
- 修改了踏步的要求:補充了踏步的其他要求和伸縮踏步的要求;
- 修改了乘客門引道的要求:刪除了GB 24407-2009圖1中垂直平板2對應的模型;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6.1.5中對安裝在輪罩上座椅前方範圍的要求;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6.1.8和4.6.1.9;增加了引道處地板的坡度要求;
- 修改了應急門引道的要求: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6.2.2的要求;
- 修改了應急窗的通過性: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6.3.3中關於乘員數小於33人的車輛的應急出口的規定;
- 修改了撤離艙口的通過性:刪除了地板出口的要求;
- 修改了通道的要求:修改通道內對台階的要求,要求車內通道內無台階;要求8m及以上專用校車通道測量裝置下圓柱直徑加大到350mm(GB 24407-2009規定為300mm);要求大中型專用校車的通道高度不小於1800mm;增加了通道坡度的要求;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6.5.4的規定;
- 增加了駕駛員安全帶及其固定點的要求;
- 修改了照管人員座椅的要求:增加了幼兒專用校車和中小學生專用校車照管人員座位數量的要求,修改了照管人員座位位置的要求,修改了小學生專用校車上照管人員座位數量的要求。
- 增加了幼兒座椅的要求,並修改了學生座椅的要求:修改了小學生安全帶及其車輛固定點的要求,要求必須為2點式安全帶,要求最多採用2+3座椅布置形式,增加了靠背厚度、靠背最大高度、靠背寬度的要求,調整了座椅扶手高度範圍,要求駕駛員座椅R點所處的橫向垂直平面以前不得設定幼兒及學生座椅,要求座椅必須軟化處理;調整了單人座椅的寬度要求;增加了幼兒和中小學生座椅的相關項目要求;單人座椅的座墊寬度最小值由400mm調整為380mm;刪除了行動不便乘客的相應要求;
- 修改了就坐乘客空間的要求:增加了幼兒專用校車座椅座間距、中小學生專用校車座椅座間距、照管人員座椅座間距的要求,修改了座間距測量示意圖;新增了位於隔離物或其它非座椅的剛性結構後面的乘客座椅座墊前沿到前部障礙物的水平距離最小限值;新增了幼兒座椅、中國小專用校車座椅和照管人員座椅的就坐乘客的上方空間的要求;輪罩處的自由空間由1200mm修改為1250mm,外側座椅椅腳靠近側圍處刪除了一組尺寸;
- 修改了座椅前方約束隔板的要求:約束隔板的位置確定由GB 24407-2009中的R點確定修改為根據G點確定,G點按比R點靠後100mm;增加了幼兒專用校車座椅的約束隔板位置、中小學生專用校車座椅的約束隔板位置、照管人員座椅的約束隔板位置;增加了約束隔板軟化的要求;修改細化了約束隔板下緣離地的高度要求;修改了約束隔板的要求;
- 增加了適用於幼兒和小學生的扶手,完善細化了扶手的要求;
- 增加了急救箱、內裝飾件、信號系統的要求;
- 修改了火災預防和火災控制措施的要求:修改了導線耐高溫和阻燃性的要求;修改了發動機艙、電渦流緩速器旁的材料阻燃性要求;增加了緩速器旁的溫度報警裝置配置要求;增加了電源總開關的布置要求;增加了應急開關;增加了排氣系統、油路、電路的相對位置要求;增加了發動機艙滅火裝備和報警裝置配備要求;增加了乘員艙滅火器的數量要求;
- 修改了駕駛員視野的要求:增加了乘客門關閉後駕駛員應能觀察到車外乘客門附近情況的要求;增加了輔助倒車系統裝置和前風窗除霜霧裝置的要求;修改了車內視野裝置的要求;
- 修改了車內空氣品質的要求:增加了車內空氣成分的要求;
- 修改了行車信息記錄及處理系統的要求:增加了對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要求和車內外錄像監控系統的要求;
- 增加了專用校車後圍板上的停車提醒標示的要求;
- 刪除了GB 24407-2009中4.10視覺娛樂裝置的位置要求。
- 增加了標準實施的過渡期要求;
- 增加了附錄A(頂部結構強度試驗方法)、附錄B(停車指示牌)。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2 |
4專用校車類型劃分 | 2 |
5要求和試驗方法 | 3 |
6標準實施的過渡期要求 | 19 |
附錄A(規範性附錄)頂部結構強度試驗方法 | 20 |
附錄B(規範性附錄)停車指示牌 | 21 |
附錄C(規範性附錄)駕駛員視野的試驗方法 | 22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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