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溝通

審計溝通是指審計機構與被審計單位、組織適當管理層就審計有關事項、依據、結論、決定或建議進行積極有效探討和交流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溝通
  • 內容1:審計計畫階段的溝通
  • 內容2:審計實施階段的溝通
  • 內容3:審計完成階段的溝通
介紹,內容,必要性,方式,方法,

介紹

審計溝通是審計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貫穿於整個審計過程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常規審計的各個環節,與被審計單位進行了全面、有效的溝通,使他們不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通過溝通,提高了被審計單位整改問題的自覺性,也達到常規審計的效果。

內容

1.審計計畫階段的溝通
(1)接受委託前就被審單位基本情況的了解溝通;
(2)簽訂業務約定書時就各項約定內容的溝通;
(3)編制審計計畫時就評估審計風險資料、客觀環境變化等的溝通。
2.審計實施階段的溝通
(1)審計計畫中確定的需要被審單位協助的工作;
(2)管理當局對有關事項的解釋、聲明及提供的其他證據;
(3)可能導致會計報表發生重大差報風險的會計認定;
(4)已發現的重大錯誤、舞弊或違法行為;
(5)審計工作受到的限制和阻礙。
3.審計完成階段的溝通
(1)有關會計報表的分歧;
(2)需要作出審計調整的重大會計事項
(3)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修改審計報告的重大問題,如期後事項等;
(4)可能危及持續經營能力等的重大風險
(5)審計意見的類型及審計報告的措辭;
(6)擬提出的關於內部控制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7)與已審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的溝通。

必要性

社會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包括企業財會人員之間的溝通是十分重要的。這種溝通至少是為了達到以下目標:
(1)增進彼此了解,明確雙方責任;
(1) 建立良好工作關係,強化必要配合;
(2) 保證執業質量,提高審計效果與效率
(3) 提供增值服務,有利今後工作。

方式

審計溝通通常包括口頭和書面兩種方式。其中,口頭方式最常用,如註冊會計師向管理當局詢問有關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或與管理當局就審計中發現的有關問題進行討論等。但對於某些重要事項,註冊會計師常採用書面方式進行溝通,這種書面溝通檔案常被稱為“備忘函”、“提示函”或“溝通函”。

方法

明確目的。
明確目的性是做好審計溝通的基本前提。溝通需要進行的準備工作不僅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業務環境,營運狀況,還包括了解溝通對象的人格特徵和行為模式等方面。對此,審計人員首先需要明確溝通目的,在審計計畫和現場工作階段,收集證據是主要的,建立關係應作為收集證據的一個輔助性子目標。審計人員不可能事無巨細都要溝通詢問,溝通時要有針對性,注意快捷準確,以點帶面,縮短溝通時間,以便及時投入正常工作。
巧妙提問。
審計溝通除了要圍繞審計目標,精列要點,做到深淺適度外,還要講究提問的巧妙。仔細考慮提問措辭很重要,審計人員要首先認識此次審計的特點,明確審計的重點。同一問題,提問方法不同,其效果亦不一樣,要避免指責性或領導性口吻;採用開放性的問題,引出受訪者的談話;探詢性的問題使受訪者明白我們做了準備工作,並且樂於傾聽;在對舞弊問題的調查中,使用某些令對方惱火的問題,有益於得出真相;同時需要注意,只有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業務的細節,才能有效提問。審計人員可準備一個提綱腹稿對提高溝通效能大有裨益。如對某機關的審計中,以前的會計調任檔案股長,按常理,問一下現任會計就可以了,而審計人員則可以以祝賀其高升,則升任檔案股長的原會計便能謙遜地說,除了多掙點股長津貼,一無所有。審計組以此便能一舉查明該機關多發津貼的事實,因此,在審計中提高詢問的質量,講究問話技巧很重要。
選擇環境。
選擇合適的溝通場所,創造良好的?>溝通環境,使受訪者樂意合作是應考慮的重要因素。對於典型的收集事實的溝通,將溝通安排在一個使受訪者感覺舒適的環境中是有益的。如選擇在受訪者的工作場所進行溝通,將有助於現場了解業務過程;在溝通涉嫌舞弊者時,選擇降低受訪者心理緊張情緒的環境將有利於溝通。
考慮人數。
根據溝通的目的不同,選擇進行一對一的討論或是召開座談會等形式的多人互動。溝通時,通常過多的溝通者會給受訪者造成心理上的壓力會阻礙溝通;當然,溝通時萬一其內容出現問題,有一個相對中立的第三者在現場是有益的。如果主要進行沒有威脅性的溝通來了解商業運作的過程,此時多人互動更有利於全面獲取信息。
控制時間。
尊重受訪者的時間,對一項審計中的某次溝通是非常重要的。請記住,每次溝通很可能已經干擾了受訪者的正常工作。因此,對於審計人員需要預先設定一個時間限制,儘量不超過一小時;如果預估溝通會超過一小時,最好分步進行。
適當閒聊。
閒聊適當不適當,取決於溝通的目的和受訪者的性格。溝通開始時最好是非攻擊性的問題,或者是採用尊重的態度,進行非正式的談話,比如昨晚的球賽或者是天氣。另外,儘量避免與受訪者進行私人話題的討論,特別是第一次進行溝通時,應緊扣即將涉及的業務事項,必須避免與受訪者建立某種個人關係,以免影響獨立性。同時,審計人員是監督各項財政法規執行情況的“衛士”,因此更要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審計中涉及到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時,對審計無用的,則不宜談及,不能打破砂鍋問到底。
耐心傾聽。
儘管審計人員不能做純粹的傾聽者,但傾聽也很重要,應該少“說”多“聽”,理想的溝通應該有80%的時間是受訪者在談。突出傾聽,創造信任氣氛,取得對方信任,使之願意提供信息,如果缺乏信任,溝通就會像擠牙膏,雙方都會很痛苦。另外,如果缺乏耐心,急於得出結果,可能就會讓受訪者感到不舒適,反而影響溝通的效果。要抓住被調查對象所提供的資料、證言、證據之間的相互矛盾之處,在耐心傾聽中出其不意地用其矛攻其盾,在對方難以自圓其說的情況下,很可能會道出真情原委。
注意語言。
成功的溝通,語言行為傳遞的信息要占50%,不僅要注意說話的內容,還要注意語速、語調和身體語言。作為審計人員,要儘量避免表現驚奇或疑問。要通過身體語言表明真誠,表現出是提供幫助而不是進行責備,將會容易得到溝通合作。溝通語言要有啟發性,這不僅可以影響被審計者的思維,也可以使審計工作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審計組有時會遇到被審計者拒絕提供相關資料的情況,審計組長此時可以就有關條例詢問一下其他審計人員,如此便可以藝術性地講明相關法規,講清責任,利用政策攻心、案例教育等手段,向對方反覆講明政策和法規規定,分析違紀違規行為產生的後果以及應承擔的責任,攻克對方的心理防線,激打被審計對象的思維,使其明白不提供相關資料和說明事實真相,將被追究其責任,使對方放棄僥倖心理,承認事實,接受處理。這種啟發激打性語言,有時可以收到奇效。
暢通渠道。
受訪者常常在溝通後的1~2天會想起一些重要的信息,所以,審計人員需要敞開大門,歡迎隨時聯繫打電話,提問題,或者討論沒有談過的但是應該討論的問題,讓受訪者知道與審計部門溝通的渠道是暢通的。但有時溝通也會陷入僵局,或者對方只顧言他地提出一些新情況新線索時,審計人員可將計就計提出採取或突擊查賬盤點現金或清點測算實物等方法,進行現場核實,攻其不備,現場核實判斷被調查人員是否講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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