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開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封開縣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掛縣著作權局、縣體育局牌子),為縣政府主管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等的工作部門,與縣委宣傳部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封開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點:封開縣
  • 職責:主管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我縣相關各項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並監督實施。
(二)協調、指導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體育工作。
(三)管理縣文化館、縣博物館、縣圖書館、鎮級文化站和縣影劇院等單位。抓好社會文化事業、文化遺產的管理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圖書和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
(四)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負責對文化經營活動行業監管。
(五)負責對文化市場業務的監管和行業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六)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負責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七)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或跨區域的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開展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職責。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草擬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體育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財務、統計、協調、督辦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和人大議案、代表建議、意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考核、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資格報審、工青婦、計生及離退休人員等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文化廣電股
負責管理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擬訂藝術事業和民眾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公共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基層文化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參與起草、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協助文物保護、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和實施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建設規劃,負責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建設及各項資料的統計工作。
(三)市場產業股
承擔文化市場經營項目及活動的審批審核工作,調查研究文化市場動態,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負責印刷業的巨觀調控工作,印刷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信息網建設和規範化管理;負責擬訂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文化產業基地和文化產業集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
(四)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及監督檢查職能;負責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應訴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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