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陳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陳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雞市陳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雞市陳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就業發展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和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落實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責任。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福利、津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七)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辦法;管理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軍隊自主擇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區政府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擬訂有關人員調配辦法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落實勞動保護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秘股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落實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決議、決定。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組織籌備有關重要會議。
3、負責辦理黨務、政務及局機關日常事務。
4、督促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
5、負責局機關安全、綜合治理、依法行政、愛國衛生工作。
6、負責黨建、組織宣傳、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7、承辦局系統人事、勞資、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及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8、負責機關、指導基層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作。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管理股
1、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2、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
3、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4、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5、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6、負責管理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區工作或定居政策;
7、管理來區工作的外國專家,負責留學人員來區工作;
8、落實軍隊專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9、綜合管理公務員隊伍,負責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任、辭職辭退、申訴控訴等工作;
10、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申報;
11、依照組織法辦理區政府領導幹部任免事宜;
12、執行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13、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14、負責全區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
1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資福利股
1、貫徹執行上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相關政策。
2、承辦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業務。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計算工作。
4、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審批工作。
5、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人員待遇的審批工作。
6、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升等級考試考核工作。
7、承辦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勞動就業股
1、宣傳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城鄉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推動全民創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的創業和技能提升培訓制度;
3、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
4、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保障股
1、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
2、負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管理工作;
3、承辦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4、負責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5、負責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工作人員傷亡定性、非因公喪失工作能力的鑑定及事業單位工傷等級評定的申報工作。
6、建立全區企業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7、落實企業人員離退休政策;
8、負責全區勞動保障協理員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9、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
2、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
3、負責全區勞動人事專兼職仲裁員和調解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業務培訓工作;
4、承擔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案件的綜合分析、統計上報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都社同志:主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康煜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局日常管理、綜治維穩、機關支部建設、人事人才、工資福利等工作,分管政秘股、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股、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譚清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社會保障股、進城辦、區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聯繫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馬乃平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脫貧攻堅、就業創業(就業扶貧)、勞動關係等工作,分管勞動就業股、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勞動就業管理局、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梁昭輝同志:協助黨組書記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分管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落實、系統紀律作風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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