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實施方案

2021年11月,《安徽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實施方案》公布。

具體內容
方案顯示,省衛生健康委和省中醫藥管理局決定自2021-2024年,在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集中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採取“三個一批”措施,即批評教育一批、通報處理一批、嚴肅清理一批,持續保持對“紅包”、回扣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
細化明確醫務人員“紅包”內容
方案明確,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活動過程中,患者及其親友通過各種方式贈予(給予)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其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及《安徽省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的有關情形,均應認定為“紅包”,全部納入此次整治範圍。
加大糾治“紅包”力度
方案指出,醫療機構要堅決落實糾治收受“紅包”行為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紅包”上繳登記制度,暢通上繳渠道,“紅包”上繳情況按季度報送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健全醫患雙方不收不送“紅包”告知制度,在醫療機構內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舉報途徑,對查實的違規人員堅決予以嚴肅處罰。對嚴重損害行業形象的機構和人員,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在行業內進行通報,形成糾治“紅包”的高壓態勢。
清除“紅包”產生空間
方案指出,醫療機構應當通過網路、公眾號、院內電子屏等途徑向患者充分告知診療資源分布信息,增加診療資源信息的公開透明度,為門診等候、預約診療、床位安排、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和擇期手術的患者提供便捷的查詢和提示服務。
通過網路預約、掃碼預約、線下預約等多種形式有效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減少患者排隊次數,縮短排隊等待時間。嚴禁床位、檢驗檢查、手術等轉介行為,清除“紅包”滋生土壤。
強化“紅包”防控措施
方案指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落實《安徽省衛生健康行風衛生監督專員管理辦法》,採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充分發揮行風社會監督專員作用。
各地各單位要通過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媒體監督等辦法,加大對本地本單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線索的發現力度。醫療機構要提升防範“紅包”的硬體設施水平,在院內容易產生“紅包”行為的重點場所,加強監管措施,消除“紅包”行為高發場合的監控死角。
嚴防收受回扣行為
方案指出,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與相關醫藥企業建立清正廉潔的新型醫商關係,依法與利益相關企業交往,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試劑等生產、經營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嚴禁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行為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遊、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閒社交活動;嚴禁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嚴禁參加以某醫藥產品的推薦、採購、供應或使用為交換條件的推廣活動;嚴禁從業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形式接受回扣、提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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