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國海大中華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富蘭克林國海大中華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海富蘭克林發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富大中華精選混合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海富蘭克林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3.30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934
  • 成立日期:20150203
  • 基金託管費:0.27%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積極進行資產配置和組合管理,投資於大中華地區證券市場和海外證券市場發行的大中華企業,以力爭獲取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可投資於下列金融產品或工具: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全球存托憑證和美國存托憑證、房地產信託憑證;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與固定收益、股權、信用、商品指數、基金等標的物掛鈎的結構性投資產品;遠期契約、互換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權證、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大中華地區證券市場和在其他證券市場發行的“大中華企業”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和衍生品等。“大中華地區證券市場”為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香港、台灣和中國內地證券市場等。“大中華企業”是指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的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註冊在大中華地區(中國內地、香港、台灣、澳門);2)上市公司中最少百分之五十之營業額、盈利、資產、或製造活動來自大中華地區;3)控股公司,其子公司的註冊辦公室在大中華地區,且主要業務活動亦在大中華地區。
此外,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依據相關規定履行適當程式後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比例上限規定。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巨觀大勢進行資產配置調整,通過對全球巨觀經濟狀況、區域經濟發展情況、證券市場走勢、政策法規影響、市場情緒等綜合分析,調整基金在股票、債券等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以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收益。
2、區域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大中華地區。本基金通過對國家或區域的經濟發展趨勢、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就業狀況及市場估值水平變化等方面進行深入研究和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確定投資區域的權重。
3、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用“自下而上”的選股策略,通過對企業基本面的分析和研究,挖掘基本面良好、具有較強競爭力和持續成長能力的上市公司作為投資方向。主要評估因素包括:
(1)公司競爭優勢評估——在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或者在生產、技術、市場等一個或多個方面具有行業內領先地位的上市公司。
(2)盈利能力評估——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公司背景,從財務結構、資產質量、業務增長、利潤水平、現金流特徵等方面考察公司的盈利能力,專注於具有行業領先優勢、資產質量良好、盈利能力較強、盈利增長具有可持續性的上市公司。
(3)成長能力評估——選擇具有持續、穩定的盈利增長歷史,且預期盈利能力將保持穩定增長的公司。
(4)公司治理結構評估——清晰、合理的公司治理是公司不斷良性發展的基礎。從股權結構的合理性、信息披露的質量、激勵機制的有效性、關聯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的管理層和股東的利益是否協調和平衡、公司是否具有清晰的發展戰略等方面,對公司治理水平進行綜合評估。
(5)估值評估——企業的估值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應了其未來成長性以及當前投資的安全性。估值合理將是本基金選股的一個重要條件。本基金通過評估公司相對市場和行業的相對投資價值,選擇目前估值水平明顯較低或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
4、新股申購策略
本基金基於對首次發行股票(IPO)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估值分析,判斷新股的投資價值、參與新股申購的預期收益和風險,從而制定相應的申購策略。
5、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資金流動性等影響市場利率的主要因素進行深入研究,結合新券發行情況,綜合分析市場利率和信用利差的變動趨勢,採取久期調整、收益率曲線配置和券種配置等積極投資策略,把握債券市場投資機會,構建債券組合。
6、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確保與基金投資目標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著謹慎和風險可控的原則,適度投資於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各類金融衍生產品,如期權、期貨、權證、遠期契約、掉期等。本基金投資於衍生工具主要是為了避險和增值、管理匯率風險,以便能夠更好地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投資於各類金融衍生工具的全部敞口不高於基金資產淨值的100%。
本基金金融衍生品投資的主要策略包括:
(1)避險
本基金不進行外匯匯率的投機交易,但在必要時,可以利用貨幣遠期、期貨、期權或互換等金融衍生工具來管理匯率風險,以規避匯率劇烈波動對基金的業績產生不良影響。
本基金可利用股票市場指數相關的衍生產品,以規避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可利用證券相關的衍生產品,以規避單個證券在短時期內劇烈波動的風險等。
(2)有效管理
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流動性好等特點,有效幫助投資組合及時調整倉位,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等。
未來,隨著全球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展和豐富,基金可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並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公告。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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