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在1995.08.08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 頒布時間:1995年08月08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8月08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在1995.08.08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在1995.08.08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修改決定對《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作出修改將第十條修改為:“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許可權劃分如下:“(一)縣(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
辦法全文 安徽省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規劃、...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條例於1994年2月26日通過,在2016年2月6日、2022年3月29日進行二次修訂。條例修訂 通過 1994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9號發布 修訂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22年3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條...
二、興辦民營醫療機構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所規定的程式、標準審批。興辦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按照《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程式審批。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公開民營醫療機構的審批程式、工作流程和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為民營醫療機構...
六、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採用電子證照等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機構實行全程管理和動態監管。有關管理辦法另行制定”。本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條例及本細則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經登記...
《醫療機構執業管理條例》是衛生局針對醫療機構進行合法約束而制定的管理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第二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範。第三條 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指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開展職業健康檢查...
方案指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落實《安徽省衛生健康行風衛生監督專員管理辦法》,採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充分發揮行風社會監督專員作用。各地各單位要通過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媒體監督等辦法,加大對本地本單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線索的發現力度。醫療機構要提升防範“紅包”的硬體設施水平,在院內容易產生“紅包”行為...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定中醫醫療機構,擅自從事中醫醫療執業活動,或者超出登記範圍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第三十九條 未取得中醫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擅自發布中醫醫療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發布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部關於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衛醫發〔2008〕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以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以《條例》為依據,嚴格醫療機構準入...
該《意見》分落實政府辦醫責任,保障縣級醫院平穩運行;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增強縣級醫院發展活力;加強服務能力建設,提高縣域醫療服務水平3部分16條。 隨《意見》印發的有《安徽省縣級公立醫院門診及住院診察費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辦法》、《安徽省縣級公立醫院門診及住院診察費新農合基金支付辦法...
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落實《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慧型監控,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監督機制,將醫保監管...
醫保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保服務管理制度,將基本醫療保險監管延伸到簽訂協定的醫療機構、零售藥店(以下分別簡稱協定醫療機構、協定藥店)的醫療、醫藥服務行為。第十四條 省醫保行政部門應當制定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協定管理辦法及服務協定示範文本。協定約定的服務期限不得少於1年。第十五條 協定醫療機構和協定藥店應當建立健全...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安徽省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起實施,請你們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檔案全文 安徽省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照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本辦法所稱患方,包括患者、患者近親屬、患者代理人。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國家和省已經頒布了部分事業單位(如學校、醫療機構)的機構編制核定、審批標準,規定了領導職數的控制數。這既是適應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管理的需要,也是規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審批的要求。《規定》第十九條據此規定:“事業單位的編制分為管理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和工勤技能人員編制,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在...
第一條 為了規範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血站、單採血漿站、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機構(以下統稱使用單位)藥品、醫療...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預防接種工作的,由縣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
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江蘇省實施辦法》,地方性法規。2022年10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包含《江蘇省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應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