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畫 (2021—2023年)

經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6月26日印發《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畫(2021—2023年)》,請認真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畫 (2021—2023年)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26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推動安徽省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節能減排、助力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舉措,是促進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也是實現汽車強省的必由之路。為推進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等檔案精神,按照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關於推進制造強省建設的決策部署,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推進制造強省、質量強省、網路強省、交通強省、數字江淮建設,以電動化、網聯化、智慧型化為發展方向,堅持市場導向、創新驅動、協調推進、開放合作,深入推進汽車產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佳化產業鏈供應鏈布局和發展環境,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構建產業創新生態,推動安徽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規模速度、質量效益雙提升,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培育3—5家有重要影響力的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和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關鍵配套企業,擁有10個以上行業知名品牌,打造世界級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集群。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產量占全國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達到70%以上;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整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等領域得到廣泛套用,基本形成“純電動為主、氫燃料示範、智慧型網聯賦能”的發展格局。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高質量產業體系培育行動。
1.發揮整車企業帶動作用。支持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最佳化生產布局,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做好新能源汽車產品開發設計、投放和市場推廣,發展中高端市場,帶動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邁向高端化。發揮新能源客車生產企業優勢,擴大新能源客車產銷規模和市場占有率。引導新能源貨車生產企業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和細分領域市場培育。(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強鏈補鏈工程。積極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汽車企業及研發、製造項目,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強鏈、補鏈、延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聚焦優勢節點,立足關鍵技術、優勢產品,鍛長板、補短板,支持省內企業積極開展國內外併購,加快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的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構建關鍵零部件技術供給體系。支持動力電池及系統企業和電機及控制系統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加快新技術產業化套用。鼓勵燃料電池核心零部件企業開展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套用和產業化,築牢配套體系基礎。推動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從提供零件向提供部件及模組化、系列化發展。(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推動“龍頭+配套”發展,最佳化產業布局,發揮新能源汽車整車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吸引一批優質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上下游企業向安徽轉移和集聚,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大力開展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雙招雙引”,壯大產業規模。鼓勵“整零”合作,推動新能源汽車上下游企業協同創新、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推進優勢零部件企業與整車骨幹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配套等層面深度合作。以重點項目為牽引,以產業基金為支撐,實施“基地+基金”發展戰略,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合肥市打造“中國新能源汽車之都”。(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創新引領行動。
1.建設創新平台。鼓勵和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匯聚創新資源,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領域建設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提升自主創新和協同創新能力。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爭創和提升一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檢驗檢測、認證等公共服務和產業孵化平台建設,提升整車和關鍵零部件的檢驗檢測、計量測試、性能評價、標準制修訂與認證能力。2021—2023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新建省級以上各類創新平台30個左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攻克核心技術。以純電動汽車為主攻方向,提升電池管理、充電連線、換電技術、結構設計等安全技術水平,聚焦純電動汽車底盤一體化設計、整車智慧型能量管理控制、輕量化、低摩阻等共性節能技術,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綜合性能。加強對動力電池與管理系統、驅動電機與電力電子、軟體與車規級晶片、基礎數據與作業系統、生態網聯化與智慧型化技術的研發,構建核心零部件技術供給體系。開展燃料電池系統產品及核心零部件產業化技術攻關,加強智慧型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及系統開發套用,提升基礎關鍵技術、先進基礎工藝、基礎核心零部件、關鍵基礎材料等研發套用能力。2021—2023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組織實施省級以上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項目30個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產業升級行動。
1.加速智慧型製造。支持相關企業實施智慧型化改造,加快新能源汽車智慧型製造仿真、管理、控制等核心工業軟體開發和集成,推進智慧型技術在新能源汽車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倉儲物流、經營管理、售後服務等關鍵環節的深度套用。加快產品全生命周期協同管理系統推廣套用,提升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智慧型化水平。2021—2023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培育打造省級以上智慧型工廠、數位化車間30家左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塑造品質品牌。引導企業加強設計、製造、測試驗證等全過程可靠性技術開發套用,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健全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控制和追溯機制。推動新能源和智慧型網聯汽車檢驗、測試機構建設,加強對整車及動力電池、電控等關鍵系統的質量安全管理、安全狀態監測和維修保養檢測。加強品牌培育,豐富品牌內涵,實施品牌戰略,實現自主與合資品牌雙提升。(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促進智慧型化網聯化發展。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企業與網際網路、5G通信等企業合作,打造省級智慧型網聯汽車創新發展平台。加強新能源汽車與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型化互聯,建設智慧型化、信息化運營體系,支持開展智慧型汽車車路協同測試及規模化示範套用,實現“人—車—路—雲”高效協同。進一步開放自動駕駛測試環境,擴大測試道路里程,支持合肥、蕪湖、安慶、宣城等地建設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慧型網聯汽車協同發展試點城市、智慧型網聯汽車測試區。支持智慧型化新能源汽車在BRT、礦區、工廠、港口等特定區域的商業化示範套用。2021—2023年,打造智慧型網聯汽車示範套用場景10家左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生態最佳化行動。
1.推廣套用新能源汽車。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5部門出台的《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行動計畫》,公共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相關要求。自2021年起,省內新增及更新的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且每年在上年度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機要通信用車和老幹部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各地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政策措施,推進老舊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為新能源汽車,創建推廣新能源汽車示範城市。支持各地給予新能源汽車路權通行、停車等適度優先權,減免部分停車費用。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價格政策,規劃建設或改建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省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建設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集中式充換電站、公用充電樁網路體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氫設施。加強規劃統籌協調,積極推廣智慧型有序慢充為主、應急快充為輔的居民區充電模式和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體系,加強對充電設施的維保,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率。鼓勵開展換電模式套用和商業模式創新,形成服務便利的充換電網路,健全完善全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服務體系。2021—2023年,新建充電樁4萬個。(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汽車服務體系。加快提升汽車金融服務水平,引導汽車企業打造智慧型服務平台,推動產業鏈向高端服務領域延伸,創新“行銷模式”“車電分離”“共享出行”“智慧型出行”等商業模式。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梯次利用和固廢處理體系,規範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和回收利用行為,推進符合再製造條件的零部件再製造再利用,提升新能源汽車全生命周期價值。(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開放合作行動。
1.加快國際化步伐。鼓勵企業面向全球加快引進汽車產業投資、優勢技術、創新人才等要素資源,加大投資強度,增添共同發展新動能。拓寬企業合作領域,推進項目合作深度,加快項目實施進度。鼓勵龍頭骨幹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國際產業布局,完善技術、生產、行銷網路,推動對外合作投資、技術、管理等模式不斷深化,深度融入全球價值鏈。(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區域協同發展。推進更寬視野、更強力度、更高水平、更為順暢的產業循環。推動汽車整車和零部件企業加大協同、協作和融合發展力度,推進優勢互補,加強資源整合。積極融入長三角新能源汽車產業建設,推動共建長三角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聯盟,加快產業鏈一體化發展。在“一地六縣”建設新能源汽車檢測試驗基地,搭建共享和服務平台,拓展合作領域。(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體系支撐。健全新能源汽車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制定實施《安徽省“十四五”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安徽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發展規劃》《安徽省智慧型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實施方案》,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套用。充分發揮各類新能源汽車發展基金和政策專項資金的作用,探索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技術研發、推廣套用、國有企業改革等項目,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部門區域聯動。在省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推進組協調下,加強部門間溝通聯繫,研究落實產業規劃布局、要素保障、環境營造、項目落地等重大事項,協調各方形成共識,推動產業發展。支持合肥、蕪湖等市按照整車生產和產業鏈配套基地及產業園集中連片建設的原則,提前開展土地整理和儲備,為整車及重要零部件企業擴能改造創造條件。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協調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出台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專項政策。統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重點支持產業園區、重點項目及充電樁、充換電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省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推進組成員單位、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充分發揮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盟等行業組織作用,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供服務平台。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行業宣傳,營造良好氛圍。成立省新能源汽車專家諮詢委員會,吸收政府、企業、科研機構、高校院所、海內外高層次專業人才等多方力量,研究產業前瞻性、全局性、支撐性的產業化重大問題,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省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推進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推進產學研深度合作,提高人才使用效率。最佳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汽車電動化、網聯化、智慧型化、輕量化相關領域學科布局,加快建立學校和汽車企業技能人才聯合培養機制,積極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優秀領軍人才和技術團隊,鼓勵加大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人才教育培訓,促進產業人才隊伍持續壯大。(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

根據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關於製造強省的決策部署,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起草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行動計畫(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省政府近日已正式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總體考慮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發展新能源汽車也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要舉措之一。“十三五”時期,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產銷量連續5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計推廣量占全球一半以上,成為引領全球汽車產業轉型的重要力量。2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
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經多年發展,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礎不斷鞏固,具有一定的先發優勢,產銷量居中部第一、全國前列。目前安徽省以新能源乘用車、客車、貨車等產品為主導的整車協同發展態勢已基本確立,動力電池及系統、氫燃料電池、電機及控制系統、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等關鍵領域擁有一批具有核心技術的行業領先企業,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整車-產業鏈-產業集群”的發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間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量49.5萬輛,居中部地區第一、全國前列。2020年安徽省產量10.5萬輛,居中部地區第一、全國第四,占全國比重7.7%。大眾汽車(安徽)公司正式揭牌、蔚來汽車中國總部落戶合肥,比亞迪動力電池項目落戶蚌埠並已開工建設,新橋智慧型電動汽車產業園正式開工建設。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正駛入發展快車道。但從當前發展形勢看,安徽省新能源汽車產業也面臨新問題、新挑戰:如在產業規模、產業鏈培育、推廣套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智慧型網聯發展等方面都存在著差距和不足。
二、起草思路及過程
發展新能源汽車不僅是推動安徽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實現汽車強省的必由之路。在組織起草《行動計畫》過程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認真研究貫徹國家有關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檔案,摸底調研全省新能源汽車發展情況,加強產業研究分析,將國家政策檔案精神與安徽省實際相結合,貫徹落實到《行動計畫》之中;同時,借鑑吸收廣東、上海等地新能源汽車行動計畫或方案等,借鑑吸收兄弟省市好的經驗做法。《行動計畫》初稿形成後,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充分徵求各方意見建議,召開重點市、重點企業、行業協會參加的徵求意見座談會,並書面徵求了省直有關單位和各市意見,數易其稿,形成了《行動計畫》,並上報省政府。今年6月,《行動計畫》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審定同意後,於近日正式印發。
三、主要目標和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制造強省、質量強省、網路強省、交通強省、數字江淮建設,以電動化、網聯化、智慧型化為發展方向,堅持市場導向、創新驅動、協調推進、開放合作,推動安徽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規模速度、質量效益雙提升。
(二)發展目標
——培育3-5家有重要影響力的整車企業和一批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關鍵配套企業,擁有10個以上行業知名品牌;
——到2023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產量占全國比重10%以上;——零部件就近配套率達到70%以上;
——打造世界級新能源汽車和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集群,基本形成“純電動為主、氫燃料示範、智慧型網聯賦能”的整車發展格局。
(三)重點任務(五項)
——高質量產業體系培育行動。針對產業體系不夠完善問題,《行動計畫》提出發揮整車企業帶動作用,做好新能源汽車產品開發設計、投放和市場推廣;實施強鏈補鏈工程,支持動力電池及系統、電機及控制系統、燃料電池等核心零部件企業發展;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推動“龍頭+配套”,吸引一批優質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上下游企業向安徽轉移、集聚,鼓勵“整零”合作,實施“基地+基金”發展戰略,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區和產業基地。支持合肥市打造“中國新能源汽車之都”。3年力爭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企業50家,打造一批行業“小巨人”。
——創新引領行動。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與管理系統、驅動電機與電力電子、網聯化與智慧型化“三橫”核心技術等有待突破提升、晶片短缺等問題,《行動計畫》提出建設創新平台,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領域建設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3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新建省級以上各類創新平台30個左右;採用“揭榜掛帥”方式,攻克核心技術,以純電動汽車為主攻方向,開展燃料電池系統產品及核心零部件產業化技術攻關,加強智慧型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及系統開發套用,3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組織實施省級以上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項目30個以上。
——產業升級行動。針新能源汽車產業整體水平及智慧型網聯水平偏低問題,《行動計畫》提出加速智慧型製造,塑造品質品牌,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健全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控制和追溯機制,3年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培育打造省級以上智慧型工廠、數位化車間30家左右。加強品牌培育,實現自主品牌與合資品牌雙提升;促進智慧型化網聯化發展,加強新能源汽車與城市基礎設施智慧型化互聯,支持開展智慧型汽車車路協同測試及規模化示範套用,實現“人-車-路-雲”高效協同,3年打造智慧型網聯汽車示範套用場景10家左右。
——生態最佳化行動。針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中的除公交以外其他公共領域套用滯後以及充電基礎設施等產業配套生態建設不足問題,《行動計畫》提出推廣套用新能源汽車,對各類公共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新能源汽車比例提出了明確要求;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建設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集中式充換電站、公用充電樁網路體系和布局合理的加氫設施,3年累計建成公共充電樁數不低於5萬個;健全汽車服務體系。
——開放合作行動。針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區域協作、開放不夠等問題,《行動計畫》提出加快國際化步伐,引進來、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價值鏈;推進區域協同發展,積極融入長三角新能源汽車產業建設,加快產業鏈一體化發展。
四、創新舉措
《行動計畫》立足於推動安徽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節能減排綠色發展和加快建設汽車強省,主要有以下幾個創新點:
一是主動承接、有所側重。與國務院辦公廳《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和國家15部委《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行動計畫》、國家三部委5月份新出台的促進新能源汽車加快發展若干措施相呼應,提出安徽省的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
二是系統聯動,多方發力。從產業體系培育、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生態最佳化和開放合作等多個方面,多向發力,推動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技術鏈等多鏈協同,推進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壯大。
三是產銷結合,操作性強。《行動計畫》設立了4個專欄,在生產端對年度產量、創新平台、智慧型工廠等目標任務都按年度作了量化、細化,在需求端對公共領域推廣套用作了安排和部署。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政策體系支撐。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制定實施《安徽省“十四五”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強化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技術研發、推廣套用、國有企業改革等項目,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二是強化部門區域聯動。發揮省級組織架構作用,加強與國家部委和省級部門間溝通聯繫,研究落實產業規劃布局、要素保障、項目落地等重大事項。健全省市縣三級聯動協調機制。
三是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充分發揮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盟等行業組織作用,為新能源汽車產業“雙招雙引”提供服務平台。成立省新能源汽車專家諮詢委員會,研究產業化重大問題,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優秀領軍人才和技術團隊。加強人才培育,最佳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汽車相關領域學科布局,加快建立校企技能人才聯合培養機制。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促進產業人才隊伍持續壯大。
下一步,省經信廳將根據省政府的部署,發揮省新能源汽車聯席會議和工作專班的作用,會同省發改、科技、財政等部門抓好統籌、協調、調度,確保行動計畫的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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