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供應的基本內容
(1)定單位。就是確定並固定供應與需要企業的供需關係。
一經確定,供需雙方具有經濟、法律責任,任何一方不能無故中斷。
(2)定數量。就是確定在契約規定的期限內,每年應供給的物資數量。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協商後進行調整。
(3)定質量。就是確定供應物資的品種、規格、型號,材質及技術要求等有關質量方面的標準:
(4)定時間。就是確定供方企業每次交貨的時間和批量。如遇非常情況,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5)定站點。就是確定物資的運輸條件、運輸方式和發、到站名。
還有一種方式,叫定點不定量。就是在契約中不確定物資供應數量,待每年國家物資分配計畫下達後再具體商定供貨數量、交貨日期和運輸方式。
定點供應的優點
(1)有利於生產穩定發展。在實行定點供應前,供方企業的生產任務雖已大體明確,但常因需方的不同要求而改變生產計畫,造成供方企業生產不穩定。實行定點供應後,供方企業明確了自己的產品供給誰、供多少,什麼時間供,這就加強了生產的計畫性。需方企業按照自己的生產、建設和科研的需要,主動地向供方提出所需物資計畫,並在數量。質量和供貨時間上有了保證,無疑將會促進生產按計畫進行。
(2)有利於簡化訂貨組織工作。實行定點供應的供需雙方,每年不再參加全國或地區訂貨會議,只要根據國家下達的物資分配指標進行一年一次或兩次的具體銜接即可。這樣,可以簡化分配、訂貨手續,節省人力、財力和時間。
(3)有利於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由於實行定點供應,加強了供需雙方的聯繫和協作,做到互相了解、互相支持、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發展優勢,促進技術進步和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4)有利於提高物資利用水平。實行定點供應,進一步加強了供需銜接,品種規格對路,質量符合要求,這就為避免物資損失浪費,降低物資消耗,減少庫存物資儲備,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物資利用水平創造了良好條件。
定點供應的適用條件
定點供應有著多方面的優點,但不是任何企業都宜用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供需企業生產方向固定、產品定型、技術先進;供需企業生產基本穩定,質量高、消耗低;供方企業是同類企業中先進者,並能守信用,講團結;需方企業生產建設中的大批量物資,運輸流向合理;供需企業的經營管理、技術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比較高,能承擔起經濟責任。
無論是統配、部管物資,還是地方管理的物資,對符合以下用途、範圍的,都可實行定點供應:標準定型產品生產用的原料和配套產品;企業生產需要的專用材料;企業常用的生產維修用料和備品配件;企業常年消耗的大批量的原燃料;大型建設項目需要的建築材料;科研和新產品試製用的試劑、原料和材料。
根據不同情況和條件,可採取不同的定點供應方式:具有定點直達條件的,由供需雙方簽訂定點供應契約,實行定點直達供應;物資、商業部門與需方企業簽訂定點供應契約,實行“中轉性質”的定點供應;城市貿易中心與需方企業簽訂定點供應契約,實行“代辦性質”的定點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