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安徽省教育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該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由安徽省教育廳編制。主要內容包括:概述,組織領導情況,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載體建設情況,機制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思路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教育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
  • 發布日期:2016-01-08
  • 編制單位:安徽省教育廳
一、概述
教育是國計,也是民生。教育工作涉及千家萬戶,社會廣泛關注。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各級各類學校2.1萬所,在校生1162.4萬人,專任教師62.4萬人,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任務十分艱巨。2015年,省教育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求,在省政務公開辦指導下,緊密結合實際,堅持抓機關、帶系統、促基層,以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完善制度機制等為重點,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努力以公開透明不斷提高人民民眾對教育工作的滿意度。
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不斷提高,連續6年被評為“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在2015年1-8月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上測評中,省教育廳績效得分88.00分,高於省直單位平均得分28.07分,名列第一名。
二、組織領導情況
省教育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鞏固完善“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辦公室牽頭抓總、各處室單位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廳常務會議、廳專題會議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廳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經常性召開會議,協調落實具體工作。將廳辦公室確定為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機構,並由廳信息中心提供技術支持。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由廳辦公室主任直接負責,並以廳辦公室和廳信息中心有關同志為工作人員,辦公室秘書科為日常辦公場所。在工作經費方面,廳常務會議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費單獨列支,統籌保障。2015年,先後印發《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要點》(皖教秘〔2015〕137號)、《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領導批示精神紮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219號)、《關於做好2015年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277號),轉發《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強公開實效的通知》(皖教秘〔2015〕342號),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
三、主動公開情況
全面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於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方面的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5年底,安徽教育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718條,點擊量超過1125萬次;2015年主動公開2914條,點擊量超過247萬次。其中,機構領導信息195條、機構設定信息37條、人事信息72條、政策法規信息686條、行政執法信息45條、規劃計畫信息6條、財務預決算信息32條、招標採購信息564條、新聞發布會信息541條、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信息227條、重點建設項目信息24條、重點領域信息175條、應急管理信息17條、教育輿情收集與回應信息179條、決策公開信息12條、政府信息工作專題信息10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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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行政權力公開及運行。省教育廳行政權力事項由135項精簡至40項,精簡比例達70.4%,做到了“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以及事項名稱、實施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點等具體信息,逐一公布行政權力事項服務指南,根據職能轉變情況及時更新和調整。推進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積極參與省政府權力清單平台建設,基本實現網上審批系統與教育電子政務平台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及時公開權力事項的受理、進展情況、結果等信息。便民服務事項信息也通過安徽教育網實現了實時發布和更新。
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加大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等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規範公開形式,細化公開內容,對“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具體問題及時作出說明。根據財政部門要求,認真做好招標採購信息公開工作。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前,省屬院校政府採購項目信息在通過安徽省政府採購網等原有渠道公開的同時,還通過安徽教育網、安徽教育採購網等網站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後,重點做好本級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採購項目公告、採購檔案、採購項目預算金額、採購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嚴格執行省政府公布的《安徽省省級涉企收費清單》,未在涉企收費清單之外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設定“審計信息”欄目,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公開。高校招生信息和財務信息是國務院確定的信息公開重點領域之一。在高校招生信息公開方面,完善分級負責、任務明確、規範有效的地方、高校、中學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重點做好錄取程式、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高校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式和錄取結果,全面實行考試加分考生資格公示工作。省教育廳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視察閱卷和錄取現場,加強社會監督。連續11年舉辦高招網路諮詢活動,2015年訪問量近1000萬人次,最高日訪問量近70萬人次,累計回答問題10699 條。在高校財務信息公開方面,落實教育部有關高校財務信息公開的一系列要求,結合實際出台具體辦法,明確省屬高校預算信息公開要在省教育廳批覆省級教育部門預算後1個月內完成;決算信息公開要在省教育廳批覆省級教育部門決算後1個月內完成。在高校通過各自網站公開財務信息的基礎上,省教育廳還通過安徽教育網集中公開了省屬大學財務預決算信息,方便師生公眾查詢和監督。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部署開展財務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督查,加強省屬高校財務工作巡視工作,推進高校內部審計結果公開。
推進重大決策公開。2015年5月,在總結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印發《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教育重大事項決策行為的實施意見(皖教辦〔2015〕20號)》。明確規定,除涉密事項外,教育重大事項的決策應當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以適當形式公開決策的依據、結果和執行情況,並通過公開方式作出詳細解讀。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設定“決策公開”欄目,重要政策出台前,通過網站等渠道公布草案,聽取公眾意見,並積極整理和吸納合理化建議。
推進規範性檔案清理、備案和有效性信息公開。全面清理完成1978-2007年制發的規範性檔案,廢止153件、失效117件,清理有關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認真做好規範性檔案前置性審查和備案工作,2011年以來報送省政府法制辦備案的6件規範性檔案全部公開。及時調整和升級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功能,對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的公文類信息全部標註了有效性。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5年,省教育廳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和程式規範,不斷拓展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依規做好答覆工作,為申請人提供便捷、規範的依申請公開服務。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覆程式,在徵求法制部門和法律顧問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了統一規範的答覆格式,依法依規做好答覆工作,說明答覆理由、法律依據和救濟渠道。尤其對於申請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範疇或無法按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應主動與申請人溝通,儘量取得申請人的理解。
2015年,省教育廳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安徽教育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傳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5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其中網路申請21件、信函申請30件。截至2015年底,1件正在辦理(2016年初已按時辦結),50件已按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答覆申請人,辦理進度和結果通過安徽教育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提供申請人查詢,有關材料進行了規範存檔。其中,已主動公開的3件,同意公開的14件,部分公開的3件,不同意公開的6件,非本部門掌握的2件,信息不存在的12件,其他情況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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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著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則,省教育廳對2015年的5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未收取任何費用。
六、載體建設情況
加強入口網站建設。省教育廳歷來重視入口網站建設,安徽教育網在教育部評比中名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入口網站第2位,在省政府評比中8次榮膺“安徽省優秀政府網站”,被表彰為首批“安徽省文明網站”。2014年8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安徽教育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48號),充分發揮入口網站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2015年5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徽教育網信息內容建設重點工作和任務分解的通知》(皖教秘〔2015〕243號)、《關於建立安徽教育網信息內容建設協調機制的通知》(皖教秘〔2015〕249號),進一步加強入口網站信息內容建設。以開展第一次政府網站普查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進一步提升網站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將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有效的政府信息發布、互動交流和公共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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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新媒體公開方式。2011年6月,省教育廳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中率先開通政務微博,累計發布信息6200餘條,轉發評論互動24萬條次,關注用戶超過132萬,綜合影響力位居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首位。安徽教育網還開通了實名認證的政務微信公眾號,多渠道地開展信息發布服務。在省教育廳的帶動下,全省已有47家市縣教育行政部門、38所高校和眾多中國小開通實名認證微博,安徽教育微博群影響力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和主流聲音通過新媒體渠道進一步放大和傳播。
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方式作用。密切聯繫中央駐皖和省直新聞單位,及時提供宣傳選題和素材、新聞通稿、接受採訪或者組織集體採訪。不斷提高《安徽教育》《教育文匯》等廳屬宣傳刊物辦刊質量,提升宣傳效果。2015年,省教育廳會同中央駐皖和省直新聞單位,就教育信息化、職業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鄉村教師等內容多次進行專題報導,形成了聲勢和規模,取得了突出效果。繼續會同安徽日報報業集團、安徽出版集團、安徽新華發行集團,訂閱2萬份《安徽日報》,贈送給貧困地區高中教師。
推進公共場所信息公開和諮詢渠道建設。早在2001年,省教育廳就在教科大樓門廳設定辦事指南觸控螢幕和辦事指南欄目,公開工作職能和辦事指南等內容。《條例》施行以來,在辦公室秘書科設立政府信息查閱點,同時在政務服務視窗設立依申請公開現場受理點,儘可能地方便民眾查閱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開通信息公開諮詢電話,設立信息公開網路意見箱。
提升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水平。注重用戶體驗和信息需求,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基本目錄規範和網站技術升級工程,順利實現安徽教育網和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改版升級,增強了信息發布的權威性、時效性、規範性,提高了信息公開目錄連結有效性、查詢便利性、檢索功能、內容更新及時性和信息全面性。加強教育電子政務平台建設,完成新版平台開發部署和舊版平台平穩過渡工作,增強了多人多部門協同辦公功能,實現了信息公開平台和教育電子政務平台的互聯互通。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全年平穩運行,未出現網路安全事故。
七、機制建設情況
完善信息發布機制。2014年4月,廳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新聞宣傳工作,決定調整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充實新聞辦公室力量,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進一步明確由辦公室主任(新聞辦主任主任)擔任新聞發言人。會後,印發《關於通過新聞發布做好教育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157號),把新聞發布作為信息公開的重要渠道,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新聞發布會,並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舉辦新聞通氣會。2015年3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聞發布制度建設的通知》(皖教秘〔2015〕144號),建立健全全省教育系統新聞發布制度,完善新聞發言人工作機制,集中公布了82位全省教育系統新聞發言人名單和聯繫方式。及時發布新聞發布會年度計畫、具體預告和文字實錄、現場圖片等信息,進一步增強新聞發布工作實效。2015年舉辦7場新聞發布會(通氣會)。
完善政策解讀機制。2014年1月,印發《關於建立重要教育政策解讀機制的通知》(皖教秘〔2014〕19號),把政策解讀作為依法行政的必經程式和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原則,與政策制訂同步制定解讀方案,加強議題設定,採取答記者問、圖解、專家解讀、線上訪談等多種方式,重點解讀政策主要內容、具體規定、涉及對象範圍、惠民利民舉措、新老政策差異,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適應網路傳播特點,充分發揮入口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載體作用,對《安徽省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工作規定》等採取了“一張圖看懂”方式。通過省政府網站、安徽教育網開展線上訪談7次,進一步增強了政策解讀效果,受到了民眾歡迎。
完善輿情收集研判回應機制。2014年8月和10月,分別印發《教育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辦法》(皖教秘〔2014〕334號)和《關於教育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皖教秘〔2014〕443號),明確監測收集、分析研判、歸口報送、應對處置、公開回應等5項具體制度,強化正面回應,放大主流聲音,加強輿論引導。委託安徽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開展全省教育系統網路輿情監測與管理專題研究,有關做法受到了省政府分管領導的批示肯定。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設立“教育輿情收集與回應”欄目,積極發布教育輿情信息。主動加強與新聞宣傳部門以及中央駐皖和省直新聞單位的溝通聯繫,探索建立政務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政府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在重大輿情處置中,加強輿情收集和研判,尤其注意把握時、度、效,通過入口網站、政務微博等渠道第一時間發布準確信息,及時回應關切。
健全規範性檔案公開制度。省教育廳在《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管理辦法》(皖教政法〔2007〕2號)、《行政規範性檔案前置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規程》(皖教政法〔2010〕4號)、《關於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意見的通知》(皖教政法〔2015〕4號)等中對規範性檔案公開作出具體規定。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設定“本級檔案”“規範性檔案清理”“規範性檔案備案”等欄目,及時發布所有主動公開屬性的公文類政府信息和清理、備案等有關信息,確保連結有效、內容準確、發布及時。
完善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省教育廳在省直單位中較早地在公文制發過程中同步增加了公開方式審查程式。2008年10月,印發《關於加強行政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08〕514號),啟用新版檔案擬稿封面,並在公文附註部分標明了政府信息公開屬性。2010年11月和2013年9月,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公文歸檔和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545 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349號),不斷完善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
制定教育重點信息公開目錄標準與信息內容規範。2014年6月,省教育廳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中率先出台《教育重點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和《教育重點信息公開目錄標準與信息內容規範》(皖教秘〔2014〕241號)。2014年8月,印發《關於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通知》(皖教秘〔2014〕330號),就規範高等學校信息公開工作作出部署。2015年6月,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277號),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等機制。印發《關於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的通知》(皖教秘〔2015〕548號),就切實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義務、嚴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覆、主動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及時總結和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應訴工作等作出具體規定,在省直單位中最早建立了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及時總結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的問題,加強跟蹤調研,提出工作建議。深入研究並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與申請人的主動溝通,答覆做到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及時梳理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加強研究分析。根據省政務公開辦要求,整理報送了依申請公開典型案例(皖教秘〔2015〕544號)。
八、政府信息公開舉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省教育廳規定,由監察專員辦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投訴,並向社會公布了監督電話,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增設投訴受理欄目,著力構建並完善民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機制。2015年,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引發舉報、投訴、行政複議。
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思路
省教育廳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平台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回應關切有待進一步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有待進一步推動、對教育系統的指導有待進一步強化等問題,還不能很好地適應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大命題,適應網際網路發展和信息傳播方式的深刻變革,適應廣大師生和人民民眾的熱切期盼。
下一步,省教育廳將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在省政務公開辦、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指導下,把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務,深入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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