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

根據中共宣城市宣州區委、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宣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宣區發〔2010〕10號)精神,設定宣州區旅遊局,為主管全區旅遊工作的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
  • 地區:宣城市宣州區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的主要職責是:
1、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旅遊業發展的地方性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2、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研究擬定全區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和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
3、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和旅遊統計工作。
4、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監督實施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特種旅遊項目的實施標準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旅遊飯店、車船等旅遊實施定點工作。
5、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監督檢查全區區域內的旅行社;初審申報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指導全區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6、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利益。
7、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組織旅遊從業人員的技術等級及崗位培訓考核工作。
8、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宣州區旅遊局(外事辦、僑辦、僑聯)設3個內設機構:
(一)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辦公室(法制科)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本局文電及綜合材料的印發;負責公文的收發、列印及文檔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活動和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籌備;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保密、法制、信訪、保衛、機關財務、印簽管理;負責機關學習、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旅遊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研究擬定本區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指導鄉鎮、辦事處制定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及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實施本區旅遊行業管理,審核、會簽、申報經營旅遊業相關的旅行社、車隊、賓館、飯店、娛樂場所、購物店面;負責本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宣傳、旅遊業統計和旅遊信息諮詢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轄區內旅遊商品的開發、旅遊項目、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旅遊開發資金和星級賓館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交通、遊覽區秩序、旅遊安全、旅遊服務質量、收費標準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職稱評定工作。受理旅遊者投訴並處理區內各類旅遊質量投訴案件;受理並處理區內各部門開辦設立的國際旅行社和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國際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賠償案件;直接處理區內發生的重大旅遊投訴案件和區級旅遊企業的投訴案件;根據委託授權開展全區旅遊市場檢查工作;協助市質監所開展關於旅行社理賠的投訴案件。負責審批和管理本區旅遊投資和引用外資開發等相關事宜。承辦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三)宣城市宣州區旅遊局外事僑務科
負責組織指導涉外人員的外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區外事業務管理和指導工作;管理本區因公出國工作,審查、確認、申報、辦理因公出國有關手續,掌握出訪團組在外活動情況和總結上報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宜。負責全區僑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僑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對海外僑胞的聯絡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機關紀檢(監察)按照《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區監察局關於對區紀委、區監察局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規定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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