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 頒布時間:2011年04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1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第十九條 見義勇為人員獎勵金標準由國家有關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確定。見義勇為人員所得獎勵金或者獎品,免徵個人所得稅。第二十條 對擬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應當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七日。因涉及國家秘密、保護見義勇為人員人身...
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查了《淮南市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決定予以批准,由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1995年8月25日淮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5年11...
2011年4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安徽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並於同年7月1日實施。2013年5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
1、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2、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加強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見義...
本市公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的見義勇為行為,可以參照本條例予以獎勵和保護。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行為,是指為保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制止違法犯罪、協助有關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第...
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正氣,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
鼓勵和支持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助學、賑災、助醫等慈善公益活動,依法保護慈善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公民參加慈善公益活動成績突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第二十六條 鼓勵和支持志願服務。有關單位應當為志願服務組織開展社會...
(四)搶險救災,捨己救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重大人身、財產安全的;(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見義勇為行為。第四條 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應當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實行精神獎勵、物質獎勵與...
條例全文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檔案 蘇人發〔2016〕53號 關於批准《南京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南京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
2015年7月22日,《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由武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修訂的條例 (2015年...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67號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褒揚在維護社會治安中挺身而出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見義勇為人員,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持社會穩定,根據《遼寧省獎勵和保護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武漢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1997年11月20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9月15日武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於2009年3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
法律法規對見義勇為人員已有獎勵和保護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原則)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五條 (管理部門)本辦法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對見義勇...
《貴州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經2014年3月19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8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9月25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三件法規...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於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
寧夏回族自治區獎勵和保護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條例》,2010年10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為《寧夏回族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2021年9月2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和特定義務,...
2000年12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號發布的《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護規定》予以廢止。2022年12月25日訊息,新修訂的《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公布。《辦法》規定,省人民政府每年開展一次見義勇為英雄(群體)、見...
第三條 全社會應當支持見義勇為行為,。鼓勵成年人採取正當、有效方式見義勇為,並保護自身安全。第四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實行精神鼓勵、物質獎勵和社會保障相結合的原則。第五條 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工作在縣級以上人民...
2004年9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2023年10月26日,南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南寧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簡介 (2004年9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9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申報確認 第三章 獎勵...
第一條 弘揚社會正氣,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財產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
本省戶籍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外被確認為見義勇為的,適用本條例,但是行為發生地予以獎勵和保障的除外。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非因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
《山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經2012年9月27日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通過,2012年9月27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33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確認、獎勵、保護、經費、法律責任、附則7章45條,自2012...
《太原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是1995年12月22日太原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1996年1月19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的地方法規。第一條 為弘揚和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