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江西省宜春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宜春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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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史

2022年10月8日,宜春市自然資源局就《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建議。
2023年12月1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贛府字〔2023〕79號)。

城市性質

宜春市,位於江西省西北部,有“山明水秀,土沃泉甘,其氣如春,四時鹹宜”之稱。宜春有著2200多年的歷史,歷來為“江南佳麗之地,文物昌盛之邦”,人文積澱厚重,旅遊資源豐富。享有“月亮之都”、“亞洲鋰都”之稱,先後獲中國宜居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全國綠化模範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等稱號。

規劃背景

為貫徹中央、江西省對宜春的發展要求,深入落實中部崛起長江經濟帶大南昌都市圈、新宜萍城鎮群等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全力建設贛西區域中心城市,推動城市經濟轉型社會轉型、空間轉型,實現高質量發展、高效率治理和高品質生活,我市組織編制了《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目標年為2035年,其中規劃近期至2025年。

規劃範圍

本次規劃範圍包括市域、市轄區和中心城區三個層次。
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範圍

市域範圍

包括宜春市級行政區範圍,國土總面積18668.46平方公里,統籌全域國土空間的戰略部署和空間格局,側重規劃指引和約束性指標統籌分解下達。

市轄區

袁州區行政範圍,國土面積2537.06平方公里,側重規劃傳導和重要空間控制線統籌劃示劃定。

中心城區

包括3個園區,10個街道,新田、湖田、渥江、三陽、彬江等5個鎮域,國土面積約603.03平方公里,側重規劃傳導和空間導控。

批覆全文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贛府字〔2023〕79號)
宜春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懇請審批〈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宜府文〔2023〕2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宜春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省委十五屆四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區域重大戰略,著力打造全國綠色有機富硒農產品供應基地、國家級新能源產業重要集聚區、國家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健康養生休閒度假目的地、贛西區域中心城市。
二、築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宜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624.0822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51.7483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3409.80平方公里;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797.48平方公里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於40%;用水總量不超過省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36.87億立方米。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切實加強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抓好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最佳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鞏固贛西丘陵盆地和贛撫平原糧食生產基地,建設富硒生態農業產業帶和綠色有機農產品示範基地。嚴格生態空間管控,築牢贛西—贛西北山地森林生態屏障,統籌贛江、袁河、錦江等江河湖泊保護修復,恢復與重建典型濕地植被、重要物種及其生境。積極建設贛湘邊區域合作示範區,融入共建南昌都市圈,推進新宜萍區域一體化,引領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全省產業發展重要增長極。引導含鋰礦產資源的有序開發利用,統籌劃定礦產資源開發區域。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協同推進贛西城市群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開發區整合最佳化,保障實體經濟和先進制造業發展空間,強化節約集約用地,嚴格管控化工園區,促進城鎮生態宜居、綠色發展。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完善區域和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四、不斷提升城鄉空間品質。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與用地布局,統籌布局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均衡配置公共綠地和開敞空間,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藍線、綠線、黃線和紫線管控,統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提高城市安全韌性。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加強總體城市設計指引,強化開發強度管控和風貌引導,注重特色空間塑造。加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力度,落實歷史文化保護線管理要求,重點保護好歷史文化街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分區分類最佳化村莊布局,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有序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宜春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矛盾衝突,合理最佳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社會影響

《宜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三調”為基礎,結合“雙評價”和“雙評估”,落實“多規合一”,統籌全市發展與安全的空間藍圖和戰略部署,是市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的行動綱領,發揮戰略引領、剛性約束、空間保障等基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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