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渭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計畫,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制定並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培訓規劃,加強人力資源培訓,不斷提高人力資源整體素質。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和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落實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責任。
(五)貫徹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人計畫;負責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實施辦法,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負責全區政府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統籌建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 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認真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制,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八)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障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九)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管理股、社會保障股、培訓就業股,勞動人事仲裁股。
(一)辦公室
職責:綜合管理、協調公文辦理工作。負責來人來訪的接待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二)人事管理股
職責: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工資保險福利、人事檔案、機關事業單位及參公人員、職稱晉升、退休幹部管理等。
(三)培訓就業股
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政策,擬訂全區勞動就業發展規劃,做好城鎮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負責全區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建設及職業培訓工作。
(四)社會保障股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五險”擴面工作,積極推行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少兒醫療保險,不斷完善社保體系。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企業職工特殊工種和因病退休審批上報工作。
(五)勞動人事仲裁股
職責:做好全區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執行工作,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協調解決轄區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下屬單位
(一)渭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職責:辦理人事代理業務,包括人事檔案、落戶、職稱、調轉、醫療、養老保險等,代辦退休申報手續。為用人單位及個人提供人才信息服務及招聘服務。
(二)渭濱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職責:負責企業勞動用工年檢,勞動契約、勞動糾紛、用工投訴;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對全區用人單位、勞動者執行和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
(三)渭濱區勞動就業管理局
職責:履行公共就業服務職能,開展以職業指導、政策諮詢、職業介紹等為主的就業服務工作;做好全區城鄉統籌就業工作,負責勞動力資源的開發,組織勞動力轉移就業;做好全區勞動就業培訓工作:負責辦理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社保補貼等。
(四)渭濱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職責:宣傳貫徹國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在全區逐步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制定並實施本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劃、指導鄉(鎮)開展工作。
(五)渭濱區社會養老保險經辦中心
職責:宣傳國家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負責區屬國有、集體、非公有制企業或個體勞動者等養老保險征繳、管理和發放,社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六)渭濱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職責:宣傳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政策,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征繳、管理和以及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