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10月17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0月17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95年8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改。
1995年8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產...
《寧夏回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在2005.03.25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
六、寧夏回族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1、第十二條第(四)項修改為“對生產、銷售的有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予以先行登記保存,並在七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第(五)項修改為“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處罰,可以當場...
1997年6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6月12日公布 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和監督管理,保證進出口商品的質量,維護對外貿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和《中華人民...
十三、寧夏回族自治區進境動物及其產品加工、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寧政發〔1994〕106號 1994年9月28日發布) 1、第十六條修改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由銀川動物檢疫所依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第十七條修改為:“違反本辦...
1996年2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改。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管理,促進商品交易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使各類市場...
生活消費而形成的城鄉早市、晚市、攤點區和集市等其他臨時性商品交易場所,由工商、城管等部門參照本條例實施監督管理。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l996年2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
監督檢驗暫行規定:(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二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區市場商品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自治區標準計量局主管全區市場商品質量監督檢驗工作;各行署,市、縣(區)人民政府標準計量管理...
第六十三條所規定的貨值金額以違法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計算;沒有標價的,按照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算。第六章 附則 第七十三條 軍工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制定。因核設施、核產品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七十四條 本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4年4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廳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奶產業發展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我區奶產業健康、有序、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國務院《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 (寧政發[1995]84號1995年9月30日)各行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具體內容 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
第十三條 自治區測繪局統一負責管理全區涉外測繪技術業務項目。第三章 測繪成果和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 自治區測繪局對全區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產品實施質量監督。測繪產品質量的市場監督,在自治區標準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自治區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組織實施。第十五條 測繪單位和個人...
1991年12月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00年11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商品生產、銷售和服務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1997年11月20口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1月20日公布施行。2021年1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
(2004年12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8號公布 2011年12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修正 2011年12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3號公布 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對家禽屠宰活動加強管理,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傳播,保證家禽產品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是2019年9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條例全文 (2019年9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供水衛生要求 第三章涉水產品衛生要求 ...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含安裝、修理)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級...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四)項規定,將不符合食鹽標準的鹽產品當作食鹽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處罰。第四十條 拒絕、阻礙鹽業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
本管理條例根據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旨在加強對農業機械以及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條例從農業機械登記與使用管理、操作人員管理、事故處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多方面進行了聲明。檔案內容 寧夏回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