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司法政策與案件裁判

專利司法政策與案件裁判

《專利司法政策與案件裁判》是2018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宋建寶。

基本介紹

  • 書名:專利司法政策與案件裁判
  • 作者:宋建寶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0月
  • 頁數:376 頁
  • 定價:7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746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專利司法政策與案件裁判》首先探察專利制度的基本原理,以歷史為脈絡梳理專利制度的起源與發展,論述專利制度的正當性,並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分析和總結現代專利制度的目的,分析專利制度的法律手段及相應的法律構造。接著研究司法政策及專利司法政策的一般理論,論證了司法政策的正當性與必要性,以及司法政策的約束因素,並實證分析和總結我國司法政策以及專利司法政策。*後,以專利授權確權案件、專利侵權案件、專利競爭案件為依託,以現有專利司法政策為切入點,以專利司法審判工作中的重點問題、難點問題和熱點問題為重心,通過解讀和分析當前專利司法政策,凝練出當前專利司法政策的理念、目標與措施,並就專利審判中一些重要法律問題提出司法裁判規則和標準建議。

作者簡介

宋建寶,男,1976年8月出生,山東郯城人,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現供職於*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先後主持和參與國家*、省部級十餘項課題,在 《智慧財產權》 等期刊發表三十餘篇專業文章。

圖書目錄

第一章專利制度的基本原理與我國的立法實踐
第一節專利制度的起源與發展
一、專利制度的起源
二、專利制度的發展
第二節專利制度的基本原理
一、專利制度的正當性理論
(一)專利制度的道德論
(二)專利制度的經濟論
二、專利制度的目的論
(一)學理上的分析
(二)立法上的總結
三、專利制度的激勵理論
(一)激勵發明理論
(二)激勵披露理論
(三)激勵創新理論
四、專利制度的法律構造——契約理論
第三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專利制度的沿革與發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專利法的孕育與誕生
二、我國專利法的歷次修訂
(一)《專利法》的第一次修訂(1992年)
(二)《專利法》的第二次修訂(2000年)
(三)《專利法》的第三次修訂(2008年)
(四)《專利法》的第四次修訂(正在進行中)
三、我國專利制度的目的
第二章專利司法政策的理論和實踐
第一節政策的分類及其系統性
一、政策的分類
二、政策的系統性
(一)單項政策與政策系統
(二)政策系統的結構
(三)政策系統的整體效應
第二節司法政策的基本理論及中國實踐
一、司法政策的概念
(一)司法政策的內涵
(二)司法政策的外延
二、司法政策的理論基礎
(一)司法政策的正當性
(二)司法政策的必要性
(三)司法政策的功能
三、約束司法政策的考量因素
(一)特定的司法需求
(二)政治權力系統的結構
(三)司法權的職責範圍
四、我國司法政策的實踐
(一)司法檔案
(二)司法解釋
(三)個案裁判
第三節專利司法政策綜述
一、專利司法政策的基本理論
(一)專利司法政策的必要性
(二)專利司法政策的限定因素
(三)專利司法政策的定位
二、我國專利司法政策的具體實踐
(一)專利司法檔案
(二)專利司法解釋
(三)專利司法個案裁判
三、新時代中國智慧財產權制度新使命的邏輯解讀
(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由之路
(二)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必然要求
(三)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只是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的一種法律手段
第四節我國智慧財產權法院建設與改革述評
一、智慧財產權法院的設立
(一)智慧財產權法院的設立背景與過程
(二)智慧財產權法院的機構設定與人員配備
(三)智慧財產權法院的特點
二、司法改革的先行先試
(一)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
(二)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
(三)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
三、智慧財產權專門化審判機制的先行探索
(一)探索建立技術事實查明機制
(二)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審判案例指導制度
(三)探索跨省級行政區劃案件的集中管轄機制
(四)積極探索焦點式庭審程式
(五)注重確立裁判規則
四、結束語
第三章專利授權確權案件的司法政策
第一節專利授權確權程式
一、中國專利授權確權程式
(一)中國專利授權程式
(二)中國專利確權程式
(三)我國第四次專利法修訂《送審稿》對確權程式的修訂意見及其評述
二、美國專利授權確權程式
(一)美國專利授權程式
(二)美國專利確權程式
三、比較與小結
第二節專利申請檔案的披露問題
一、專利說明書公開是否充分的問題
二、權利要求書是否得到說明書的支持問題
(一)權利要求書的作用
(二)權利要求書與說明書的關係
(三)“權利要求書以說明書為依據”的具體含義及其立法目的
(四)權利要求是否得到說明書支持的司法判斷
三、權利要求書是否清楚的問題
(一)“權利要求書是否清楚”的判斷主體是本領域技術人員
(二)“權利要求書清楚”與權利要求撰寫錯誤之間的關係
(三)“以說明書為依據”與“權利要求清楚”之間的關係
四、專利申請檔案的修改是否超範圍的問題
(一)立法目的分析
(二)“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的司法界定
(三)判斷專利申請檔案的修改是否超出範圍應當考慮個案特點
(四)專利無效宣告程式中權利要求書的修改方式
(五)針對“發明點”和“非發明點”的修改而採取不同的標準
第三節可授予專利權客體的判斷標準
一、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及其實踐
二、美國專利法的規定及其實踐
(一)Diehr案
(二)Flook案
(三)其他類似案件
三、中美對待新技術的立場
(一)生物技術領域發明
(二)計算機軟體技術與商業方法
四、比較與小結
第四節實用性的判斷標準
一、我國的實用性標準
二、美國的實用性標準
三、比較與小結
第五節新穎性的判斷標準
一、新穎性的定義及標準
二、我國新穎性的規定及實踐
(一)我國《專利法》中新穎性的標準
(二)現有技術的判斷
(三)新穎性的審查原則
三、《美國專利法》中的新穎性
(一)美國2011年專利法修訂前
(二)美國2011年專利法修訂後對新穎性的影響
四、比較與小結
第六節創造性的判斷標準
一、我國的“創造性”標準
(一)我國《專利法》“創造性”標準概述
(二)當前專利“創造性”相關概念的定義與理解
(三)當前專利“創造性”的具體判斷
二、美國的“非顯而易見性”標準
三、比較與小結
第四章專利侵權案件的司法政策
第一節專利權保護範圍的確定
一、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前提與依據
(一)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前提:專利權推定有效原則
(二)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依據
二、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原則
(一)全部技術特徵原則與多餘技術特徵指定原則
(二)我國專利司法政策的歷史沿革與具體選擇
(三)多餘指定原則的政策評述
三、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限定因素
(一)創新程度對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作用
(二)發明目的對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作用
(三)主題名稱對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作用
(四)實施例對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作用
(五)使用環境特徵對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作用
(六)技術特徵中的術語對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作用
四、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規則
(一)以所屬領域技術人員為主體進行解釋
(二)“一般含義”規則
(三)“特別含義”優先規則
(四)權利要求的區別解釋規則
(五)解釋專利權利要求所使用的證據及其運用
(六)包含功能性技術特徵的權利要求的解釋
第二節判定被訴侵權物是否落入專利權保護範圍
一、技術特徵再現在量的方面的要求
(一)全面覆蓋原則
(二)全面覆蓋原則與“不完全實施”
二、技術特徵再現在質的方面的要求
(一)相同原則
(二)等同原則
(三)等同原則與變劣實施
三、適用等同原則的司法限制
(一)適用等同原則的司法政策趨勢:適度從嚴
(二)等同原則適用的司法限制
四、專利侵權構成的舉證問題
(一)產品專利侵權的舉證責任
(二)方法專利侵權的舉證責任
第三節不侵權抗辯的司法適用
一、現有技術抗辯的司法政策
(一)現有技術抗辯在司法政策上的初步引入
(二)現有技術抗辯在司法政策上正式適用
(三)現有技術抗辯在司法政策上的進一步擴張
(四)目前司法政策對現有技術抗辯的適用
(五)小結
二、先用權抗辯的司法政策
(一)現行司法政策的相關規定及其述評
(二)司法個案中先用權抗辯的審查與認定
三、醫藥領域Bolar例外的抗辯
(一)Bolar例外的背景
(二)Bolar例外抗辯在我國司法政策上的間接否認
(三)Bolar例外抗辯在我國司法政策上的初步探討
(四)Bolar例外在我國司法政策上的“曲線”引入
(五)Bolar例外的獨立入法
四、專利權窮竭抗辯
(一)專利權窮竭制度的立法目的
(二)專利權窮竭制度在我國專利立法中的歷史沿革
(三)專利權窮竭制度在司法中的理解與適用
(四)有待繼續充實的司法政策空間
第四節專利侵權的司法救濟措施
一、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的救濟措施
(一)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救濟措施概述
(二)我國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措施的立法規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查智慧財產權與競爭糾紛行為保全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
(五)典型案件分析
二、停止侵害的民事責任
(一)衡平法上的永久禁令及其在專利侵權案件中的適用
(二)我國專利侵權案件中適用停止侵害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三)停止侵害民事責任在我國專利侵權案件中的適用
(四)專利侵權案件中不適用停止侵害民事責任的建議
三、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一)我國損害賠償民事責任專利立法的歷史沿革
(二)我國專利司法政策對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立法的理解與適用
(三)損害賠償責任在專利侵權司法個案中的具體適用
第五章涉專利競爭案件的司法政策
第一節確認不侵犯專利權案件的司法政策
一、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的背景:訴前警告功能的異化
二、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的基本理論:以反不正當競爭訴權為切入點
(一)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的利益基礎:以權利的本質為出發點
(二)反不正當競爭訴權的司法標準:以美國聯邦反不正當競爭訴權的司法裁判標準為樣本
(三)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的本質和目的
三、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在司法上的逐步引入
(一)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
(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四、“侵權警告”的認定標準:從形式到對象呈擴張趨勢
(一)“血塞通”案:被告向原告傳送侵權警告
(二)“電磁鎖”案和“無放射源核料位計”案:被告向原告的客戶傳送侵權警告
(三)“木工雕刻機”案:被告在展會上投訴原告專利侵權
(四)“桂枝茯苓片”案:被告起訴原告侵犯專利權後又撤訴
(五)“金剛藤”案:被告向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原告涉嫌侵犯專利權
五、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的管轄
(一)侵權之訴的地域管轄
(二)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地域管轄的個案分析
(三)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與專利侵權之訴管轄爭議的解決
六、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中兩個未決問題
(一)問題一: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中的損害賠償問題
(二)問題二: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的舉證責任問題
第二節涉專利反壟斷審查案件的司法政策
一、我國涉智慧財產權反壟斷審查的實踐
(一)我國涉智慧財產權反壟斷審查的立法規定
(二)我國涉智慧財產權反壟斷審查的司法解釋
(三)我國智慧財產權反壟斷審查的行政執法實踐
二、美國專利反壟斷司法審查的歷史考察
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反壟斷司法審查
(一)案情簡介
(二)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
(三)認定市場支配地位的一般方法
(四)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認定
(五)本案審理法院對相關問題的處理
四、涉專利壟斷協定的反壟斷司法審查
(一)FTCv.WatsonPharmaceuticals,Inc.案的基本情況
(二)《美國HatchWaxman法》簡介
(三)專利訴訟反向支付和解協定是否需要進行反壟斷審查
(四)如何對專利訴訟反向支付和解協定進行反壟斷審查
(五)適用何種判定原則對專利訴訟反向支付和解協定進行審查
(六)對專利訴訟反向支付和解協定進行反壟斷審查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七)結論
第三節實施納入標準的專利問題
一、實施納入標準的專利是否構成侵權
(一)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三他字第4號復函
(二)《CL結構設計規程》案
(三)小結
二、實施納入標準的專利的許可費或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計算
(一)〔2008〕民三他字第4號復函
(二)《CL結構設計規程》案
(三)“FRAND”原則下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的計算
結束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下的專利政策
一、專利制度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法律保障
二、法律程式的設定應有助於專利權的保護
三、專利授權確權的實質要件需要進行適當調整
四、要從促進科技創新、促進專利實施的角度處理專利侵權案件
五、專利侵權的法律救濟要寬嚴適當
六、採取多種制度限制專利權的濫用
參考文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