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

2006年12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6〕101號印發《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該《發展綱要》分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現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奮鬥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督查落實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6〕101號
  • 印發時間:2006年12月1日
檔案通知,發展綱要,

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的通知
皖政〔2006〕10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發展綱要

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
為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依據《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制定《安徽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一、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現狀
“十五”期間,在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在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殘疾人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殘疾人基本狀況日益改善。
康復覆蓋面不斷拓展。13萬名白內障患者經手術重見光明,3000名下肢殘缺者經裝配假肢站立行走,4000名聾兒配戴助聽器並經語言訓練後聽見聲音、開口說話,1萬名低視力患者配用了助視器;為1000名麻風病人提供了輔助用具;2100名精神病患者經送藥上門後病情好轉。教育助學有新發展。視力、聽力言語和智力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分別提高到75%、80%、80%;普通高校達線殘疾考生錄取率連續五年達95%以上;資助各類殘疾學生1萬人次,投入資金500萬元;20萬殘疾人接受了職業教育與培訓。勞動就業實現新突破。修訂、頒布《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省政府第165號令),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與再就業工程”,城鎮新增就業殘疾人4萬多人,農村就業殘疾人達到85萬人。扶貧保障穩步推進。農村30多萬有勞動能力殘疾人擺脫貧困;40萬特困殘疾人納入農村困難民眾救助範圍;城鎮18萬殘疾人享受低保,7萬殘疾人參加了社會保險,30萬貧困殘疾人享受到減免照顧等優惠政策,減免各類稅費600萬元。文體工作成績突出。殘疾人民眾性文化活動廣泛開展,特殊藝術取得新的成績;殘疾人體育進一步發展,在第六屆全國殘運會上取得8金8銀9銅的歷史最好成績,在雅典殘奧會上榮獲5枚金牌;成功舉辦第三屆全省殘疾人運動會、第一屆全省特奧運動會。
(二)殘疾人自身素質普遍提高。
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逐步改善,發揮潛能的機會明顯增多。廣大殘疾人以珍惜人生、熱愛祖國、志在奉獻的高尚情懷,銳意進取、自強不息、頑強拼搏,不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積極參與社會生活。越來越多的殘疾人通過參加生產勞動,擺脫了貧困。一大批殘疾人在各自不同的崗位上取得了驕人的業績,有的還成為縣級以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我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和諧社會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三)殘疾人組織建設得到加強。
省、市、縣殘聯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基本實現機構單列;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取得明顯成績,鄉鎮殘聯絕大多數配備了專、兼職理事長,部分行政村、社區建立了殘疾人協會;殘疾人工作者隊伍素質明顯提高,殘疾人組織“代表、服務、管理”職能進一步發揮。
(四)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更加文明。
“助殘日”及其他重大活動蓬勃開展,社會各界更加關注殘疾人事業;一些城市道路、商場、醫院、車站等公共場所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取得新進展;部分市級電視台開辦了手語新聞欄目,越來越多的影視節目加配了字幕;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廣泛開展,來信來訪接待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得到較好維護。
殘疾人事業“十五”計畫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廣大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推動我省殘疾人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目前,全省各類殘疾人共308萬人,由於客觀條件和殘疾人自身障礙影響,他們的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還有較大差距;殘疾人在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存在不少困難;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長效機制還不健全;建設殘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務尤為繁重。各地、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奮鬥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進一步縮小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社會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推進。推進殘疾人事業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實施;強化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維護和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意識;依法完善優待殘疾人的相關政策,推進依法行政。
——堅持政府主導。各級政府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的領導,將殘疾人工作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綜合協調作用。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積極拓寬經費投入渠道,逐年加大對殘疾人事業經費的投入力度。
——堅持統籌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縮小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距;統籌城鄉發展,進一步加強農村殘疾人工作,縮小農村殘疾人與城鎮殘疾人生活水平差距;統籌區域發展,發揮各地優勢,進行分類指導,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
——堅持廣泛參與。依據殘疾人事業跨領域、跨行業的特點,大力宣傳人道主義思想,充分開發社會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倡導和鼓勵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殘疾人事業。
(三)奮鬥目標。
——殘疾人基本生活總體初步達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工作,通過實施重點工程,使40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
——扶持4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脫貧,改善部分農村特困殘疾人住房條件。
——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積極開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發展殘疾人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
——加大對有就業需求殘疾人的職業指導和技能培訓,進一步提高城鄉殘疾人就業率。
——殘疾人文化生活進一步活躍,積極參加全民健身活動,殘疾人競技體育和文藝賽事水平不斷提高。
——殘疾人事業的法制建設及無障礙環境建設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的權益保障狀況持續改善。
——各級殘聯組織建設得到加強,市縣殘聯普遍建立規模適當的綜合服務設施;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和社區殘疾人組織。
三、任務和主要措施
(一)康復。
1.加強各級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以專業機構為骨幹、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的社會化康復服務體系;發揮醫療衛生機構、社區服務機構、學校、幼稚園、福利企事業單位、殘疾人活動場所等現有機構、設施、人員作用,使80%的市轄區和70%的縣開展規範化康復服務。
2.積極實施白內障復明手術。完成白內障復明手術17、5萬例;開展“白內障無障礙省”光明行動,免費為1、75萬名貧困白內障患者施行復明手術;完善低視力康復服務網路,對貧困低視力患者實施救治,配用助視器1、25萬名;對3000名盲人開展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訓練。
3.健全聾兒康復網路。根據殘疾人康復需要,重點建設綜合康復醫學科室和市級康復中心。加強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建設,鞏固基層聽力語言殘疾人康復機構;辦好聾兒家長學校;指導社區、家庭開展聾兒康復訓練;對500名貧困聾兒實施救助,對4000名聾兒開展聽力語言訓練。
4.推動基層衛生機構開展肢體殘疾康復訓練與服務。組織6000名肢體殘疾人在社區和家庭廣泛開展康復訓練;供應15萬件實用型輔助器具;裝配假肢和矯形器4000例;實施肢體矯治手術500例;完善和提升輔助器具供應機構的服務功能。
5.以幼稚園、特教學校、社區服務機構、工療養護機構等為依託,開展智力殘疾綜合康復服務。對5000名智力殘疾兒童進行生活自理和認知能力與語言交流等訓練;對成年智力殘疾人進行簡單勞動技能、社會適應能力等訓練;在有條件地區建立養護機構,提供系統、終身康復服務;實施貧困智力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做好特殊人群的補碘宣傳教育工作。
6.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機制。在覆蓋2000萬人口的地區,對12萬名重症精神病患者進行防治康復;實施貧困精神病患者醫療救助;推動精神病康復托養機構建設;大力開展精神病防治、社區康復,採用工(農)療、娛療、日常照料等康復手段,切實提高康復效果。
7.做好貧困殘疾人醫療救助。把殘疾人作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人群,在制定製度、籌措經費、技術保障、具體實施方面向殘疾人傾斜,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得到醫療救助;整合社會力量,利用社區平台,促進康復專項救助制度建設。
8.普及康復知識,提高殘疾人的自我康復意識和全社會的殘疾預防意識。廣泛開展“愛眼日”、“愛耳日”、“精神衛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風病日”等活動;針對遺傳、疾病、中毒、意外傷害、有害環境等主要致殘因素,有重點地開展宣傳教育,採取干預措施;開展早期干預和康復訓練,減輕和控制殘疾程度。
(二)教育。
1.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水平。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將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兒童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到“十一五”末,適應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與當地健全兒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國家要求。
2.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加強特教學校和特教班建設,全省30萬人口以上且視力、聽力、語言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均建有一所特教學校,省轄市現有的特教學校規模進一步擴大。市、縣(區)城區或鄉鎮政府所在地、人口較集中、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普通中國小開設特教班。形式多樣、布局合理、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特教學校為骨幹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進一步鞏固。
3.積極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殘疾兒童進入普通幼稚園就讀的人數進一步增加。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教育,已經開設高中部或高中班的市級特教學校招生規模繼續擴大,沒有開設的積極創造條件開設。大力發展高中階段職業教育,進一步創新職業教育的辦學模式,增加專業設定。
4.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增加數量、提高質量。在1—2所省屬師範院校開設特殊教育專業或在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課程。繼續辦好肥西師範學校特教部,努力擴大招生規模。制定符合特殊教育特點的教師編制標準,保證特教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需要。
5.建立健全殘疾學生助學金制度,政府有關優惠政策優先照顧殘疾兒童少年。確保殘疾學生義務教育階段普遍享受“兩免一補”政策,保障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接受中等以上教育。對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助學金和教育貸款,並按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6.加強省、市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建設。以社會普通職業教育機構為主,充分發揮具有特殊教育手段的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的作用,大力開展適應勞動力市場需求的殘疾人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以及中短期實用技術培訓,努力使可以就業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教育或培訓。
(三)就業。
1.依法全面推進殘疾人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深入貫徹《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把殘疾人就業納入政府“就業與再就業”工程,加大指導、督查力度,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4萬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達到95萬人。繼續加強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嚴格管理和使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興辦福利企業,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完善優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業穩定、健康發展;在有條件的地方開辦福利性工療機構、庇護性工場,為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實現就業創造條件。開發社區就業崗位,鼓勵和支持殘疾人多樣形式的靈活就業。
2.加強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積極為殘疾人個體開業、集體從業和按比例就業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切實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建立各級勞動力市場、公共就業培訓機構與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協作機制,開展殘疾人失業登記工作,推進殘疾人就業信息網建設,逐步實現殘疾人就業信息資源共享。
3.進一步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加大投入,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殘疾人參與就業市場競爭的能力;建立健全殘疾人幹事創業獎勵機制;舉辦安徽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組織參加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
4.加強盲人按摩的教育培訓和行業管理。加大盲人學校的招生規模和專項培訓力度,提高培訓質量。培養、培訓醫療按摩和保健按摩人員3000名。醫療機構的按摩、推拿科室和賓館等有按摩業務的社會服務機構,應優先安排盲人從業。開展盲人按摩職業技能鑑定,規範盲人按摩市場,對盲人個體開業給予政策和經費扶持。
(四)扶貧。
1.做好殘疾人扶貧工作,扶助殘疾人擺脫貧困、解決溫飽、提高收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將殘疾人列入扶貧工作計畫,在“整村推進”扶貧過程中,選擇適合殘疾人脫貧項目,幫助其參加生產勞動,保證各項扶持措施得到落實。經濟發達地區要重點解決低收入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對貧困問題,不斷提高經濟收入;其他地區要採取信貸支持,扶助殘疾人擺脫貧困。
2.加強康復扶貧貸款項目管理,提高貸款使用效率。扶持貧困殘疾人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引進良種、良法,提高農產品科技附加值,增加農村殘疾人收入。康復扶貧貸款比照扶貧貼息貸款優惠利率執行。
3.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務。接受國家彩票公益金補助,完成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1萬戶。
(五)社會保障。
1.按規定將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分類救助。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殘疾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害、生育等保險待遇,鼓勵、支持靈活就業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認真執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城鎮居民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及時向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廉租住房保障;對不適合參加勞動、無法定撫養義務人或法定撫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給予“五保”供養,實施重點救濟;對重度殘疾、一戶多殘等特困殘疾人家庭可按“分類施保”的原則,適當提高生活保障水平。
2.認真貫徹國家制定實施的醫療保障政策,將貧困殘疾人納入醫療保障範圍。採取措施幫助城鎮貧困殘疾職工和農村貧困殘疾人分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積極實施醫療救助,確保貧困殘疾人病有所醫。
(六)文化。
1.倡導、動員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做到公共文化設施對殘疾人開放並提供便利服務。公共圖書館(室)應開闢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場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要為殘疾人開展文化活動設立專門場所並提供周到服務。
2.積極開展殘疾人民眾文化活動,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城市社區、農村鄉鎮殘疾人組織和特教學校、福利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各類殘疾人特點,開展殘健融合、形式多樣、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娛活動。縣級以上殘聯要定期舉辦文化活動,活躍基層殘疾人文化生活。組織參加第七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和盲、聾、培智學校學生藝術調演。
(七)體育。
1.進一步增強對殘疾人體育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把殘疾人體育活動納入全民健身計畫,並適當增加相應體育設施。各級體育行政部門所屬的體育場館對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應提供方便,實行免費開放或採取其他優惠辦法。對有培養前途的青少年殘疾人運動員在訓練場地、器材、教練指導等方面給予支持,提供幫助。
2.發展殘奧、特奧和聾奧運動。組織動員各類殘疾人參加殘健融合、康復健身的體育活動;有條件的體育院校、師範院校和各級體校要招收、培養優秀殘疾人運動員;發展特奧運動員3萬人。
3.建立健全各級殘疾人體育管理機構並充分發揮作用。省轄市至少有一處符合殘疾人公共體育活動要求的體育綜合活動場所;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裁判員、分級員隊伍;做好殘疾人運動員的選拔、訓練和管理工作,解除其後顧之憂,鼓勵為國爭光。
4.舉辦、參加國內外重大殘疾人體育賽事,提高競技運動水平。辦好2006年第四屆、2010年第五屆省殘運會,2008年省第二屆特奧會;組織參加2006年全國第四屆特奧會、2007年全國第七屆殘運會;備戰2007年第十二屆世界特奧會和2008年第十三屆殘奧會。
(八)社會環境。
1.加強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廣泛動員公共媒體報導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動態、殘疾人自強不息的精神風貌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殘疾人的先進事跡;新聞、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採用不同形式,宣傳人道主義思想和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組織參加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評選,扶持和幫助殘疾人作者出版優秀作品,營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社會環境。
2.積極推進公眾傳播媒介“字幕工程”,辦好手語新聞節目和殘疾人專題節目。市級以上電視台開辦手語新聞節目,積極推進影視作品加配字幕;市級以上廣播電台及縣級廣播電視台開辦殘疾人專題節目。
3.推廣總結殘疾人、殘疾人工作者和扶殘助殘先進典型,發揮示範導向作用。大力宣傳“自強模範”、“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殘疾人之家”、“扶殘助殘先進個人”和殘聯繫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的典型事跡,激勵殘疾人自強和殘疾人工作者的敬業精神,倡導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風尚。
4.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扶殘助殘活動,培養社會助殘意識。認真組織“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活動,廣泛開展“志願者助殘”、“紅領巾助殘”和“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等多種形式的扶殘助殘活動,營造關愛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會環境。
(九)維權。
1.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制體系。適時修訂《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制定、修訂殘疾人優惠政策及扶助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直接涉及困難民眾特別是殘疾人的有關政策、檔案時,應注意聽取殘聯組織意見。
2.加強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將《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納入省“五五”普法規劃,提高廣大殘疾人的法律意識,倡導全社會尊重、理解、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氛圍,增強殘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維權能力。
3.加大《殘疾人保障法》執法力度。積極配合人大、政協開展《殘疾人保障法》及相關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視察,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
4.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救助機制,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建立以各級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司法救助、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各級殘聯和社會團體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機制,解決殘疾人的實際困難。凡涉及殘疾人申請追索贍養費、撫育費、勞動報酬、工傷賠償及撫恤金等法律事務以及殘疾婦女、兒童的來信、來訪,法律援助機構應優先受理,優質服務。對因企業轉制、土地徵用、城市拆遷等造成殘疾人生活困難、權益受損等突出問題,有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維護殘疾人權益。加大對重大、典型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力度。
5.貫徹落實《安徽省信訪條例》,建立健全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發揮殘疾人維權示範崗作用,針對殘疾人反映的突出問題,做好殘疾人信訪預測、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暢通信訪渠道,引導殘疾人依法有序上訪,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大局服務。
6.依法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各地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對無障礙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檔案,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已建成但沒有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的,或者已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但不符合國家規範要求的建設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改造計畫,切實進行改造。加大對已建無障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力度。
7.積極發展信息交流無障礙工作。採取盲文、手語、字幕、特殊通訊設備等輔助技術或替代技術,為殘疾人接受和傳播信息,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條件。
(十)殘疾人組織建設。
1.加強基層殘聯組織建設。縣級和鄉鎮(街道)殘聯按照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關於加強基層殘聯建設的決定》(〔1998〕殘工委字第1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殘工委〔2005〕4號)要求,完善機構,健全機制,充實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的殘疾人組織,形成完整的殘疾人工作組織體系。
2.加強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貫徹《全國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規範(試行)》,制定和實施安徽省殘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提高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水準和綜合服務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風硬、能力強、素質高,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3.加強殘疾人協會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組織,發揮“代表、服務、維權”作用,密切聯繫廣大殘疾人,活躍基層殘疾人生活。
4.加強志願者助殘隊伍建設。組織30萬人的志願者助殘隊伍,動員社會各界人士為殘疾人提供服務。
5.加強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6.加強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公眾信息網和資料庫,構建覆蓋全省殘聯繫統的電子政務網路平台,為殘疾人事業和殘疾人提供服務。認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並對數據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全省殘聯綜合業務數據和信息管理系統,整合殘疾人事業數據。完善殘疾人事業統計指標體系,強化基層統計管理,提高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推廣信息無障礙技術與套用。
7.加強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提高服務能力。各級政府要把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給予支持;尚未建設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地區要創造條件,建設符合要求、規模適度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要進一步完善功能,充分發揮作用,為殘疾人接受康復訓練、職業培訓、就業指導和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服務。
8.重視殘疾人事業理論研究,加強殘疾人事業國際交流與合作。
四、督查落實
為保證《綱要》的實施,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有關部門要將《綱要》確定的任務納入自身工作內容,並安排與《綱要》任務相適應的專項經費,實行目標管理,抓好落實。各地要依據《綱要》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科學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和實施方案,列入當地政府考核內容,採取強有力措施,積極予以推進。
殘疾人事業是文明、進步、崇高的事業,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我國人權保障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是落實科學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責任感,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努力完成《綱要》規定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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