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地方性法規。
2022年10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包含《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 發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 通告時間:2022年10月25日
《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地方性法規。
2022年10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包含《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地方性法規。2022年10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其中包含《江蘇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社會保險經辦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江蘇省醫療保障條例》《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2004年5月26日無錫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無錫市社會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10月20日無錫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15年12月4日江蘇省第十二屆...
《江蘇省醫院評審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醫院監督管理,規範開展醫院評審工作,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及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院評審暫行辦法》《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2年版)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7日,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江蘇省醫院評審辦法》,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發布...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醫療質量控制中心標準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質控中心在醫療質量管理中的作用,推動醫療機構健康服務質量持續改進,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和《江蘇省醫療質量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條例於1994年2月26日通過,在2016年2月6日、2022年3月29日進行二次修訂。條例修訂 通過 1994年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9號發布 修訂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22年3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條...
六、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採用電子證照等信息化手段對醫療機構實行全程管理和動態監管。有關管理辦法另行制定”。本決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條例及本細則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經登記...
《醫療機構執業管理條例》是衛生局針對醫療機構進行合法約束而制定的管理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第二條 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範。第三條 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於明顯...
無錫市醫療機構設定審批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明確醫療機構設定審批管理許可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強化醫療機構管理,根據《江蘇省實施辦法》和《無錫市社會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下列醫療機構的設定,由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一)二級醫療機構;...
條例依據 制訂本管理暫行辦法,目的是為了規範醫療機構藥品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規和規定製訂本辦法。辦法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醫療機構藥品管理,...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 第79號 《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1年3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3月24日 條例內容 (2011年3月24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委託藥品生產企業或者其他醫療機構配製製劑,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和程式進行審批。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五章 藥品管理 編輯 語音 第二十二條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從...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機構的建設,保證其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測、醫療救治、衛生防護等工作的物質條件,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符合要求的傳染病專科醫院;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在具備...
《江蘇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是為了有效預防與規範處理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而制定的法規,2017年3月30日,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共六章六十五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信息 江蘇省醫療糾紛預防...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根據醫療服務需求、醫療服務能力等,制定中醫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舉辦規模適宜的中醫醫療機構,扶持和促進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提供覆蓋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醫藥服務。中醫醫療機構的用地、業務用房、醫療設備等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中醫醫療機構設定...
實施辦法 陝西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1996年9月2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8號發布,根據2014年3月1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在1995.08.08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修改決定 對《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作出修改 將第十條修改為:“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許可權劃分如下:“(一)縣(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社會資本舉辦的500張床位以下二級綜合醫院、二級及以下中醫類醫院、二級康復醫院和老年病...
采供血機構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血液及有關成分的質量標準,對採集的血液及分離的成分進行覆核、檢測;未經覆核、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臨床用血的包裝、儲存、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第二十一條 采供血機構應當建立本地區特殊血型健康公民資料庫,具體辦...
貴州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在1996.06.10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範圍內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各類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的衛生防疫、國境衛生檢疫、醫學科研和教學等...
(三)通過祖傳師授、自學從事中醫專業工作,具有中醫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醫師以上技術資格,並在受聘前從事醫療工作五年以上。第八條 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並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具體實施。經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資格證書》(以下...
1981年3月,衛生部下發了《醫院經濟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加強衛生機構經濟管理的意見》,開始扭轉衛生機構不善於經營核算的局面。 在此基礎上,1982年衛生部頒布《全國醫院工作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明確了對醫院相關工作要求。在加強對醫院管理的同時,也開闢了醫療主體多元化的先河。1980年,衛生部《關於允許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