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宣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發布單位為宣城市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適用地區:宣城市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 發布單位:宣城市人民政府
一、目標定位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抓住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和皖南國際旅遊文化示範區建設的機遇,創新體制機制,發揮資源優勢,加快項目建設,完善旅遊要素,促進旅遊轉型升級,實現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打造中國優秀旅遊目的地城市。到2015年,全市接待國內旅遊人數超過2000萬人次,入境旅遊人數超過9萬人次,實現旅遊業總收入超過170億元。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旅遊聚集區建設。重點建設以敬亭山、古泉風情小鎮、城市休閒設施和遊客集散中心為主體的旅遊集散區,以郎溪、廣德大型鄉村游基地為主體的鄉村休閒旅遊聚集區,以寧國青龍灣、恩龍木屋村為主體的養生度假旅遊聚集區,以涇縣雲嶺、茂林一線為主體的紅色旅遊聚集區,以績溪、旌德特色景區為主體的徽文化體驗旅遊聚集區。抓好核心景區和億元以上重點旅遊項目建設,促進聚集區加快發展。“十二五”期間,建設2-3個5A級旅遊景區,新增5個以上4A級旅遊景區。
(二)提高旅遊綜合接待能力。積極發展高星級酒店、國內外知名品牌連鎖酒店和特色主題酒店。到2015年,培育8家五星級酒店,新增8家以上四星級酒店。探索發展青年旅館、家庭式旅館、汽車旅館和帳篷旅館,推進自駕車營地建設。完善全市旅遊交通標識系統。加強旅遊集散中心、旅遊交通、旅遊公廁等配套建設,完善景區通訊、金融、衛生等配套設施,打造舒適、高效、安全、友好的休閒旅遊環境。
(三)培育旅遊新興業態。大力發展生態、工業、影視、體育、探險、自駕游等新興業態。積極探索開發鄉村旅遊,規範發展“農家樂”和休閒農莊,鼓勵發展特色農業觀光游。支持創辦旅遊文化演出公司,發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旅遊文藝演出,引進重大體育賽事和文化活動。鼓勵創辦大型茶室酒吧、足浴水療、運動健身等休閒場所。
(四)支持旅行社做大做強。完善旅行社服務質量、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大力拓展旅遊地接市場,提升旅行社行業綜合實力。“十二五”期間,重點培育5家規模較大的旅行社,發展1家國際旅行社。鼓勵支持旅行社參與政府採購和服務外包,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經批准的公務活動,可委託旅行社安排交通、食宿和會務等事項。
(五)大力發展旅遊特色商品。培育一批旅遊商品生產龍頭企業,打造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名牌旅遊商品。“十二五”期間,重點培育10家省級旅遊商品示範企業。結合城市建設和改造,開發建設購物休閒專業街區。
(六)強化旅遊城市形象宣傳。加強宣城旅遊形象整體策劃和推介,定期舉辦“中國文房四寶文化旅遊節”,進一步擴大活動的影響力。挖掘豐富的人文歷史,通過現代傳媒強化宣傳。創新旅遊推介方式,努力拓展境外市場,國內重點在長三角地區組織旅遊宣傳活動,增強旅遊宣傳行銷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加強與通訊服務商、入口網站等行銷渠道的合作,豐富網路宣傳形式。
三、保障措施
(七)強化旅遊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市旅遊工作指導委員會的統籌協調功能,定期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加強重點建設項目調度,解決旅遊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逐年增加旅遊發展資金投入,重點用於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服務設施配套、旅遊市場行銷和旅遊產業獎勵。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參與做好重大旅遊項目立項、規劃、建設的相關前期審批工作。
(八)加強旅遊投融資平台建設。組建市旅遊投資有限公司,加強旅遊投資開發和經營。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組建旅遊投資有限公司,引導和帶動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
(九)保障旅遊項目用地。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科學安排旅遊項目用地。對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重大旅遊項目,優先保障用地指標,土地收益金扣除土地成本後的部分,用於項目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利用非生態公益林林地進行旅遊開發。對利用城市規劃區外的集體林地、農業用地、水面等從事生態旅遊開發,在不改變原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採取土地租賃或入股方式與投資者合作經營。
(十)加大扶持獎勵力度。對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重大旅遊項目,在建設期內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人防易地建設費除外);自經營之日起3年內,所繳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給予獎勵。對投資額5億元以上重大旅遊項目的扶持政策,實行“一事一議”。對創建高星級酒店、高星級農家樂、3A級以上景區進行表彰獎勵,對旅行社地接經營進行獎勵。組織開展名優旅遊商品評選活動,並給予適當獎勵和扶持。
(十一)推進旅遊產業體制機制改革。強化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巨觀調控能力,探索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保護、統一開發”的集中管理模式,減少對旅遊市場經營主體的直接干預,強化法律規範、政策指導、規劃控制、市場監管、環境營造和公共服務職能。健全綜合執法機制,提高依法治旅水平。深化旅遊景區管理體制改革,按照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打破景區資源的行業和行政區域限制,採取租賃等多種方式,引進有實力、有現代管理經驗的企業參與開發經營。對景區資源占而不建、開發投入不足等問題,要及時依法收回核心景區的經營權。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合理分配旅遊企業與當地居民、旅遊企業之間、旅遊行業與其他行業之間的利益,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互利共贏。
(十二)加強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適應市場需求的旅遊人才培養機制,推動專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與旅遊企業間的相互合作,建立教學與就業基地,對緊缺旅遊專業人才實行“訂單式”培訓;健全旅遊人才激勵機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旅遊人才進行獎勵。加強導遊隊伍建設,健全導遊培訓體系,壯大地接導遊員隊伍,定期評選表彰優秀導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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