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人事人才、社會保障、勞動執法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局長:陳留根
  •  書記:陳小林
  • 內設機構:18個
局機關簡介,機構設定,部門職能,領導班子,直屬單位,

局機關簡介

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人事人才、社會保障、勞動執法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職能部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規科、就業促進科、人力資源市場科、公務員管理科、公務員培訓考核科、事業單位管理科、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信息化科、科技幹部處(寶雞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寶雞市外國專家局、寶雞市軍隊轉業軍官安置辦公室、寶雞市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管理辦公室(寶雞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等18個內設機構,下轄寶雞市勞動就業服務處、寶雞技術學院、寶雞鐵路技術學院、寶雞市養老保險經辦處(省市雙管單位)、寶雞市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寶雞市工傷保險事業管理處、寶雞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寶雞市機關單位養老保險處、寶雞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寶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寶雞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寶雞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寶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寶雞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寶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寶雞市勞動仲裁院、寶雞市新華路勞務市場管理辦公室等單位。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新聞發布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服務諮詢的管理規則;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集體活動的實施規範;指導建立三方協調機制和集體協商制度勞動關係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審核指導關閉、破產、改制等市屬企業的職工分流安置方案;落實國家和省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指導勞動監察、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重大案件和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做好本系統信訪維穩工作。
(四)就業促進科
擬訂全市城鄉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指導和規範全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全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落實就業扶持政策;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全市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擬訂全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擬訂各類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實訓基地、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全市職業培訓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辦法和措施;負責市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承擔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技工院校中級職稱評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人力資源市場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拖:擬訂市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負責人才職業。中介機構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人員調配政策;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和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入庫指導工作;負責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畫的政策制定和市農村基層人才振興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公務員管理科
執行公務員職位分類、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調任、轉任、掛職鍛鍊、辭職、辭退、職位聘任等制度;負責全市各級政府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審核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各級政府機關新進公務員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縣區公務員登記工作;負責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數設定工作;審批市政府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任免等事宜;依照組織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辦理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依照市政府行政任免辦法,辦理提請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負責擬訂全市各級政府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方案、編制錄用計畫;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工作;負責面試考官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各級政府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工作;承擔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的管理工作。
(七)公務員培訓考核科
負責擬訂全市政府系統公務員培訓和在職教育規劃、計畫;指導培訓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培訓師資隊伍;完善公務員培訓監督檢查機制;擬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實施方案,實施公務員宣誓制度;組織實施市直部門公務員培訓工作;依法組織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公務員信息管理及年報統計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協調全市各級政府公務員考核和政府獎勵工作,初步審核以國家、省政府和市政府名義獎勵的人選,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授予和表彰的有關事宜;貫徹公務員紀律懲戒、申訴控告制度,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八)事業單位管理科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定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備案事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辦法;負責指導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承辦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考核、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升等級考試考核工作。
(九)工資福利科
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業務;承辦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業務工作。
(十)養老保險科
統籌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基金管理辦法及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落實國家和省上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承擔全市城鎮職工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離退休人員社會化指導管理工作;指導養老保險經辦業務工作。
(十一)醫療保險科
統籌擬訂全市醫療、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承擔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審批、監督和考核;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醫療、生育保險經辦業務工作。
(十二)工傷保險科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勞動能力鑑定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辦法;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承擔定點服務單位的確定、監督、考核和獎懲;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員工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承擔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工傷保險經辦業務工作。
(十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指導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辦法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情況,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及監督工作;擬訂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辦法,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制訂企業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勞動工資指導價位和最低工資標準。承擔軍轉幹部解困工資補差和困難補助審核。
(十四)信息化科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和市級數據中心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寶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站的建設和維護工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軟體的開發、培訓和使用。
(十五)科技幹部處(寶雞市職稱改革辦公室)
擬訂貫徹國家、省上關於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的意見並組織實施;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金市中、初級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和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審核推薦,指導和監督全市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管理髮放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選拔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落實國家和省上博士後政策,承擔全市博士後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負責國 (境)外機構在市內招聘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
(十六)寶雞市外國專家局
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規劃及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編制年度引智計畫;負責全市引進國外專家項目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負責國家和市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評估推廣;貫徹落實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有關政策;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的管理;指導各縣區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國外智力引進工作。
(十七)寶雞市軍隊轉業軍官安置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軍官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轉業軍官隨調家屬工作安置;負責軍隊轉業軍官信訪穩定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軍官解困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軍官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縣區自主擇業轉業軍官服務工作;協助自主擇業轉業軍官開展就業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轉業軍官退役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的發放管理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軍官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八)寶雞市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管理辦公室(寶雞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工作,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人技能工程”培訓機構的認定評估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行政許可工作;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協調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擬訂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指導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研究提出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意見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工作專項資金的統籌管理;負責金市全民創業工作;承辦市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部門職能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完善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福利、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制度。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寶工作或定居的辦法;管理來寶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留學人員來寶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的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綜合管理公務員隊伍,負責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依照組織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局黨組副書記:陳留根
職責:主持局行政全盤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人力資源市場科。
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陳小林
職責: 主持局黨組全盤工作,分管局人事教育科、事業單位管理科、科技幹部處(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市軍隊轉業軍官安置辦公室。
副局長、局黨組副書記、寶雞市公務員局局長:鄭雅峰
職責:負責公務員管理和人才等工作,分管局公務員管理科、公務員培訓考核科、工資福利科、市外國專家局、市人才引進開發辦公室、局機關黨委,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何寶林
職責:負責社會保障等工作,分管局養老保險科、醫療保險科、工傷保險科,市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市工傷保險事業管理處、縣區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市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市養老保險經辦處。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楊天明
職責:負責就業創業等工作,分管局就業促進科、市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設管理辦公室,市勞動就業服務處、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處、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寶雞技師學院、寶雞鐵路技師學院、市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寶雞就業促進會。
紀檢組長、局黨組成員:李銀儒
職責:負責紀檢監察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分管駐局監察室,協助分管局醫療保險科、局工傷保險科、市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市工傷保險事業管理處、縣區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茹金虎
職責:負責勞動維權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規科、市勞動仲裁院、市勞動監察保障支隊、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
調研員、局黨組成員:閆世文
職責:負責信息化等工作,分管局信息化科、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局機關工會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助分管社會保障工作。
調研員、局黨組成員:吳世春
職責: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基金監督科,協助分管就業創業工作。

直屬單位

寶雞市勞動就業服務處、寶雞市養老保險經辦處、 寶雞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處、寶雞市失業保險事業管理處、寶雞市工傷保險事業管理處、 寶雞市城鄉社會居民養老保險管理處、 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處、 寶雞技師學院、寶雞鐵路技師學院、寶雞市勞動仲裁院、寶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寶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寶雞市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寶雞市勞務市場管理辦公室、 寶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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