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阜陽港總體規劃的批覆,阜陽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廳提交的阜陽港總體規劃報批請示做出的批示,原則上同意《阜陽港總體規劃》,並對港口行政管理提出建議與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阜陽港總體規劃的批覆
- 外文名:an hui ren min zheng fu
- 位置:安徽省阜陽市
檔案發布
《阜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報批阜陽港總體規劃的請示》(阜政發〔2008〕19號)、省交通廳《關於呈送阜陽港總體規劃報批稿的請示》(皖交計〔2008〕58號)悉。經研究,並徵求交通運輸部意見,現批覆如下:
檔案內容
二、港口岸線是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必須統籌規劃、遠近結合、深水深用、綜合開發、合理利用。
三、港口集疏運設施具體建設標準、等級等,要通過工程可行性研究確定;供電、給排水、通訊、生產及生活輔助設施的布置方案,可根據實際發展需要,在實施過程中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港口支持系統及其他港口作業船舶配置,視港口發展需要確定。
四、《規劃》是阜陽市城鎮體系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阜陽市港口建設與發展、有效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岸線資源的重要依據。自《規劃》批覆之日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港區界限範圍內建設與《規劃》不符的其它永久性建築物;如需建設臨時性建築物,須經阜陽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許可,但在港口建設需要時,必須無條件自行拆除。
五、《規劃》由阜陽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調整或修訂《規劃》,必須報原批准機關審批。