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

《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是指審計機關根據審計報告作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這項決定具有法律強制性。確認被審計單位存在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問題,需要分別作出:沒收其非法所得,上交稅利,處以罰款、扣款、停止財政撥款、停止銀行貸款等經濟處理決定。

《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主要是發給被審計單位據以執行的,並同時通知財政、稅務、工商、物價、銀行等有關部門監督執行。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情節嚴重的有關責任人員,還應當向其領導機關提出給予紀律處分的建議。對觸犯刑律的,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懲處,屬於上級機關交辦的審計事項,審計機關應將經過審定的審計報告,以機關名義向交辦的上級機關報告,由上級機關轉批,下發給被審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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