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報告審定
- 外文名:Audit report approval
審計報告審定是指審計報告應交由審計委派(托)人進行審定,主要適用於國家審計。為了保證審計報告的質量,審計機關應對覆核後的審計報告進行審定。一般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可以由審計機關主管領導審定。重大事項的審計報告,應當由審計...
審定審計報告 審定審計報告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派出的審計小組,或委託社會審計組織完成審計任務後,提出的審計報告進行館查定案。審計機關在審定審計報告的同時,要實事求是,認真分析客觀實際情況,充分研究被審單位的意見。審計報告除主送和抄送有關單位外,還要報送上級審計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
為了規範審計報告編審行為,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審計報告,是指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後,就審計實施情況和審計結果向派出的審計機關提出的書面報告。第三條 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並完成既定的審計目標後,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報告。第...
國家審計報告是指審計機關實施審計後,依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檔案,是審計機關向被審計單位出具的審計意見書、作出審計決定、進行審計結果公告的基礎和依據。主要內容 1.審計依據 2.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3.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4.實施審計的基本情況 5.審計評價...
通用審計準則是依據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制定的,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依法辦理審計事項,提交審計報告,評價審計事項,出具審計意見書,作出審計決定時,應當遵循的一般具體規範。 專業審計準則是依據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制定的,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依法辦理不同行業的審計事項時,在遵循通用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同時應當遵循的特...
《民航系統審計事項的報告和審定的試行辦法》在1989.07.27由民航局頒布。第一條 為了促進民航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和審計署有關規定,制定本試行辦法。第二條 各級審計機構應當根據上級審計機關和本單位領導的要求,確定審計重點,編制項目計畫,也可根據...
第八條 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後,對有違反財經法規行為需要依法予以處理的,應按《審計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對無違反財經法規行為的,應當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意見書,通知被審計單位。第九條 審計機關審計發現被審計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以下簡稱責任人員)嚴重違反財經法規,認為應當給予行政或司法...
審計意見書是審計機關在審定審計報告後,向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出具的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的結論性審計文書。結構及寫作 ①結構 ×××(審計機關全稱)審計意見書 審意×[×××]×號 關於對×××的審計意見 ×××。根據審通×[×××]×號審計通知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對你單位×××,進行...
第三十條 報告準則是審計組反映審計結果、提出審計報告以及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時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第三十一條 審計組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報告前,應當徵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被審計單位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並由審計人員予以註明。被審計...
小型審計業務會議由分管局長、法制處有關人員、審計組所在部門負責人、審計組組長和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小型審計業務會議由分管局長主持。第六條 審計報告審定內容:(一)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事實是否清楚;(二)審計定性、處理處罰的建議是否恰當;(三)引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四)審計評價是否恰當,有無...
第四條 審計組所在的審計業務司應當對審計組提交的審計報告以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等審計資料進行覆核並簽署覆核意見。第五條 審計業務司覆核後的審計報告以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報主管副審計長或者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前,應當送法制司進行覆核。第六條 署法制司是署的專門覆核機構,承擔下列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以及...
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在經濟效益審計工作結束時發表審計意見、作出審計評價和提出審計建議的一種書面檔案,它是經濟效益審計過程中一項最為重要的檔案。意義 為什麼在經濟效益審計結束後必須寫一個書面的審計報告?這是因為:首先,提出經濟效益審計報告是審計規範的要求。審計工作結束時,必須根據審計準則或審計條例的...
審計計畫工作、審計取證工作、報告編寫工作和報告審定工作與審計質量密切相關。審計計畫質量控制,要加強審計工作的計畫管理,使審計計畫適應審計工作的要求;審計取證質量控制,使證明材料符合充分性、相關性、重要性的原則;報告編寫質量控制,要求提出定性定量準確、評價客觀、處理意見適當、文字表達清楚的審計報告;報告審定...
審計決定書是指審計機關在審定審計報告後,依據《審計報告》中所列的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行為,對被審計單位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審計文書。概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需要依法給予處理、處罰的,除應當對審計事項作出...
《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主要是發給被審計單位據以執行的,並同時通知財政、稅務、工商、物價、銀行等有關部門監督執行。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情節嚴重的有關責任人員,還應當向其領導機關提出給予紀律處分的建議。對觸犯刑律的,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屬於上級機關交辦的審計事項,審計機關應將經過審定的審計報告,以機關...
這樣才能如實反映出最原始工作記錄和一級覆核審定的過程,準確執行準則的各項規定,也便於在出現複議訴訟的情況下掌握詳細情況,規避審計風險,分清責任。二是審計組所在部門對審計報告及審計底稿進行及校。這一級覆核是整個覆核制的二級覆核,它承上啟下,把握審計質量關,其側重點是審計報告。同一級覆核一樣,這一級...
3.法規司對決定受理的申訴事項,應向有關審計司詳細了解情況,調閱有關材料,充分交換意見,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署領導審定、批准後,與申訴單位代表會面,聽取申訴單位對初步處理意見的反應和要求,並作出記錄,報告署領導。如有重大分歧意見,應進一步調查研究。4.法規司對申訴事項調查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經審計...
部門、單位實行內部審計監督的具體辦法,由審計署另行制定。第十一條 審計機關可以委託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註冊的社會審計、會計組織進行審計,審計報告應當報送委託的審計機關審定。社會審計、會計組織接受企業事業組織委託所作的查帳報告,應當報送企業事業組織主管部門的同級審計機關,並負責保守機密。第十二條 各級審計...
離任審計報告是全面總結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檔案,它起著對被審計人任職期內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公證的作用。由於離任審計涉及到人,而且審計時間跨度大,審計範圍廣,政策性強,審計終結後,審計報告(指審計機關向委託人報送的情況報告)如何撰寫,往往成為審計人員非常棘手的問題。離任審計報告完稿後,應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是2010年國務院審計署發布的檔案。檔案來源 2010年9月8日,審計署在其網站公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新的審計準則將於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內容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共分七章,包括總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審計計畫、審計實施、審計報告、...
三級覆核是專職覆核,一般在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前進行。確定三級覆核的重點應立足於審計法制機構的職能和作用。審計法制機構是審計機關專司內部控制和審計法律事務的部門。三級覆核的重點應在規範和風險方面。審核審計項目執行審計規範情況及審計認定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定性是否準確,依據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是否...
審計決定報送是指審計機關編寫的審計報告經審定後,分別情況作出審計決定,並按一定標準報送給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活動過程。報送的對象 (1)主送被審計單位。這是審計人員對審計結果的交待,也便於被審計單位據以對審計決定作出執行還是抗訴的選擇,一般是先發至被審計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再由其轉發被審計單位,同時索要...
第十六條 執行《審計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內部審計機構、社會審計組織承辦委託審計事項提出的審計報告,由委託的審計機關審定,並作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第十七條 《審計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所稱“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有關人員”,包括被審計單位以外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有關事項”,包括與被審計單位的...
在審計終結階段,主要通過審計組所在部門對審計報告的審核制度、專職機構或者專職人員的覆核制度、審計機關對審計報告的審定制度以及聽證制度控制審計質量。具體內容如下:1.審計組所在部門收到審計報告後,應當對審計報告及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審核,提出書面審核意見。2.覆核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對審計事項進行全面覆核,重點...
當主審人員對其他審計人員的工作無法進行複查,而且代為審核的部分在整個會計報表中很重要時,應採用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後增加說明段。在說明段中說明其他審計人員的工作,即出具附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6、被審計單位對外披露信息的重大差異被審計單位在公布已審定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之外,還可能向公眾公布總...
(一)國家審計基本準則 國家審計基本準則是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和職業要求,是實施審計、反映審計結果、審定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書和做出審計決定時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是衡量審計質量的基本尺度。從具體內容上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由一般準則、作業準則、報告準則和處理、處罰準則構成。1.一般準則 (...
審計署審計報告審核審定暫行辦法 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審計機關查詢被審計單位在金融機構賬戶和存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審計署關於進一步規範審計移送工作的意見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審計署、公安部關於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強工作協作配合的通知 ...
審計組所在部門對覆核意見如有異議,應當報請審計機關主管領導或者提交審計機關審計業務會議審定。第十二條 覆核意見書應當歸入審計檔案。第十三條 年度終結後,覆核機構或者專職覆核人員應當對本年度審計覆核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覆核情況報告。第十四條 本準則由審計署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準則自發布...
審計責任制是審計機關內部各級組織對審計事項的質量與效果承擔責任的規定。如,審計小組對審計報告負責;審計業務科室對審核審計報告負責;審計局領導班子對審定審計報告,作出審計結論和決定負責。審計質量與效果一旦發生問題要按層次追究責任。審計組織中審計人員的崗位職責規定,是保證審計任務的完成、考核各級審計人員業績的...
到了20世紀,西方審計界普遍認為對內部控制的評價是決定抽樣技術是否成功的先決條件。原有的審計模式被改變為:首先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健全性與符合性測試;在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內容進行實質性的測試。在審計報告與結論中,應寫進存在的錯誤、造成錯誤的原因、糾正錯誤的措施和建議等內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